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10 级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二 0 一 0 年九月十六日1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2010 级学生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主动性,提高学生素质,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并为学年评优评先、扶困助学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年级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测评组织一、测评组织2010 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在学院领导下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每学年测评一次,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应向全班同学公布,听取群众意见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 员老师副组长: 团支书、班长组 员: 综合测评员小组职责:1、对班级全体学生的各个方面进行记录;2、负责每周学生操行评定结果的统计和上报;3、负责向本班全体学生反馈评定情况;4、总结操行量化评定办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学生本人可以根据加减分的条件,向员申请和报告增减分班级每周公布一次增减分数情况二、综合测评成绩构成二、综合测评成绩构成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素质分+体美等素质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分占 20%,专业素质分占 65%,体美等素质分占 15% (具体算法见《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 )三、参评学生范围三、参评学生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在读全日制 2010 级本科生2四、测评程序四、测评程序1、学生自评学生自己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和《河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 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评分标准,就自己上一学年度的思想认识和言行表现作一次认真总结,进行自评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班级考评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员任组长,团支书、班长任副组长,综合测评员任组员各班的班委、团支部要履行对自己所在班同学表现的日常记录、教育、引导、管理、考评职责,健全各项考核制度,使测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客观公正各班的测评小组应根据班委会、团支部日常的操行、成绩记载和测评小组掌握的有关事实,并根据学生自己的申报,按照《测评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测评内容和具体的评分标准对每位学生的自评进行审核和测评,形成班级测评结果。
3、反馈班级测评结果综合测评小组将班级测评结果反馈给每位学生,学生如对测评有疑问或意见的,于 3 日内向员反映4、复核测评结果测评小组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对相关证明和实际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进行测评5、公布测评结果重新测评结果取得有异议的学生认可后,由班长召开班会,公布测评结果6、向学院领导小组上报综合测评结果,由学院进行审批、公示并上报五、评分细则五、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分,满分20分,分学年思想道德素质基本分,思想道德素质浮动分两个方面,即思想道德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基本分+思想道德素质浮动分)×20%思想道德素质基本分(思想品德操行分) ,最低50分,最高70分(人数不超过20%) ,在个人总结、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团支部、班委会审议确定基础分思想道德素质浮动分最高为30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奖励、罚扣分/班级最高奖励、罚扣分)×30,本人奖励、罚扣分最低为0分1、学年思想品德操行分,满分 70 分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议打分,测评内容详见《思想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 本项测评过程中,若有需要,应当征学生导师的意见3思想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项目基本内容好一般较差政治 态度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分辨是非能力强,坚持 原则,上进心强。
7.0-6.05.0-4.03.0 以下政治 学习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参加学校、院 系和班的政治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和各 种教育活动7.0-6.05.0-4.03.0 以下心理 素质生活适应能力强,善于自我调适,正直 乐观,意志坚定,能与人沟通协作7.0-6.05.0-4.03.0 以下社会 实践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 会实践和公益劳动7.0-6.05.0-4.03.0 以下社会 工作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团 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 责,努力完成任务7.0-6.05.0-4.03.0 以下遵纪 守法法纪观念强,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 觉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7.0-6.05.0-4.03.0 以下学习 态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有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积极参加科技文 化活动7.0-6.05.0-4.03.0 以下文明 礼貌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待人热情,说话 文明,尊敬师长7.0-6.05.0-4.03.0 以下维护 社会 公德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 公物,遵守社会秩序,自觉维护公共道 德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7.0-6.05.0-4.03.0 以下讲究 卫生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 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卫生、履 行卫生值日责任。
7.0-6.05.0-4.03.0 以下2、浮动分,最高分 30 分1)政治思想a.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掌握党团基础知识,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努力完 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交纳党费团费积极递交入党申请书奖 1 分,参加党校学习者奖 2 分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年级集会不经请假而缺席者,一次扣 1 分不按时交纳党团费者扣 5 分,并取消其本学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包括奖学金b.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发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者,视其情节扣 20 分以上,故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财物或损害集体、他人声誉,受到处分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扣 10 分以上,按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处理外,并取消其之后在校期间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包括奖学金4c. ①测评年度,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有献血证者每次奖 2 分②测评年度,参加学校、学院和社会组织的其他献爱心活动(附相关单位证明)每次奖 2 分③测评年度,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非教学实践活动的挂职锻炼奖 5 分④测评年度,获省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明学生等的奖 10 分;获市级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文明学生等奖励的奖 5 分;获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舍长、优秀个人,文明学生等的奖 3 分;获院级奖励和表彰的,奖 1 分(学院之星奖 1 分,先进个人 0.5 分) 。
⑤测评年度,因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热心助人、扶残助弱等行为受到院内通报表扬的每次奖 2 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每次奖 5 分;受到学校表彰的每次奖 8 分;受到省级表彰的,奖 12 分,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奖 20 分⑥测评年度,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由员根据考核结果奖励校学生会干部、院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由老师和学生共同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分为 8、7、6、5、4任职不满一年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工作表现给予 1—2 分的奖分未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若能积极参加和协助学生干部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受同学好评奖 3—5 分(不超过 5%的比例) 2)纪律a. 测评年度,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 60—79 分者,奖 1 分;80—89 分者,奖 3 分;90 分以上者,奖 5 分b.每周迟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 每周迟到三次者,加扣 2 分,旷课一次扣 2 分, 每周旷课三次者,直接按不合格处理请假必须有员假条,不得捎假和请假,违者按实际情况扣分,请假不按时返校按旷课处理c.按规定进出宿舍,晚归或强行者扣 2 分,夜不归宿者扣 5 分,睡懒觉者一次扣 0.5 分d.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 0.5 分、无故不到会或者中途离开的学生,每次扣 2 分,测评年度内可以累计扣分。
e.爱护集体财产,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 2 分, 故意破坏情节严重者扣 5-10分,公共场合抽烟者扣 2 分,乱涂乱画者扣 3 分,其他不文明行为酌情扣分f. 测评年度,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者纪律处分的,根据批评和处分的种类,可扣减 2—15 分,其中留校察看者操行评定为不合格批评和处分种类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5减分数值2461015g.一学期无任何违纪情况奖 2 分3)卫生a. 不参加值日者一次扣 1 分,宿舍卫生有不合格记录的,每个成员每次扣 0.5 分b. 测评年度,所在宿舍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成员奖 2 分,舍长奖 3 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寝室的,成员奖 1 分,舍长奖 2 分检查评比中,受到表扬的宿舍,每人每次奖 1 分;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人每次扣 2 分4)宣传在校、省、全国的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撰写新闻报道,每篇奖励 2、5、10 分,蓝天网及校团委网站每篇奖 1 分,为学院团委网站主页撰稿每篇奖 0.2 分,为年级博客撰稿每篇奖 0.2 分,学生会宣传部、通讯社及各班宣委年度工作量超额部分开始计分(额定工作量:学生会宣传部、通讯社每学年(20)篇新闻报道,各班级宣委每学年 (5)篇新闻报道,同一稿件在不同层次媒体发表不重复加分。
5)集体荣誉a. 学生干部要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按要求参加院学生会和团委及其员召集的会议,缺席一次扣 1 分,按要求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没能及时完成者一次扣 1 分b. 为班集体争光者,进行奖励文明宿舍、学习小组的奖励参考卫生项和学术项集体荣誉加分表加分 荣誉级别 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干一般成员国家级(优秀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 1086省市级(优秀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864校级(优秀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等)642说明:主要负责人指班长、团支书、撰写申请材料人等(二)专业素质二)专业素质专业素质分,满分 65 分,分专业素质基本分,专业素质浮动分两个方面,即专业素质6分=(业素质基本分+专业素质浮动分)×65%专业素质基本分满分为 85 分,计算公式为:(∑(单科成绩×单科学分)/∑单科学分 )×85%,单科成绩指学年所有考核的课程(考核包括考试和考查) ,考试成绩按有效成绩得分计算,考查课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 90、80、70、60、50 分计算专业素质浮动分最高为 15 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奖励、罚扣分/班级最高奖励、罚扣分)×15,本人奖励、罚扣分最低为 0 分。
1、学习a. 每学年考试成绩(所有科目包括考场课)有效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扣 3 分,全部良好(80 分以上)奖 2 分,全部优秀者(90 分以上)奖 5 分担任学生干部,考评称职以上且期末考试全部良好(80 分以上)者加奖 1 分,考试成绩全部优秀者加奖 3 分b. 学年所有实验课成绩全优者奖励 4 分c. 学年成绩前 5 名者(∑(单科成绩×学分)/∑单科学分),分别加 5、4、3、2、1 分,主干课单科(考试课中专业课)成绩前三名者(含并列)奖励(5、3、2 分) 2、学术a. 凡个人在校、省、全国的报刊、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2、6、10 分经院审查推荐,个人向校、省、全国学术讨论会提交论文者,分别奖励 1、2、3 分,外文期刊及其他未明确界定级别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确定b. 凡在校、省、全国的科技活动或竞赛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奖励 5、10、15 分,二等奖奖励 3、8、12 分,三等奖奖励 2、5、8 分,其他奖奖励 1、3、5 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者国家级项目加 8 分,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