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施方案(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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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施方案一、竞赛的宗旨山东大学(威海)第九届“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旨在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意思维和创业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倡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激发大学生科技创业成才的热情,努力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国际视野、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个性与人格健全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二、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三、

2、竞赛的基本方式在校学生通过申报商业计划书参赛,有条件的团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商业运营实践;聘请企业家评委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作品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一)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二)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类。(三)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

3、以上(以国家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鼓励学校创业孵化园的创业项目参赛。(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五)学校复赛、决赛阶段,针对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 1%-5%的加分。(六)每个学院选送的作品总数为 5-30 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 件。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 10 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 3 人,在不同的赛段,团队成

4、员可做适当调整。(七)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八)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九)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 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 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

5、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 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 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 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十)鼓励创业团队与社会广泛接触,验证自己的创业计划。避免单纯的从课本到计划书的创业计划竞赛模式。进入复赛的作品在上交复赛文本时,应同时提交至少三位企业界人士的推荐意见书。(十一)重视市场调查,要求各参赛团队在做好细致、充分的调查基础上完成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附有详细调研信息的可行性分析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十二)注意区分指导老师(不一定有知识产权)和技术持有人(持

6、有知识产权)的身份。指导老师需了解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创业计划的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创业计划书创作的能力,而技术持有人一般作为创业团队的一员,技术入股。若技术持有人具有指导创业计划的条件,亦可兼任指导老师。五、竞赛日程安排整个大赛分校内宣传准备、校内初赛、校内复赛、校内决赛、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与总结表彰六个阶段进行。(一)校内宣传准备阶段(2013 年 6 月下旬2013 年 9 月下旬)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发布大赛开展通知,开展系列宣传及初级培训,为同学们踊跃参赛做好宣传、准备工作。请各参赛小组密切关注各讲座的开讲时间。(二)校内初赛阶段(2013 年 10 月上

7、旬2013 年 11 月上旬)本阶段启动系列培训,进行项目推介,并完成初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学院报送作品,学校组成评审团,进行初赛评审,确定复赛队伍。(三)校内复赛阶段(2013 年 11 月中旬2014 年 3 月下旬)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深入培训、各参赛团队交流探讨、信息跟踪、相关支持等工作,组织复赛评审,最后确定决赛团队。(四)校内决赛阶段(2014 年 3 月下旬2014 年 5 月中旬)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后期培训,各参赛团队的信息跟踪,进行决赛答辩和评审。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进行作品完善与文本制作。(五)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2014 年 5 月10 月)全国竞赛入围

8、团队开展深入的市场调查,完善创业计划书,争取投资,进行全国决赛赛前集训,准备参加全国决赛。(六)总结表彰(2014 年 12 月)表彰奖励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 2014 年度山东大学(威海)“挑战杯”、“优胜杯”。六、表彰奖励 (一)团队奖复赛 80%的作品可获各类校级奖项。(二)团体奖设立山东大学(威海)第九届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1 座,团体总分第一名获“挑战杯”;同时设“优胜杯”2 座,团体总分第二、第三名分获“优胜杯”;优秀组织奖若干,依各学院组织情况及成绩评出 5个左右。(三)团体总分计算办法团体总分组织情况分复赛参赛分作品成绩分组织情况分:根据学院组织及参赛情

9、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满分 200 分。1、按要求申报 5 件及以上作品的学院加 100 分,不足 5 件的学院按照每件 10 分计算成绩;2、为宣传普及竞赛宗旨、内容及相关知识,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由学院组织承办的人才交流会、竞赛培训、竞赛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经校团委认可(以新闻网、青年在线通讯为准),每场次加 20分。复赛参赛分:通过学校初赛评审,进入复赛的参赛作品按每件 5分计入复赛参赛分。作品成绩分参赛作品分0.9+团队成员分0.1参赛作品分,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计 100、70、40、20 分。团队成员分,其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 100、70、40、20 分,其他成员所在单位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50、35、20、10 分。全省竞赛获奖参赛作品计分:校级作品成绩分+省级名次分2全国竞赛获奖参赛作品计分:校级作品成绩分2+省级名次分2+全国名次分(四)创新学分认定按照山东大学(威海)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威校教字200410 号)有关规定执行。(五)其它奖励: 按照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活动的意见(山大威校字20032 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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