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育管理规定

上传人:精****档 文档编号:45982777 上传时间:2018-06-2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婚育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分分类类规规 定定 标标题题员工婚育管理规定员工婚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保障员工在结婚时享受应有的待遇,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员工(实习生及派遣人员除外)。第二章晚婚、晚育及休假一、 婚育年龄1、鼓励员工晚婚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者为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不含休息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晚婚奖励假7天含休息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2、鼓励员工晚育已婚妇女年满

2、二十四周岁初育者为晚育。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0天),增加奖励假30天。休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晚育奖励假原则上由女方享受,男员工提出享受晚育奖励津贴申请时,人事课将协助办理晚育奖励津贴申报事宜。二、 休假规定1、 产假1)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予女员工产假(1)女员工顺产 90天(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 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3)女员工难产 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4)女员工生育多胞胎的 在90天的基础上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上述产假天数中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标标 题题页页码码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员工婚育管理规定 2

3、2/ /4 42)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及难产和生育多胞胎的,应向公司提交结婚证明、生育服务证及社保指定医院的诊断书。2、产前检查假女员工妊娠后,给予每次半天的定期产前检查。员工产前检查需要提供医疗机关的证明,因产前检查休假造成的缺勤不影响工资的支付额。3、流产假未生育女员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流产假天数中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流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支付。4、哺乳假抚养出生后不到一岁幼儿的女员工,事

4、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后,可以得到一天2次各30分钟的哺乳时间, 幼儿为2个以上(多胎)时,根据幼儿人数,相应增加各30分钟的哺乳时间。考虑公司地理位置及员工实 际情况决定员工可以选择将一年中每天两次30分钟的哺乳时间集中在一个自然月使用;或者,在一年 期限内每个工作日休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假期间由公司支付基本工资。5、计划生育手术休假(1)未生育子女员工施行人工流产、引产的、持医生证明给予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支付。(2)已经生育子女员工施行人工流产、引产的、持医生证明给予病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扣款处理,但是,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津贴予以报销。(3)施行节育、绝育手术的

5、,持医生证明,手术的女员工可以休息14天,不手术的可以休息3天,手术的男员工可以休息7天,休假期间的工资不与扣除,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生育津贴支付。(4)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天数中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第三章 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北京市对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制度。育龄夫妻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达到晚育年龄的,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最佳孕期,但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生育服务证 女员工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需到公司人事课开具初婚证明书,持证明书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6、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拿回到公司人事课登记备案,原件由本人留存。 生育服务证中女方工作单位处须加盖“公司人事总务章”,才可以向公司申报生育津贴。标标 题题页页码码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员工婚育管理规定 3 3/ /4 4第四章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 一 、办理光荣证条件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

7、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一)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二)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三) 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四) 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五) 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二、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可享受以下奖励与待遇: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原则上按月发放,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

8、补发。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托补费从出生后第七个月始至六周岁为止(不超过)。第五章 生育保险待遇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一、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及方法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员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将在产假期间以工资形式按月发放。女员工生育当月至提交申报生育津贴相关材料之前遇工资发放周期的,公司将以女员工生育当月缴费基数为当月工资进行垫付,待生育津贴申报完成后从中扣除。2、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员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生育医疗费

9、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由人事课申报,财务课发放。费用支付标准参见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3、员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员工就医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需住院治疗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当同时出示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并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复印件。标标 题题页页码码 员工婚育管理规定员工婚育管理规定 4 4/ /4 4二、生育保险申报材料1、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供的材料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

10、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收费凭证及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原始收据。2、申报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需提供的材料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收费凭证及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原始收据。三、责任与要求员工具有在生育或者引、流产结束后30天之内,将上述材料原件交至公司人事课的义务,如因员工原因造成公司不能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的,后果由员工自负,且要返还公司提前垫付的生育津贴。第六章 履行生育手续办理流程女员工确认怀孕后,应及时填写“个人情况更新表”,经直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到人事课。在接到人事课联络后,应迅速至人事课领取怀孕女员工管理卡,依管理卡所列各项依次办理。相关手续见附表。第七章 制定与改废本规定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的修改、变更做相应调整。本规定的制定与改废由管理部人事课负责,经管理部部长承认后执行。后附:怀孕女员工管理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