林场中沟水质提升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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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林场中沟水质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铜采磋C(2021)JSRT001 (供应商):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林场中沟水质提升项目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 项目说明1、 采购人: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名称:林场中沟水质提升项目项目三、项目编号:铜采磋C(2021)JSRT001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

2、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7、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 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第三章 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

3、21年8 月30 日北京时间09:30 分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分。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6、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标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送达磋商文件指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并携带 CA 证书到达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使用CA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

4、件,将被拒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5.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1、首次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必须加盖印章(公章),供应商

5、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公章)的,响应无效。3、首次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上传投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具体要求详见第6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并同时用U盘报送响应文件正本(已签字、盖章)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一份,密封在信封内(U盘外表用标签标注供应商名称(可简写),信封正面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开标时间,右上角注明:“电子版响应文件”字样。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上传投标系统电子响应文件、线下电子档必须和正本完全一致。电子响应文件如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

6、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袋内,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U盘单独用信封密封,封袋上需注明“于2021年8月30日北京时间10:00分之前不准启封”及“铜采磋C(2021)JSRT001”的字样,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响应文件正、副本(含U盘)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单位提供给采购人。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7、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在投标现场应带好 CA 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线下电子

8、版一份(需单独密封,载体形式为U盘)及证明材料原件(如有)一并提交。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三)其他文件,包括:1.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将被拒绝):(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一日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1 份;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 1 份。特别提示:本项目

9、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月份为 2021 年8月。(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投标人所派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的安装技术人员(含一名本项目负责人)劳务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

10、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7.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具

11、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8.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四)根据本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十四、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

12、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施工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特别说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库2015124 号)规定:“采用竞争性

13、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 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标工作程序:(一)投标文件初审:资格性检查。(二)澄清有关问题。(三)根据本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评审(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

14、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

15、(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十、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报价明细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二十一、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第六章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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