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电费帐务管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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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QB/YW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云南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B/YW215-70-2008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电费帐务管理标准 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电费帐务管理标准 (试行) 2008-08-20 发布 2008-08-20 试行云南电网公司 发布 QB/YE215-70-2008 I 目 次 前言 . 1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4 职责 . 2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 3 6 检查与考核 . 4 7 记录 . 4 QB/YE215-70-2008 1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规范供电局电费帐务管理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

2、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归口。 本标准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玉溪供电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育鉴、廖平、王奎华、李国平、罗征洋、赖樱、王军丽、向以俊、贾元波、 马红英、尚卫东、蒋云霞、沈德鸿、张沥文、张岚、李亚林、李俊松 审 核: 于培双、李绍祥、华擎炬、张云虎、熊峻、何涛 批 准: 廖泽龙 本标准由云南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负责解释。QB/YE215-70-2008 2 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局电费帐务管理标准(试行)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局电费帐务工作的职责、

3、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 1.2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局电费帐务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5)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票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

4、共和国国务院(96)第196号 云南省供用电条例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04 年 3 月 26 日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城市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费核算手册暨相关文件汇编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云南电网公司 云南电网公司电价执行管理行办法 云南电网公司 QG/YW-JY-13-2007 云南电网公司营业抄核收工作管理规定 云南电网公司

5、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导则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QB/YW205-05-2007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电力营销部 4.1.1 负责应收电费年度、季度、月度报表管理。 4.1.2 负责代收电费差错协调工作。 4.1.3 负责监督本局电费差错处理。 4.1.4 负责与财务部核对电费应收、实收、资金达帐信息进行核对。 4.1.5 负责配合财务部实施电费票据管理。 4.1.6 负责建立和管理电费明细报表 。 4.1.7 负责帐销案存客户的管理。 4.2 财务部 QB/YE215-70-2008 3 4.2.1 负责电费数据对帐和资金对帐。 4.2.2 负责电费银行账户的管理。 4.2

6、.3 负责维护银行承兑汇票的达帐信息。 4.2.4 负责电费资金核算、划转和管理。 4.2.5 负责电费发票的购买(印制) 、发放和管理。 4.2.6 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包括购、开、上报等) 。 4.2.7 负责核实处理电费差异账。 4.2.8 负责核对电费总帐、明细帐和资金达帐信息。 4.2.9 负责电费应收、实收、未收总账管理。 4.2.10 负责电费资金日常核算。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总体要求 规范电费帐务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电费应收、实收、未收、预收和电费资金达帐、在途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5.2 电费对帐管理 5.2.1 电力营销部负责配合财务部按期进行电费数据对帐工作

7、。数据对帐是指通过银电联网平台由各代 收机构采取现金缴费、代收机构代扣、电话委托、网上银行缴费等方式进行的代收机构与客户服务技术 支持系统之间实收数据核对。 5.2.2 财务部负责资金对帐工作。资金对帐是指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内的缴款信息与达帐资金信息之 间的核对。 5.2.3 电力营销部、配电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与用电客户的各种业务往来,财务部负责与银行方的业务往 来。 5.3 电费台帐及核算管理 5.3.1 电力营销部负责电费明细信息的管理,财务部负责电费总帐信息和电费资金明细的核算。 a)电力营销部 1)通过人工或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实现电费核算到户,做到电费应收、实收、未收、预收明 细帐

8、目清晰、准确无误。 2)编制应收电费报表。 3)定期与财务部对帐。 b)财务部 1)核算应收、实收、预收、未收电费总帐信息。 2)编制电费财务报表。 3)定期与银行核对电费资金达帐信息。 5.3.2 财务部和电力营销部应加强收费的电费帐务管理和衔接工作。电力营销部、配电管理部门应每日 对帐,每月将前台收费报表、现金进帐单及支票回单核对无误后交财务部。 5.3.3 实收电费当日须及时存入银行,单款相符,确保实收电费与进帐金额一致,各类发票、凭证与报 表数据一致。 5.3.4 财务部按预存电费、分次付费台帐进行滚动结算,严禁作为电费保证金使用。 5.3.5 财务部建立并严格执行电费应收、实收、未收

9、、预收的内部对帐制度,做到总帐与各明细帐逐项 核对相符,达到电费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5.3.6 财务部建立与银行定期对帐核对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数据和资金对帐差异,保 证代收机构反映的电费实收和资金信息与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反映的实收和资金信息相符。 QB/YE215-70-2008 4 5.3.7 财务部建立电费债权债务清理、核对、确认制度。年终结算日前完成电费债权债务的核对工作, 对帐后电力营销部应取得客户盖章的书面“债权(债务)确认书”,一式两份,电力营销部、财务部各 存一份。 5.3.8 电力营销部建立帐销案存管理制度,对帐销案存资产应组织力量进行清收,盘活不

10、良资产,防止 国有资产流失。 5.4 电费票据管理 5.4.1 本处所指电费票据包括:普通电力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专用发票。 5.4.2 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电费票据的管理,建立健全票据购买、发放、收回制度并严格执行。 5.4.3 电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专用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电力营销部、配电管理部门设专 人领退、保管、分发票据,并按月与财务部核对结清。电费票据由财务部负责购买,财务部负责统一管 理,电费收款凭证视同电费普通发票管理。 5.4.4 电费票据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果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和财务部汇报,并按票据管理规定 处理。 5.4.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向客户

11、提供发票: a)收到客户款项; b)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用“上次余额”足额清算应收电费且客户提出发票需求(仅限本局营业 厅) ; 5.4.6 营业厅收费和三方代扣客户的发票由本局提供,代收和两方代扣客户的发票由代收机构提供。 5.4.7 不得虚开、代开发票,如有虚开、代开当事人应承担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5.4.8 开具后的票据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并按规定年限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销毁。 5.5 电费帐务管理考核 5.5.1 电力营销部配合财务部建立电费帐务管理考核制度,由财务部对电费帐务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和监 督。 5.5.2 考核指标为 a)数据对帐正确率100%。 b)资金对帐正确率100%。 c)现金、支票存入银行及时率100%。 d)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销账及时率100% 6 检查与考核 序号序号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检查标准 检查频次检查频次 1 数据对帐正确率 100% 每月一次 2 资金对帐正确率 100% 每月一次 3 现金、支票进帐及时率 1.现金当天进行 2.支票次日前进行 每天一次 4 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系统销账及时率 现金、支票于收到当天销账每天一次 7 记录 7.1 对帐记录(按财务制度要求,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7.2 票据登记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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