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件快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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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咸运集团小件快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道路客运小件快运经营服务规范(试行) 及省道路运输协会小件快运文件精神,适应社会需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速开发已有网络,合理资源利用率,形成客流和物流优势互补,我公司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输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章 经营范围及内容经营范围及内容第二条 小件快运系指小件快运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托运人委托的小件物品,通过客运班车的行李舱,随客运班车的始发和抵达将物品快速移位交付收件人的服务。第三条 小件快运经营范围:1.小件快运

2、主要是小件工业品、农副产品、印刷品、药品、服装等,以及其他不危及客车和旅客安全的物品。2小件快运重量单件一般不超过 30 千克,特殊情况可视客车行李舱的容积和承载能力酌处。小件快运每千克重量的体积超过 0.003 立方米为轻泡件,轻泡件按每 0.003 立方米折合为 1 千克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小件快运的配载重量不得超出客车行李舱的总承载能力。第四条 以下货物不予办理小件快运运输.(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2)易破损、易污染、易腐烂物品;(3)贵重物品(全额保险保价除外) 、现金和各类有价证券;(4)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5)法律和政府规定的禁运物品。第五条

3、小件快运经营的主要内容包括:受理服务、运输服务、交接服务、中转服务、送货服务、商务事故处理、费用结算、代收货款等全过程的服务,保质保量将托运物品运达目的地并交付收件人。第三章第三章 经营管理经营管理第六条 司属车站建立起自己的小件快运服务平台,从有利于托运人的便利、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安全、客车装载方便等进行综合性评估设置快运业务场所。要求:1、设有独立的经营场所;2、经营场所有接发货物和仓储功能;3、配有受理、到达专用柜台与货柜;4、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客运站快件的托运范围、价格、要求、须知以及客运班次时刻表等事项。第七条 人员配置1、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小件快运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

4、。2、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行为,掌握岗位技能。3、全部人员要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第八条 执行公司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的小件快运制度,细化管理制度。第九条 车站整理所有营运班线、班次、发车时间表,整合所有线路信息资料,建立健全承运车辆及承运人、托运人信息档案,建立重点客户基本档案,便于联系和对货物的跟踪、查询。第十条 作业程序(一)受理;小件快运的受理,是对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计重量(体积) 、填写票证单据、挂标签、交收运费、加盖戳记。按运送的线路、站点、车次顺序进库保管的过程。1、受理人员应向托运人宣传解释小件快运托运的注意事项和要求,耐心回答托运人有关小

5、件快运运输方面的咨询。2、鼓励托运人办理小件快运运输保险、保价手续。对不办理小件快运运输保险、保价的物品发生商务事故则按双方约定处理即托运协议条款内容。3、声明以下情况不负赔偿之责任。包装完整无异,而内部缺损、变质; 被有关部门查获处理的物品; 自然属性变质、损耗; 间接损失; 保险、保价超出实际价值的部分; 不可抗力的因素。4、检查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快件托运范围。如对托运的物品质量有异议的,应会同托运人开包检查,必要时由受理方提供密封袋加封。对符合规定的易碎品、易潮物品,贴上标记便于识别。5、检查物品的包装,是否牢固和适合运输。6、计量过磅,按要求填写和粘贴“小件快件标签” 。7、计算机打

6、印(或人工填写)填写“小件快运托运单” 。托运单主要内容包括:发运站、到达站、托运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物品名称、件数、重量、托单号、班次、车号、运费、日期以及关联方(人)签字等项。8、运费交付后,分别将“小件快运托运单(客户联) ” 交托运人。如需开具发票的,受理员应开具小件快运专用发票。(二)仓储小件快运受理后,应及时进仓库保管,以确保安全。在进仓库时,应按营运线路与到达站整齐堆码,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物品上不准堆物, “快件运输标签”向外便于验货。(三)装车1、装车前,受理员应对车辆的班次、线路、车号及密封行李舱完好整洁状况进行例行检查。2、受理员应逐件核对“小件快件标签”

7、 、托运单票号、件数是否相符,装车的班次抵达站是否一致,然后组织装车。搬运时要做到轻装轻卸、合理配载、安全堆放,并做到与旅客行李包分隔,便于区分。3、驾驶员或乘务员应负责检装,逐件核对清点。如无异议,在“小件托运单”上“承运人”处签字确认。4、小件快运装车完毕后,受理员应及时将发运班次、车号、抵达时间等信息通知托运人,以方便托运人与收件人之间的联系。如有变动,另行通知。5、受理处留存“小件快运托运单(存根联) ” ,客户保存“客户联” , “随货同行联”交付承运人带至到达站, “承运人”联由承运人保管作为结算依据。(四) 运输小件快运是随同客运班车运输的,驾驶员和乘务员对快件运输安全负有直接责

8、任。行使途中车辆应保持平稳运行,停车检查车辆安全的同时,应检查行李舱的完好、舱门锁定牢固,以确保运输质量。(五) 交接1、客车进站后,驾驶员或乘务员应及时与到达站的快件业务部门处联系,快件到达处应有专人接受小件快运货物和“小件快运托运单” ,并与驾驶员或乘务员点交验收。如无异议,应在“小件快运托运单”相应联上签字确认,交驾驶员或乘务员,以作为运输结算凭证。2、小件快运到达处在接收小件快运后,应及时进仓,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六) 交付1、到达站接收小件快运后,应先登记,再及时电话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凭“小件快运托运单(托运联)号码”和本人有效证件(企业应持介绍信或有关证明)提货。委托他人提货的,

9、凭收货人和提货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小件快运托运单(托运联)号码”提货。2、托运人办理送货上门手续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快件到达处应落实送货服务,并另行收取相关费用。3、收件人提取小件快运后,应在“小件快运托运单(随货同行联) ”上签字确认,并由到达站快件到达处留存备查。4、小件快运入库后,在 24 小时内提取的不收取保管费,以后每超过 24 小时为一天收取保管费,每天 2 元,按实际天数计费。5、小件快运到站后 10 天内无人提取时,到达站应告知小件快运受理方,由小件快运受理方与托运人联系。超过 90 天仍无人提取的(鲜活易腐物品及时处理) ,参照有关规定,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七) 中转1、

10、到达站在收到需要中转的小件快运后,应分别进仓保管,并优先发运。2、小件快运中转费用原则上由受理方一次收取,按段划拨。3、凡需要中转的小件快运,受理方应增加托运单据,以便交接环节的签收落实。第四章第四章 运价与单据运价与单据第十一条 小件快运的运价参照有关法规及上级规定执行(陕西省三秦快运理事会章程) 。第十二条 单证、票据统一由公司印制、发放。1小件快运托运单:是受理方和托运方之间确立的运输合同,由双方共同填写完成,并经托运人签字和受理单位加盖戳记后生效。小件快运托运单一式四联,受理方、托运方、到达站、承运人各自存留一联。作为托运、流通、交付、中转、结算过程中的凭据。2、小件快运标签:是粘贴在

11、快件上的标志,应注明发货人、收货人、电话及货物名称。第五章第五章 管理与处罚管理与处罚第十三条 各汽车客运站是小件快运受理与到达方,各客运公司车辆是小件快运承运方。汽车客运站。客运公司要积极开展小件快运业务,并通过进站协议、责任书等各类协议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第十四条 对于非公司内部的小件快运协作单位,要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第十五条 驾驶员和乘务员要认真履行承运责任,对消极对待、拒载小件快运货物者,罚款 100 元。第十六条 不得站外私自组织装载货物,不得在规定的小件快运站点以外上下货物。违者处以运价 10 倍罚款。第十七条 驾驶员和乘务员要负责小件快运运输责任,确保

12、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商务事故按照托运协议单条款内容执行。第十八条 各相关单位严把进出站关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的原则,防患发货人私自接触承运车辆,第六章第六章 运费结算运费结算第十九条 本公司内部每月进行一次结算,结算比例为3:6:1(即受理方 3,运输方 6,到达方 1) 。与外公司的业务结算根据双方合同进行。第二十条 如在承运过程中,由运输方直接送达收货人,结算比列为 3:7(即受理方 3,运输方 7)第二十一条 理货收入,扣除税金后,公司全额兑现。第八章第八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二条 公司站务处是小件快运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小件快运实施日常管理、监督与协调。第二十三条 公司稽查部门负责对小件快运经营规范行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 车辆罚没款,由受理货物车站出具证明,有公司站务处出具处罚通知单,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处。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非本企业单位和车辆,根据有关协议进行责任追究;本企业单位和车辆,根据公司相关责任书及考核目标办法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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