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9872147 上传时间:2018-11-1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4.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同程旅游签出境游签订合同GF-XX-2402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一四年四月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出境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

2、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编号:旅游者:等人;出境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第一章术语和定义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

3、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旅游费用不包括: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办理离团的费用;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5)境外小费;(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

4、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

5、,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出境游产品委托合作协议协议号:甲方: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质量监督电话:乙方:

6、为适应旅游业发展的社会需要,扩大双方的业务合作,更好的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旅行社的经营规定,就双方互为代理出境旅游业务的操作规程达成共识并签订此协议。一、资质的确认及遵循的原则1.双方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社资格;双方应相互提供资质证明以及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操作业务的确认印签章和指定业务人员签字的样式。2.甲乙双方互为代理对方自主采购、设计、操作的优势出境游产品。3.招收的客人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所允许出境游的合法公民。二、双方对旅游产品、接待服务达成以下共识:1、接受委托

7、的旅游服务项目及标准为: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独立包团团队或散客拼团的确认行程表。甲乙双方应对行程表所列事项逐一核实,如未提出异议,以甲乙双方在行程表上盖章签字确认为准。2、双方应确保所提供出境游产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产品中有特殊性的地方应做出明确提示。3、行程表上安排的各项旅游活动和服务项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规定。三、组团接待流程及要求:1、组团方在接受散客或团队报名之前应先与接待方电话确认定座,并尽快在签订旅游合同后将有效订单传真给接待方,接待方收到传真后应与组团方电话核对,并于8小时内以书面传真确认,非常规的单团报价时间双方协商。同时作出相应的费用报价单,组团方应在核对无误后加

8、盖双方认定的印章,予以书面确认。2、接待方按照组团方的接待计划操作,提供各项达标服务;接待方操作人员及接待方委派的导游人员不可以调整接待标准、随意更改日程或增减游览景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行程,接待方需征得组团方书面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接待方负责。3、接待方应在团队或散客出发前2-3天向组团方确认团队出发计划,计划包括:团队行程、团号、人数、接待标准、领队姓名联络方式、境外接待社名称及联络方式、操作人员紧急联络方式、特殊要求等,双方业务经办人、负责人均署名并签注日期,加盖双方确认的印章后确认,否则组团方财务可拒绝付款。接待方应当保证在团队或散客出发前一天告知旅游目的地酒店的名称。4、如果组团

9、方发生临时人数变更或订单取消的情况,应先与接待方电话沟通确认,后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对产生的相应损失,接待方应尽可能降低损失,对于实际产生的损失,按照责任分别承担。5、团队行程结束前一天由接待方组织游客填写旅客征求意见表,如果游客对该段行程满意则由旅游者签字确认;如果游客不满意,接待方应在境外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让游客满意。如因接待方原因引起顾客回到驻地投诉所产生等相关后果由接待方负责。四、组团方责任与义务1组团方负责宣传、招揽及组织出境旅游的客源,组团方业务人员应该对出境旅游情况作详尽了解,熟悉接待方的旅游产品和业务操作程序;2刊登的广告及宣传制品内容属实;3向旅游者提供有效的旅游产品资料,并为

10、其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咨询;4组团方有义务告知旅游者关于接待方的实际情况,并征得旅游者同意;5组团方在销售接待方推出的旅游产品,应向客人详细介绍旅游线路及相关内容,并向旅游者说明所报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遇客人有特殊要求时,组团方需询问接待方后方作回答,并传真确认;如为组团方在代理接待方产品时未能如实告知客人各项接待服务及标准导致的客人投诉由组团方自行承担。6组团方应向接待方明确表明旅游者的需求和购买意向;7组团方负责查验旅游者的旅游证件、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证件和所需资料交给接待方;8组团方负责向旅游者说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

11、、风俗习惯及与出境游有关的注意事项;9组团方必须保证所组织的客源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随团进出,不发生离团或滞留不归现象。否则,接待方有权要求组团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10组团方负责与旅游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组团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中的规定,在出团前与接待方确认所有游览以及购物、自费项目的细节,并在合同中标识清楚;组团方应在合同中说明独立包团或拼团情况,以及提示旅游者应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等事宜、一切规定需要与客人明示的内容。五、接待方责任与义务1.接待方负责安排、落实组团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接待方应保证提供有利于组团方参与市场竞争的产品和价格。接待方每月以书面形

12、式向组团方提供旅游线路及其相应服务、报价、出团计划书、注意事项等;2.接待方在安排出境旅游团队时,必须与境内外合法的、信誉好的境内外接待社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境内外接待社按照旅游行程表约定的内容安排旅游活动,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3.接待方应当按照与组团方约定的条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接待方不能履行约定的情况下,接待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接待服务中,接待方应严格按照提供的最终确认旅游行程表或出团通知书的标准提供接待服务,不得单方面更改服务标准。在接

13、待方接待服务中,如果未经游客书面认可的条件下,出现导游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更改服务标准,增加购物点、欺骗强迫客人购物及自费项目、更改及增减景点等行为,接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协商、裁决或判决给予赔偿。5.由于接待方及接待方委派的领队操作失职、失误等原因造成游客投诉,接待方全权负责赔偿和解决投诉,尽量做到不把投诉带回组团方。如接待方不能妥善处理客人投诉导致客人对组团方的投诉而产生直接经济损失,接待方除赔偿因客人投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接待方还需支付组团方总团款的5%违约赔偿金。六、根据团队情况,双方可以互相商借持有领队证的领队带团,所派领队应符合领队的素质要求和服务要求,对旅游者必须一视同仁

14、、尽心尽职。如旅游者投诉领队,经查实确系领队责任,将追究领队责任并要求派出方旅行社先行赔偿。七、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双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八、结算团款要求:1、团队出发前组团方必须按行程表中确认的团款及其结算支付方式付清所有费用给接待方。接待方在出团前五天将团费结算单传真给甲方,组团方应在收到后一天内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回传给接待方;并在出发前两天结清所有团款,在所有业务全款支付完毕后,接待方应当向甲方出具与付款数目等额的税务发票;2、组团方凭接待方提供的加盖合法印签章的收款凭证向接待方缴纳旅游团费或直接转账至接待方的指定帐户;无接待方提供的合法凭证,组团方不能将旅游款项交给接待方从业人员个人,否则所造成后果由组团方自负;3、如果组团方不能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团款,则接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组团方提出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4、在节假日和旺季的操作上,组团方必须预付给接待方一定的定金。九、甲乙双方有义务做好合作市场的拓展业务,接待方有义务为组团方相关业务操作人员提供专业化的培训,组团方有义务及时向接待方反馈旅游产品市场及同行信息,以便双方及时把握市场、拓展市场。十、组团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1.因组团方过失或故意,造成接待方或客人直接经济损失;2.由于组团方传递给客人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十一、接待方在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