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范围和条件1.1 转专业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学院本科生1.2 转专业条件(1)学习成绩优良,绩点排名在班内前50%以上,无停课、退学、留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2)完成至少一学年的学习,已修完相应专业入门课程,获得该专业的基本科学文化素质知识;(3)申请转入的专业空余计划数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符;(4)原专业所在学院学术评议委员会同意;(5)申请转专业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二、转专业流程和程序2.1 转专业流程(1)确定转专业意向并与所要转入的专业负责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2)填写《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班主任审核意见及本人简历、成绩单等相关材料;(3)经原学院学术评议委员会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4)学院组织跨部门组成转专业审核小组,对转专业申请者进行面试和笔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2.2 转专业程序(1)转专业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2)申请人所在学院学术评议委员会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3)学院组织转专业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笔试,审核通过者列入转专业候选名单;(4)学院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学成绩优先录取合格者;(5)录取后,申请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招生办公室办理转专业手续;(6)转专业期间应按时修读本专业相关课程,按照原计划参加考试,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设计(论文)。
三、转专业管理及相关规定3.1 转专业管理学籍管理:已转专业学生不得随意异动学籍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员应及时将转专业学生相关成绩转入新专业学籍档案,并督促申请人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学习计划学费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学费转由转入的新专业收取4 4.2 相关规定(1)学生转专业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学分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失败,仍按原专业要求进行毕业2)转专业时发生的学分差异由申请人本人承担3) 转专业学生不能跨院系考试,应按原有区分参加考试4) 转专业学生不得擅自缺课或误点,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所在专业负责人、班主任请假5) 转专业学生必须遵守所在专业的考试时间和规定,同时按原本专业课程成绩二次修读时间及规定参加考试四、其他本办法解释权在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工学院学术委员会与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