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折算办法一、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以校平均课时为基数)校长0.8人 教学副校长0.6人 德育副校长0.6人 学生工作主任0.3人 大队员0.2人 工会主席(兼经审小组组长)0.2人 会计后勤0.8人 出纳0.3人二、课时折算系数1、语文1.2 数学1.2 其他课程1.02、语数外跨科加2节;两个主科加2节三、班主任6课时四、其它规定1、男教职工满53周岁、女教职工满50周岁加2节;2、任教毕业班语数科加1节;3、语数教研组长加1节注:本办法参照省课时折算标准制定,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