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团总支团内表彰的有关规定一、 团员表彰形式分为:记光荣薄、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三级 表彰权限分别为团支部、 团总支、 集团团委二、 团内先进集体的表彰形式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须由系团总支讨论,报集团团委,由团委决定三、 团内表彰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对有突出表现的团员或集体可随时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四、 团内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称号的授予一般先由团支部提名或先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由集团团委讨论决定五、 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须由同级团组织填写先进事迹表, 签署组织意见 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集团团委审批六、 表彰决定归入文书档案授予荣誉称号的团员,其事迹登记表由团总支负责归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