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进:树立全民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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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七进树立全民法治意识 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自觉性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相信法律、维护法治,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形成良好法治环境。欲实现该目标,必须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基础地位,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普及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一 “法

2、律七进”与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和保障,是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离开法治的保障,社会稳定没有根基,改革发展难以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然而法治国家的建立,必须以知法、懂法和守法的现代公民作为先决条件,而这一条件的形成,离不开系统化、长期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因此,普法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党和国家领导人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邓小平

3、同志深刻指出,“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1。1982年12月4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二十四条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正式确立了法制教育在我国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把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并正式启动普法教育五年计划,至今已开始执行第六个五年普法计划

4、。2006年7月2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为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在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648号)中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目的在于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法律六进”与其他普法方式的最大区

5、别在于,强调普法教育应根据普法领域和对象的不同,在普法内容和普法方式方法上有所侧重和差别,改变普法教育的平面化和呆板化影响。“法律六进”的提出和推行,标志着我国普法工作进入立体化和系统化的新阶段。基于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安排和部署,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新一轮普法热潮。四川地处中国西南,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全国第二大藏区,省内共有彝族、藏族、羌族、苗族、回族、蒙古族、土家族、傈僳族、满族、纳西族、布依族、白族、壮族、傣族等十余个少数民族世居,其中彝族主要分布在凉山州、乐山市、攀枝花市;藏族主要分布在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的木里自治县;羌族主要

6、分布在阿坝州的汶川县、理县、茂县和绵阳市的北川、盐亭、平武县;苗族主要分布在泸州市、宜宾市、凉山州;回族主要散居在广元市的青川、苍溪县,广安市的武胜县,南充市的阆中市,成都市的新都区、崇州市,宜宾市,凉山州的西昌市、德昌、会理县,阿坝州的松潘、阿坝县以及绵阳、内江、泸州、自贡等地;蒙古族主要散居在凉山州的盐源、木里县及成都市等地;傈僳族主要散居在凉山州和攀枝花市;满族主要聚居在成都市;纳西族主要分布在凉山州的盐源、木里县和攀枝花市的盐边县;土家族主要散居在各市、州;白族主要分布在凉山州和攀枝花市;布依族主要分布在凉山州;傣族主要分布在凉山州的会理县和攀枝花市;壮族主要分布在凉山州的宁南、木里、

7、会东等县。相对复杂的民族分布状况对四川实践通知的要求和部署构成较大的困难和挑战。结合长期以来普法教育的经验,四川省委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决定根据省情实际,在通知提出的“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增加“法律进寺庙”活动,并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高度出发,将“法律七进”活动作为践行依法治省、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基础地位。四川省委高度重视“法律七进”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对“法律七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王东明两次对“法律七进”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说“把法律七进抓好抓实了,普法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省

8、长魏宏、省委副书记柯尊平、省委宣传部长吴靖平、省委组织部长范锐平、省政法委书记刘玉顺等省委常委也先后对“法律七进”工作做出批示并明确提出,要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 四川“法律七进”工作的几大突破(一)推进“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寺庙”工作以僧侣和信教群众为普法对象,通过对僧侣和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公民意识、依法办事意识、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意识,让广大民族地区群众依法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使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能够正确理解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

9、权利与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之间的关系,使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明白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与保护的范围内开展,国法大于佛法。2014年,在四川省委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四川省“法律进寺庙”工作持续推进,并形成长效机制,为提高民族地区僧侣和信众的法律意识,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四川省司法厅组织四川省律师协会与省佛教协会签订协议,选派100名优秀党员律师为藏区重点寺庙义务开展法制宣传,同时还组织了州、县法律服务小分队与“同心律师服务团”三级联动,在藏区寺庙巡回开展入寺宣讲活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把“法律进寺庙”作为“六五”普法工作和推进依法治理的重点,建立由统战部、宗

10、教局牵头负责,民委、佛协、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协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针对州内羌藏民族聚居的特点,按照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原则,采用民族文化、民族元素、民族符号等图案,制作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挂历8000册、年历30000张在全州寺庙、牧区发放;建立完善寺庙固定藏汉双语法制宣传专栏246个;编译并发放藏汉双语单行法律法规书籍122000余册充实寺庙书屋中“法律图书角”。与此同时,阿坝州还组建“藏汉双语联合宣讲团”定期到重点寺院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等内容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宣讲,在僧侣、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2014年15月,全州已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142次,面

11、向僧尼宣讲人数达8500余人次,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值得特别关注的是,马尔康县逐步吸纳藏传佛教寺庙中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在僧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宗教教职人员,组成30余人的“高僧大德宣讲团”定期到全县寺庙开展巡回法制宣讲,向寺庙里的僧人讲解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甘孜藏族自治州在“送法进寺庙”工作中,有序开展分级分层梯次推进“送法进寺庙”、“同心同向”和“结对认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2014年州司法局组织参与州级藏传佛教寺庙各类主要教职人员重要培训工作专题法制讲座18场,选派双语骨干参与藏区影响较大的寺庙法律宣讲8场;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累计开展或参与寺庙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10余场次,受教

12、育僧尼达2.66万余人、寺管会干部620人。与此同时,甘孜州司法局、雅江司法局、康定司法局分别与“同心同向”联系寺庙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指派律师帮助寺庙开展依法治寺工作,引导僧尼守法持戒。全系统355名干部职工与532名僧尼或僧尼家属结为“亲戚”,通过帮助僧尼解决具体困难,架起了“干僧”交流感情的桥梁,进一步增进了“干僧”情谊,取得寺庙僧尼的理解信任,建立起双向互动的联系纽带。甘孜州丹巴县则结合本县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首先由县法治甘孜办和县法建办牵头,县委统战部、司法局、民宗局、国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州委党校、州佛教协会等单位和团体抽调人员共同组成联合宣讲组,深入各

13、寺庙,通过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宣讲工作,向寺管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发放藏汉双语版普法宣传资料200余册。坚持分层次宣讲的原则,牢牢把握敏感节点,分重点人员、年轻宗教人员、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四个层次,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僧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学法覆盖每一个寺院、每一名僧侣。其次,对寺管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基层干部等进行法治集中培训。最后,该县还在重点寺院建立了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确定法制宣传员,设立法制宣传栏,使宗教教职人员学法工作逐渐规范进行。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木里藏族自治县根据本地区宗教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由司法局牵头联合统战、民宗等部门组建寺庙

14、法制宣讲队,深入解结寺等重点寺庙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讲,为僧尼和信教群众带去党和政府在宗教事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寺庙主要教职人员、僧尼和广大信教群众参加了活动,丰富多彩的法律宣讲活动使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知晓所有的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在僧尼和信教群众中产生较大反响。西昌市司法局还会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组成普法讲师团采取法律培训等方式,对教职人员和信众进行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使宗教人士懂得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依法从事宗教活动,才能将宗教文化传承得更深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宗教活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

15、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将普法教育扩展至寺院和僧侣,抓住了民族地区普法工作的要害和难点,具有深远的意义,有助于在僧侣和信教群众中树立“没有法外之寺”,“没有法外之僧”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寺庙僧侣遵纪守法意识,让僧侣和信众明白在宗教信仰上追求升华的同时也要按法律办事,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活动,使宗教活动合理合法。(二)制定“法律七进”时间表和路线图2014年5月,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关于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6、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制定了四川省“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纲要),为未来三年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的稳步持续推进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三年行动纲要全文约9000字,分7个主要部分,从普法对象和年度两个维度,具体、详细地对“法律七进”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整个安排突出宪法宣讲的重点,并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安排不同的宣讲内容。从对象上看,三年行动纲要重点突出了对宪法的宣传,“法律七进”的宣讲内容安排紧紧围绕着宪法展开,无论是进机关,还是进社区,抑或进企业,宪法始终是“七进”的重点。结合不同对象的认知特点,三年行动纲要对宪法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各有侧重,例如2014年的“法律进学校”的宪法普及内容安排(见表1)。表1 宪法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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