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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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2013 年修订定版)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院土木工程系和交通工程系近年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总则 一、管理规定总则 1. 本文件是在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

2、核的指导意见基础上制定的。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具体要求按河海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执行。 2. 学生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应保证每周主动与指导教师当面联系,汇报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及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并进行网上登录和材料填写(网址:http:/) ,否则毕业答辩时,将视具体情况扣减答辩成绩,直至不及格。 3. 学生毕业设计 (论文) 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指导教师协同辅导员和班导师负责。指导教师需组织和检查学生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学生的无故缺勤、设计(论文)进度严重滞后、请假外出逾期未归等情况及时向系主任汇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3、情况将和年终考核及职称评定挂钩,学院将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二、具体规定 1. 对学生的考核 二、具体规定 1. 对学生的考核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第七学期开始选题。学生在第七学期的主要任务是搜集资料,熟悉所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理性思考,提出初步思路和总体框架,有条件的要参与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第八学期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工作期间,学生一般不准请假,如因生病或遇紧急事情等需要请假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土木与交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 ,视请假天数经指导教师、辅导员、系、学院、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期满须向指导教

4、师销假,指导教师3 应做好登记管理。请假时间在 3 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审批;请假时间在 1周以内的,由系和学院分级审批;请假时间在 1 周以上的,需教务处审批。 (3)对于进行毕业设计有固定教室的学生,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非国定节假日的上午 8:00-11:20,下午 2:00-5:00)在指定教室进行工作,并履行严格的请假制度,不得无故离校或缺席。如果有四分之一及以上的工作时间缺勤,设计成绩不能评优;如果有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工作时间缺勤,根据设计实际进展,决定推迟答辩(至少 1 个月)或者不能予以答辩。 (4)对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但未安排固定教室的学生,应在教师工作室、实验

5、室、图书馆、宿舍等地点工作,并将工作地点向指导教师汇报。同时应保证有四分之三的规定时间(非国定节假日的上午 8:00-11:20,下午 2:00-5:00)在相应地点工作。学院将进行抽查,对抽查有三次未按请假手续缺勤的,设计(论文)成绩不能评优,缺勤五次以上(含五次) ,根据设计(论文)实际进展,决定推迟答辩(至少 1 个月)或者不能予以答辩。 (5) 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如教师出差、学生实习等原因) ,每周必须当面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毕业设计不少于两次,毕业论文不少于一次;同时每周按时填写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 ,由指导教师签字审核,

6、每三周送学院教学秘书处审核一次。累计三周未能与导师开展当面交流的学生,成绩不能评为良好,累计五周,推迟答辩(至少 1 个月) 。 (6)学生需每周登录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写周进展报告,禁止集中填报。 (7)学生必须按照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2013 年修订定版)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流程,认真接受教师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环节积极进行整改。 (8)学生应按时、规范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进程。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院组织进行抽查式阶段考核,对不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规定的学生,学院给予警告。受到两次警告者,必须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 1 至 3

7、个月,整改期间不得进行毕业答辩,整改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答辩。答辩通过后,报教务处,符合学位条件授予者补授其学位。整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为良好。 4 (9)已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本科生赴保研学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保证论文质量,否则推迟答辩。毕业设计(论文)需取得良好或以上成绩,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10)对于在校外实习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应主动和校内指导教师沟通,至少每周汇报一次工作进展。 (11)学院各专业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主体分一次答辩和二次答辩两个环节,由土木系和交通系主任组织各系老师进行(土木大禹班答辩归属土木系负责)

8、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原则上以一次答辩组给出的评定分数为主要依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意见作为参考。每个答辩组同学的优秀率与学校给予该专业的优秀率持平。答辩前,自评能获得优秀成绩的同学可向各系主任申报,各系主任根据答辩分组的实际情况,尽量将自评优秀的同学均分到各答辩组进行答辩。 对于一次答辩中,评分为优秀的同学,如有意申报河海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土木系和交通系将分别组织相关的各专业同学进行二次答辩。以二次答辩成绩排名决定河海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推荐申报江苏省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归属。 对于一次答辩中,评分为不及格的同学,学院允许其进行整改,参加二

9、次答辩,二次答辩评分若仍不及格,则成绩为不及格。如要申请毕业设计(论文)重修成绩,则需进行整改,整改期为 1 至 3 个月,整改期间不得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整改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后,报教务处,符合毕业条件授予者补授其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授予者补授其学位。整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为中等。 对于一次答辩中,评分为良好以下(不含良好) ,但已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资格的的同学,学院允许其进行整改,参加二次答辩,若二次答辩成绩仍不达良好,则取消其免推资格。整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高为良好。 2. 对指导教师的考核 2. 对指导教师的考核 (1)指导教师应遵守河

10、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2013 年修订版)和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流程。除特殊原因外(如出国、出差、病假等) ,指导教师每周直接见面指导学生的次数,毕业设计不少于两次,毕业论文不少于一次。同时教师要及时在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5 手册上填写本周指导意见和签字。指导教师未能与学生开展当面交流累计超过三周,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能评为良好以上成绩,同时该指导教师不能被评为本科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累计未见面次数超过五周,则该学生推迟答辩(至少 1 个月) ,同时该指导教师的本科论文指导工作量减半,并影响其年终考核和职称评定。 (2)毕业设计(论文)

11、指导教师应定期使用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审核学生的周进展记录及中期报告,并及时填写指导日志。 (3)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按照河海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评价指标 ,学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的参考。 (4)加大对各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奖励力度。对获得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除学校给予的奖励外,学院将再给予额外津贴奖励。对成绩评定为优秀(不含已评为校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学院也将给予相应的津贴奖励。若指导教师指导有多篇设计(论文)获得优秀以上成绩,可获得累积篇数的相应奖励。

12、 三、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三、管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 学院聘请 1-2 位校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代表,在第七学期期末或第八学期开学对学院全体大四年级同学开展一次以“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格式示范性讲座”为主题的土木大讲堂活动,规范和提升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 2. 发挥辅导员、班导师的宣传作用,每年春季学期第二周时间由辅导员组织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制度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系主任班导师、指导教师参加。 3. 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工作每三周时间进行一次,由学院教学秘书对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的填写和工作进度进行审核。 4. 成

13、立以学院为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考核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教师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认定工作,同时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进行监控。 5. 学院将学生考核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对没有通过考核的学生,学院提出整改原因、整改期限和预期答辩时间,教务处根据学院意见向学生下发整改通知书。 6 6. 学院负责学生整改期间的指导和监督。整改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学生可提出答辩申请,由学院组织答辩。 7. 学院将答辩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符合条件者补授其学位。 四、执行 四、执行 本管理规定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 在 2010 级土木与交通学院各专业本科生 (含土木大禹班)中开始执行,由河海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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