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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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浅析朗威公司:李勇张心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水平也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职工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虽然这些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自己负担的,但实际由企业代扣代缴, 职工个人对个税的影响力很小。对于普通职工来说主要的收入来源还是工资薪金这一块,如果企业能够进行精心的筹划, 统筹安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不仅对职工有利,直接增加职工的实际待遇,而且对企业效益也产生积极的影响。下面本人就我国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谈谈个人的观点。一、纳税筹划相关概念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含义关于个人所得税很多人存

2、在一个误区:交多少个人所得税都是财务部门考虑的事,而实际情况是在企业确定薪酬制度的那一刻起,个人税负已经基本确定,这时再靠财务部门做所谓的 “技术处理” 已经于事无补, 因此个人所得税应从业务部门制订薪酬制度开始进行筹划, 本文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理解为如下含义: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扣缴义务人利用税法的特定条款和规定,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实现技术,通过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发放进行周密筹划,以防范涉税法律风险、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实现个人税负最小的一种管理活动。2、偷税、避税、纳税筹划的比较(1)纳税筹划与偷税比较 : 我国刑法对偷税的界定是: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 是国家采取严厉打击措施, 加以限制的 . 而纳税筹划充分考虑法律评估, 符合国家的立法精神 , 受国家保护和支持 . (2) 纳税筹划与避税相比 : 避税, 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上的漏洞. 不足和缺陷, 在纳税前采取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规避或者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避税的目标是少缴税款、 降低税收负担, 但避税遵循的原则与纳税筹划不同,避税强调“非违法” 原则,即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即可,其着力点在寻找税法规定的漏洞或者盲点,在某种程度上其行为结果可能是和税收的立法精神相违背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我国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中,都有专门的

4、反避税规定,在其它税收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二、企业如何做好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根据2011个税修改案规定, 个人所得中,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行最低税率为3、最高税率为 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当职工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 就要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额,工资薪金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因此,要降低税负,可以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1、科学筹划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的发放结构。如:按企业薪酬标准, 小王全年薪酬标准为 18万元,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有多种组合方案,本人分别选择月度工资0元、3500元、 、80

5、00元、12500元、15000元5种薪酬发放方案进行了演算(不考虑保险等扣除),结果如下表所示:方案月度工资年终奖月扣个税年终奖扣个税全年累计扣个税10180,000044,12544,12523,500138,000034,50034,50038,00084,00034516,80020,940412,50030,0001,2453,00017,940515,00001,870022,440对小王而言,方案 1为最差,方案 4为最优,全年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44125元、17940元,两者相差 26185元。此外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月度工资的增加,全年累计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

6、,因此在职工全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科学安排月度工资和年终奖金的发放比例,找到两者之间税率的最佳配比,从而有效降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负担。2、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筹划。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 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 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 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条件,本人认为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如:企业与小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

7、定小刘每月待遇为8400元,本人演算了在企业不缴纳公积金、按 5% 缴纳公积金、按 12% 缴纳公积金三种情况下,小刘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实际收入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企业负担月工资公积金比例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月缴个税税后工资个人实得8,400 8,400 0 0 4,900 20% 555 425 7,975 7,975 8,400 8,000 5% 400 4,100 20% 555 265 7,735 8,135 8,400 7,500 12% 900 3,100 10% 105 205 7,295 8,195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企业按12% 缴纳公积金时小刘每月实际收入

8、最高,比企业不缴纳公积金时多 220元,而企业的负担保持 8400元不变。因此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企业应尽可能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 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3、合理筹划一次性奖金的发放,避免“发得多拿得少”。如:小李年终奖为 18000 元,小宋年终奖为 18001元(假设两者 12月工资都高于 3500 元)。小李、小宋税后所得分别为17465元、16305.9 元,小宋比小李多发奖金 1 元,但税后所得却比小李少1159.1 元,主要原因一次性奖金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只要确定的税率高于某一档次, 其全额就要适用更高一级次的税率,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奖金发

9、放无效区间。具体如下表所示:奖金区间奖金数额税率扣除数额应纳税额税后净得 -18000 18,000 3% 0 540 17,460 18001-54000 19,283 10% 105 1,823 17,460 54,000 10% 105 5,295 48,705 54001-108000 60,188 20% 555 11,483 48,705 108,000 20% 555 21,045 86,955 108001-420000 114,600 25% 1,005 27,645 86,955 420,000 25% 1,005 103,995 316,005 420001-660000

10、 447,500 30% 2,775 131,495 316,005 660,000 30% 2,775 195,225 464,775 660001-960000 706,569 35% 5,505 241,794 464,775 960,000 35% 5,505 330,495 629,505 960001- 1,120,000 45% 13,505 490,495 629,505 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 18001元-19283.33 元、54001元-60187.50 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69元、960001元-11

11、20000元等六个区间属于“多发不如少发”的盲区,企业在分配员工一次性奖金时,应避开这些盲区。4、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了一些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这些条款,也可达到减轻税负的效果。(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国税总局尚未出台统一的安家费政策,但个别省市对安家费的免税标准有明确规定,如:广州市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64 号)规定,对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而发放的一次性

12、安家费,不超过5万元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的,其超出部分可按签约期限平均分摊计算。据此,企业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税发199489号)规定: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 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此,企业按国家规定发放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差旅费津贴, 目前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进行明确的规定,在与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参考财政

13、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行 2006313 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关于误餐补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489号)文件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 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 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属于不征税的误餐补助, 但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规定,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 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

14、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可以免税。 目前部分省市对公务交通、 通信费有关个税计征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关于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费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藏国税发 200683 号)规定公务用车补贴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 元,通讯费补贴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对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费补贴在上述标准之内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4)各省市地方法规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 200946 号)规定: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 (县以上) 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

15、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 (县以上) 规定的劳动保护标准发放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 2008236号)规定: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 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 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小结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需要强调的是,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 既要理解其重要性, 更要确保其合法性。有句话说得好,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精明者避税、高明者筹划税收,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法制化,从维护自身整体、长远利益出发,企业必将摒弃避税、偷逃税等短期行为,转而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前筹划, 科学制定薪酬制度, 通过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发放进行周密筹划和巧妙安排,并充分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实现个人所得税负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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