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

上传人:I*** 文档编号:187094153 上传时间:2021-07-25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94.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 扬州城是一座有着2500年历史的城市,文化资源丰富,历史底蕴丰厚,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自古以来,这座城市留下了很多历史烙印、标签或符号,美食、美景、各种工艺名扬天下;更有无数名人留下千古绝唱:“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等;郑板桥等“扬州八怪”特立独行,自成一派,遗风代代相传;鉴真大师六次东渡弘扬佛法名垂青史。得益于扬州自然和历史文化的馈赠,扬州马拉松赛有着独特的先天文化优势,赛事自身包含或相关联的文化作品众多。因此,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素来享有“以文化立赛路线为特色,兼具中国最具文化内涵赛事”之美誉,

2、响闻于世。因此,对其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和经济效益也不容小觑。“扬马”赛事自2006年开办至2015年已经连续举办十届,而围绕赛事为主题的独创性作品也是不胜枚举,对赛事中所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予以法律保护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本章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从“扬马”中相关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现状入手,展开分析、讨论,提出对其著作权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第一节 “扬马”的著作权保护与开发现状分析一 创作与设计作品种类和数量的基本情况分析著作权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因此,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就有可能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而体育赛事的有形产品是

3、依托体育赛事开发出来的实物产品,或称为纪念品。它们多是围绕体育赛事的标志、口号、明星运动员等进行系列开发,具有一定的纪念价值。包括吉祥物玩具、金属徽章、纪念服装、首日封、纪念邮票等。由于体育赛事的一次性、不可重复性,很多观众为了纪念这一次的亲身体会,纷纷购买与这次赛事相关的纪念品。赛事T恤(战略合作伙伴赞助,报名参赛者均有)、纪念奖牌(跑完全程者均有)、纪念邮封(第四届比赛推出)等,都是“扬马”纪念品。本节以我国著作权法为参考介绍“扬马”中现有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相关作品。1.文字作品,即小说、故事、诗歌、学术论文之类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无论这些作品的长短、目的、形式如何,只要具有独创性,都

4、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如本次大赛的命名源于鉴真大师坚韧执着的精神与马拉松绝不言弃的精神深度契合,由此诞生了带有扬州城市鲜明特色的“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这一命名。在中国城市马拉松赛事名称中,唯独本赛事的名称以文化为本,体现出“名城、名人、名赛”三要素,立意高远、底蕴丰厚、组合到位。用于宣传的口号“金标扬马 幸福名城”更是根据扬州所享有的“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的称号而来,且对扬州市“世界名城”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再如“问鼎金标 更近扬马”等这些文字作品都有其特殊的寓意,都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口述作品,是指用口头方式表达出来的艺术表现形式,也属于语言的一种形式。在著作

5、权法中一般被理解为在特定场合发表的正式议论,如口头演说、会议报告等作品。口述作品主要是听觉的、时间的、流动的艺术,它是以语言为表现手段,以声音为物质载体,有感而发、临场发挥、即兴完成,并以口述为原始表现形式的作品。如“扬马”在比赛过程中邀请名人解说,就体现了口述作品在该赛事中的重要作用。2012年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请到了著名学者钱文忠先生进行解说,有著名学者将比赛与扬州市的历史、人文等进行同步解说,使得运动与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2015年的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著名学者郦波与央视主持人共同解说赛事,深刻解读扬州地方文化,将体育与扬州文化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扬马”赛事内涵,为

6、电视观众奉献了饱含文化意蕴的体育文化大餐。3.音乐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把音乐作品定义为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如“扬马”的主题歌曲。4.美术作品,是指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占据空间,制作静态可视的平面、浮雕或立体的形象,显示客观存在的具体事务,诱使与视觉发生密切关系的一种艺术。通常指绘画、雕塑以及建筑艺术和实用美术,在东方还涉及书法和篆刻艺术等,1广义的美术还包括园林、工业设计、摄影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对美术作品的定义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绘画是美术作品最普遍的形式。书法与篆

7、刻是我国传统的造型艺术,而且篆刻还是书法、章法、刀法三者综合的艺术形式。雕塑,是雕刻和塑造的总称,是以可塑或者可雕刻的材料,制作出各种具有实在体积的形象的空间艺术,如在起点广场内为“扬马”赛事设计LOGO雕塑,该雕塑以平面的马拉松标志为蓝本,用一根根立起的彩色灯管组成整个马拉松标志。还有许多书画大家为“扬马”挥毫泼墨,创作出的一幅幅感人的佳作和用于推广、宣传的海报等。5.建筑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建筑作品是“美术领域的一种建造建筑物的创作。这种创作通常被理解为包含设计图、草稿和模型,以及已建成的建筑物或其他建筑性构筑物”。2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

8、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根据伯尼尔公约现行文本规定,建筑以及与建筑有关的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如扬州市体育局以后将会为“扬马”建造的纪念场馆以及2015年建成的“扬马”永久性起跑点马拉松公园,这其中的设计图、草稿和模型都将是保护的对象。6.摄影作品,是指在以感受光线或其他辐射线的表面上制作的实物图像。这类作品只要在拍摄选定对象的构图、取景或方式上表现出原创性,即可以作为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根据伯尼尔公约的规定,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只要

9、该作品在构图、选择或摄取所选对象上表现出作者的个性。在“扬马”比赛中,关于此类作品不胜枚举,“扬马”的主办方特别针对此次赛事举办了马拉松摄影赛,记录赛事中发生的点点滴滴和精彩瞬间,这些摄影作品在其拍摄选定对象的构图、取景或方式上表现出很强的原创性。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是指摄制在一定的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反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如为推广、宣传“扬马”而拍摄的一系列宣传片、赛事集锦便是此类的作品。在此不得不提及与此类作品密切相关的“扬马”组委会的一项著作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在科技的

10、日益进步、传媒手段的丰富和多样化发展下应运而生。体育赛事转播已不再仅仅局限于电视频道、无线电台等传播渠道,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赛事转播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甚至是手机的形式被消费者获得。近几年,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互联网和新媒体以惊人的速度覆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对于传统媒体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为适应数字化时代对著作权法的新挑战,我国在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中也增加了这项新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即要求只有作者或经过作者授权后,才能将其作品上网传播,否则不得擅自在网上传播其作品。8.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实

11、施条例第4条规定:图形作品是指为了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在此主要介绍“扬马”的赛事路线图。2015年“扬马”启用位于广陵新城的永久性起跑点马拉松公园,赛道途经京杭大运河、古运河、东关古渡、瘦西湖、大明寺等扬州众多景点,“迷你赛”终点在东关古渡,十公里和半程终点分别设在宋夹城体育休闲公园和扬州体育公园。“扬马”的赛事路线图是“扬马”的组委会结合扬州的地理、人文环境精心设计选择的。作为世界上最具历史底蕴的马拉松路线之一,它连接了扬州的历史和现代,包容了新、老扬州的城市精华,承载了运河文化、瘦西湖风光、平山堂古刹的肃穆,展

12、现了文昌商业街的繁华、新区的成就,体现了“唐宋元明清,从古跑到今”的寓意,也符合“历史广陵为唐诗浸润、现代扬州被马拉松激活”这一文化现象的真实写照。赛事鸣枪时正值烟花三月,春色无限,选手俨然跑在水墨画中,景观体育自然舒卷。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运动员的比赛情绪,同时有利于对城市的宣传与展示,也有助于群众观看,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关注马拉松赛事、赞助马拉松赛事。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为“扬马”设计的吉祥物“扬扬”。“扬扬”这个名字取自扬州“扬”字,点明了比赛的主办城市,也寓意马拉松运动员斗志昂扬。造型方面,“扬扬”采用了扬州的市花琼

13、花为形象设计元素,突出扬州的地方特色,并融入祥云、水、会徽等辅助元素。头部配有华夏传统“祥云”符号,通过“天地自然,人本内在,宽容豁达”的东方精神,借祥云之势,传播祥和文化,传递鉴真精神。另外,祥云两侧的水滴,寓意鉴真东渡日本弘扬佛法,也寓意扬州瘦西湖的水。吉祥物的5种颜色与会徽相呼应,更与奥林匹克五环标志颜色相呼应,寓示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将更好地发扬奥林匹克精神。还有为大赛设计的纪念章、纪念邮票和纪念服装的设计图和模型作品。二 著作权固化和登记基本情况分析(一)著作权的表现形式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作品是各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而关于什么是作品,表述的方

14、式莫衷一是,但它一般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来反映作者的思想感情或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创造成果。例如,我国的著作权法条实施条例第2条将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在表现出来时,往往要借助一定的外在媒介来反映,这些媒介包括载有小说的图书、载有图画的画册等。作品和载体存在十分明显的差异,载体是附载作品的物质实体,是财产所有权和物权的保护对象。作品属于智力成果的范围,具有无形性的特征,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一件作品可以通过不同的载体来记载和表达,例如,一件口述作品可以用书稿为载体,也可以通过录音或者摄影的形式来保存。正因如

15、此,载体和作品存在十分明显的差别,载体的转移、灭失并不会导致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或灭失。赛事文化的内容和载体是多样性的,需要积淀,更需要与时俱进地创新。目前“扬马”实践中的赛事文化塑造和创新有着多种多样的内容和载体,因为文化本身是多元的,一个载体是否具有文化性质,取决于创造者赋予它的意义。赛事文化的内容和载体有着多种表现形式,小到一个图形,大到一场晚会,可以是一段口号,也可能是浩大的直播,也可以是一个特别的场景。一件作品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关键还是要看其是否符合法律所要求达到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1.作品受保护的实质要件尽管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著作权法有所差异,但都将“独创性”作为作品获得

16、著作权保护的实质条件。所谓的“独创性”亦称“原创性”,关于独创性的解释,英国大法官皮德尔逊曾指出,“独创性”一词并不是指思想的独创性,而是指思想表达形式的独创性。著作权法不要求表达形式必须是新颖的形式,但此作品不是对彼作品的抄袭,应该是作者独立创作的。3因而“独创性”的含义就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对其他作品的复制或抄袭,且是形式上的独创性,而不是指思想或者理论上的创新。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受保护只是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而不是以图标方式或在某部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本身。”4就是说,一件作品的完成应当是作者自己选择、取舍、设计、安排、综述的结果,既不是照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模式或程序推演而来。如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的命名就体现出很强的独创性,用“鉴真”命名赛事,其源于鉴真大师坚韧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网络 > 云计算/并行计算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