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之五服五 服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一、 “五服”有4种含义: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古代统治阶级的五等服式《汉书·地理志》:“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何谓“五服”?《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曾阐发过“五服”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具体而言,即以王畿为中心,按相等远近作正方形或圆形边界,依次划分区域为“甸服”、“侯服”、“宾服”(汉书作“绥服”)、“要服”、“荒服”,是为“五服”。
为什么说“五服”是理想政区制度?“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从畿服重地到藩属下国逐层管理,兼举文教武卫,声教讫于蛮荒,这体现了华夏王朝历来的治国思想渊源这段话的大意是: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带藁秸(ɡǎo jiē,谷物的杆)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hé suì),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米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领域其余三百里是封大国诸侯的领域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是绥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斟酌人民的情形来施行文教其余二百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绥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绥服的三百里是夷人们住的地方,其余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蛮荒地带,其余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二、丧事:五服一、斩衰斩衰(音摧),丧服名衰通“缞”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时间:三年(25个月)哪些人死了要穿斩衰:臣为君,子(含未嫁女)为父,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宰予与孔子的对话宰予对孔子说:三年时间太长了? 孔子说:你觉得多长时间合适?宰予答:一年差不多吧孔子说:父母养育我们三年才可以脱离怀抱,因此服丧要三年宰予不服二、 齐衰齐衰亦作“齐缞”【zīcuī 】五服”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有别于斩衰的毛边 时间:齐衰三年,齐衰杖期(jì),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服饰:齐衰三年的全套丧服是: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 疏有粗意,疏衰裳是用每幅四至六升的粗麻布制作的,较斩衰所用略细齐谓衣边经缝缉而显齐整牡麻绖是用不结子的雄麻的纤维织成的粗麻布带子,也包括首绖、腰绖两种丧冠所用麻布也较斩衰略细,并以麻布为缨,叫冠布缨。
杖用桐木制作,叫削杖布带为麻布所作,用如绞带疏屦也是草鞋,但用细于菅草的藨(piǎo)草、蒯草编成妇女则无冠布缨,代以布总和用柞木制作的恶笄,仍梳髽,其余同男子一样哪些人死了要穿齐衰(杖期):适用于在父已先卒的情况下,子及未嫁之女、嫁后复归之女为母,母为长子哪些人死了要穿齐衰(不杖期):齐衰不杖期 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长子以外的众子以及兄弟之子此外,祖父母为嫡孙、出嗣之子为其本生父母、已嫁之女为父母,随母改嫁之子为同居继父、妇(儿媳妇)为舅姑(公婆)、为夫之兄弟之子,妾为女君(夫的正妻)也服齐衰不杖期旧时宗法制度认为,女子一旦出嫁,就脱离了父亲的宗族,而加入丈夫的宗族,“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二斩者,犹曰不二天也”42)妇女不能有两重服斩衰之丧的关系(“不二斩”),所以已嫁和未嫁有很大区别,已嫁妇女就不再为父母服三年重丧了齐衰不杖期的丧期与齐衰杖期没有区别,都是一年,丧服则有两处不同,一是不用杖,二是改疏屦为麻布制作的麻屦齐衰三年也是重丧,其要求与斩衰三年大致相同,只是饮食方面改初丧三日不食为二日不食,以示稍轻。
齐衰杖期、不杖期则是初丧三餐不食,然后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杖期者终丧不食肉、不饮酒;不杖期者三月既葬之后可以食肉饮酒,但不能与人会饮共食居处方面,除齐衰三年也有倚庐之制外,其余一律居垩室,但不杖期者三月之后可以复归正寝齐衰三月与杖期、不杖期差别不大,但丧期既短,三月之后,就一切如常了三、大功大功,亦称“大红”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记·孝文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清史稿·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小功小功,亦称“上红”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粗熟麻布制成服期五月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书·礼乐志十》:“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缌麻缌麻(缌音思),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