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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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评价制度篇一:决策后评估制度牡丹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后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决策后评估是指负责评估的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施行过程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决策执行后的效果作出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的活动。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跟踪反馈、后评估

2、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决策建议、执行部门(以下称评估机关)具体负责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审查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可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后评估。第四条 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第五条 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要以有利于检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决定决策的循环使用为目的。第六条 开展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全面调查了解政府决策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公民、法人

3、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跟踪反馈、评估。跟踪反馈、评估机关、受委托评估机构不得预设评估结论,不得按照评估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偏好取舍信息资料。第七条 参加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向社会公开。第八条 开展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的权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网上发表意见等方式,向跟踪反馈、评估机关提出意见和建

4、议。第九条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收集有关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服务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分类整理,逐步建立健全评估信息收集系统,为开展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积累资料。第十条 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有关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跟踪反馈、评估机关的要求,提供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协助做好决策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是指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根据其制定目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

5、,并提出跟踪反馈、评估意见的制度。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跟踪反馈、后评估:(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较多意见的;(二)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的;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应当制定年度计划。评估计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可以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全部内容进行跟踪反馈、整体评估,或者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跟踪反馈、部分评估。第十五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进行:(一)合

6、法性标准。各项规定是否与现行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相一致;(二)合理性标准。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必要、适当;是否采用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制定目的;法律责任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三)协调性标准。政府规范性文件与同位阶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冲突,规定的制度是否互相衔接,要求建立的配套制度是否完备;(四)可操作性标准。规定的制度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于操作;(五)规范性标准。制定技术是否规范,逻辑结构是否严密,表述是否准确,是否影响到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正确、

7、有效实施;(六)实效性标准。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的制定目的。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专家咨询、案卷评查、相关规范性文件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第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包括跟踪反馈、评估准备阶段,跟踪反馈、评估实施阶段和跟踪反馈、评估结论形成阶段。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的准备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成立小组。小组由机关的相关人员组成,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律专家、行业管理专家等参加;(二)制订方案。方案主要包括目的、对象与内容、标准与方

8、法、步骤与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组织保障等;(三)制订调查提纲,设计调查问卷;(四)其他跟踪反馈、评估准备工作。受委托评估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其成立的小组和制订的方案应当经委托机关审核同意。第十九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的实施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通过各种形式收集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前后的信息,归纳基本情况;(二)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或者论证会等听取意见;(三)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和征集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得出初步结论。第二十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的结论形成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起草跟踪反馈、评估报告;(二)组织有关专家对跟踪反馈、评估

9、报告进行论证;(三)正式形成跟踪反馈、评估报告。第二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二)实施绩效、制度设计等跟踪反馈、评估内容分析;(三)跟踪反馈、评估结论及建议;(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第二十二条跟踪反馈、评估机关根据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工作实际需要,可以采取简易程序进行跟踪反馈、评估。第二十三条 采取简易程序的,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问卷调查或者征求意见等方法收集、分析信息资料或者召开论证会等方式进行跟踪反馈、评估,最终形成跟踪反馈、评估报告。第二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含办公室)的规范性文件跟踪反馈、后评估报告,经同

10、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第三章 其他决策事项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后评估第二十五条 其他决策事项跟踪反馈、后评估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一)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符合;(二)实施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三)实施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四)实施决策在特定对象中的接受程度;(五)实施决策与经济发展方向的符合程度;(六)实施决策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七)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第二十六条 其他决策事项跟踪反馈、后评估准备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确定跟踪反馈、评估事项;(二)确定跟踪反馈、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篇二:培训评估管理制度培训评估管理办法一、目的

11、为了验证培训项目的作用与效果,利用评估所得数据以改进培训质量,对培训项目进程实现有效控制,帮助受训人员提高知识应用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培训活动。三、职责权限1、 公司分管副总全面负责公司培训效果的评估工作。2、 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公司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审核。3、 培训主管负责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4、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的效果评估。四、培训评估类型1、 反应层评估(一级评估)课程结束后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受训人员对培训项目的看法,包括对材料、老师、设施、方法和内容等等的看法。2、 学习层评估(二级评估)培训结束后通过笔试、技能

12、操作、工作模拟的方式对受训人员知识掌握的程度进行评估。是测量受训人员对原理、事实、技术和技能的掌握程度。3、 行为评估(三级评估)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由上级、同事或者客户观察受训人员是否在工作中运用培训中学习到的知识(行为在培训前后是否有差别)。4、 结果层评估(四级评估)培训活动结束后通过对员工流失率、销售业绩、员工士气、客户满意度等进行有效的评价,确定培训活动对组织的影响是否积极的,组织是否因为培训而经营的更加的顺畅更好或取得更好的业绩。5、 不同培训评估级别的主要目的、涉及的主要问题和采用的衡量方法如下表所示6、 培训活动所对应评估类型根据公司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于不同的培训类

13、型采用不同的评估级别与方式说明:打“”为必须进行评估的项目,但不限于只做上述评估,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其他类型的评估五、培训评估实施流程1、 反映评估(1)考虑到公司部分操作层文化水平不高,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反应评估。(2)对需要进行反映评估的课程,在授课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学员下发培训效果调查表(附录一)。(3)学员根据评估表的内容,对课程内容、讲师授课技巧等进行评级,并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与想法。(4)评估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学员的评估表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结果作为内部讲师授课课酬与课题修改的参考依据。2、 学习评估(1)对需要进行学习评估的课程,在培训前授课讲师或授

14、课人应确定进行学习评估的方式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采用何种方式由授课讲师或授课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力资源部不做硬性要求。(2)培训结束后,授课讲师或授课人根据确定的评估方式对学员的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评估记录。(3)所有的评估记录必须和部门的培训记录一起进行存档。3、行为评估(1)所有内部讲师授课课程,在授课前由人力资源部确定是否要进行三级评估。(2)确定要进行三级评估的课程在培训结束后由学员根据学习的内容,找出自己与课程内容中存在的差距或者对自己工作有帮助的内容,并确定在工作中的改进方法,拟定详细的改善计划并填写行为改善计划表(附录二)。(3)人力资源部在必要的情况下会直接与讲师沟

15、通列明需要改善的内容制定改善计划要求员工执行,特别是操作层员工。(4)在确定改善计划后,人力资源部会将改善计划下发给学员、学员主管、部门负责人,并确定从何时予以执行。(5)在行为改善计划实施期间,学员主管负责对学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跟踪。并要求学员每周对自己的改善情况做1次自评(连续评价四次,主要列举改善的行为),学员主管根据学员改善情况同样每周做1次评定(连续评价四次,最后一次做总结性评定)。(6)改善期结束,学员主管负责将行为改善计划表递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7)操作层行为改善突出的,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可以给予1-10分的加分。管理层员工的行为改善情况作为当月的1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来进行考核,(绩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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