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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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讲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情况及主要工作措施一、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并分解工作责任市站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确定了专班负责人。工作专班及时制定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及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并在市建委统一布置下,组织、推动和督办两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各区也相应的成立了工作专班,根据各区实际,制定了两年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治理行动。二、建立制度,保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顺利开展为落实两年行动的相关工

2、作要求,除制定工作方案外,还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方案、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检查方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检查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统计汇报模块等相关制度要求,还将出台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武汉市优质工程奖励办法、产业现代化现场施工质量监督要点等制度文件。三、扎实开展两年行动的宣贯1、将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两年行动文件、制度及领导讲话等材料编印成册,由市区监督员送达到全市每个建设项目,要求每个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学习贯彻。2、各区及市站各监督科组织了片区辖区

3、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各责任主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宣贯会,学习相关精神,提出工作要求。3、将两年行动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精神编写出精练条目,通过质监QQ信息平台发布到各建设项目的负责人,管理人员手机上,便于查询学习。4、组织了XX年全市两年行动专项大型现场观摩会。在武汉三镇分设了现场会会址,并邀请了媒体参加。除向各建设项目进行宣传外,还向全社会发布相关信息,营造“行业行动,社会参与”的工程质量治理氛围。5、XX年按片区组织不少于3次的两年行动交流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现场观摩会或推介会。四、加强检查督办,全面推进两年行动工作1、全市统一行动,各在建项目按两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向监督部

4、门提高自查材料报告。2、监督人员每月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监督机构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飞行检查,抽查两年行动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3、市站工作专班组织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市两年行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查。4、各类检查、督查中发现未落实两年行动要求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五、建立专项档案,完善信息报送制度1、要求各在建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建立两年行动专项档案,包括项目“两书一牌”信息,开展两年行动的方案、例会、措施及每月的工作信息,项目自查自纠整改情况,项目两年行动的学习、贯彻、培训情况等。项目两年行动专项档案要求每月进行更新和规范并放置现场,便于检查。2、各质监机构

5、建立两年行动专项档案,包括行动方案措施、检查督办方案、检查表、检查汇总、开展两年行动专题会议记录、工作记录、项目查处处罚汇总等。3、按市建委统一要求和汇报模块,统计汇总两年行动的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按时报送信息。5、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武汉市站监督软件系统,是在原监督软件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版,以适应现阶段监督工作新的要求和新形势。新监督软件系统分站内系统和站外系统两部分。站内系统包含办公自动化OA、质量监督、综合监督、技术管理、行政执法、检测管理等部分组成,并建成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强制性标准数据库。其中质量监督部分是以武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为主线、增加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内容,

6、体现以抽查巡查为手段、以行政执法为特征的新监督工作模式。固化巡检抽查内容,强化行政处罚力度,使质监工作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站外系统是质监工作与项目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互动平台。通过站外系统,发布政策、文件信息,执法检查信息,质监工作动态,评优评奖信息,违法查处的曝光,各建设项目也可通过站外系统,提出各项申请,统计上报各项信息,可实现监督与现场各项工作的互动交流。围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学习会议纪要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顺利开展,郑开项目部特召开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学习。此次学

7、习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组织项目部每一个人员认真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会议精神;二是组织项目部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精神及要求;三是开展工程质量治理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宣贯学习,项目部全体员工将进一步领会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真正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确保两年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总部大楼项目监理部XX年12月26日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8、的汇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整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

9、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印发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县住建局、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截止XX年11月31日,辖区内12个县(区)住建局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接到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

10、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立即以向各县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9月4日,我市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除本委有关领导及主要业务科室外,有12个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建管股、质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我市辖区内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城区部门在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会。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

11、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截止XX年12月,全市共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30项,新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51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4个,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21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1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终身责任。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XX年9月-11月,组织辖区内各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全国、全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建设单位、施工单

12、位要对照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和上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截止XX年12月,全市272个建工程大部分工程均已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质量月”现场观摩会活动。XX年9月。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了针对渗漏、裂缝、空鼓、铝合金窗型材壁厚不足、混凝土表观质量差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市共抽取钢筋试验样品217组,检测不合格5组,不合格率%;抽取水泥试样4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混凝土砌块(转载于:写论文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讲话)试样7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抽检铝合金窗型材

13、21组,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处理楼板裂缝漏水投诉4起,办结率100%。对在抽样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原材料的工程项目,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对抽样检测过程中所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律要求退场处理,并对已使用的部位进行拆除重做。并于10月11日在田阳县召开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贯暨“质量月”现场观摩会议,组织辖区内的施工、监理单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田阳县样板工地观摩会,各企业认真学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先进经验,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全面开展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从XX年12月开始,各县住房城

14、乡建设主管部门每3个月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我委每半年对各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治理专项行动履职情况和各工程项目排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抽查。各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对照全区统一格式的专项检查记录表,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和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

15、二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四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严格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除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处理。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在全面检查和督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且相关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从轻处罚;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重处罚。截止XX年1月31日,全市范围内累计检查了项目337个,涉及192家建设单位和259家施工单位,调查笔录15人/次,涉嫌存在违法行为4人,企业12家,处罚1人,罚款14700元。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诚信库信息系统的录入实行,诚信不良行为的通报情况自XX年4月份起,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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