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跳楼自杀事实、化解遗产继承纠纷泉塘街道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跳楼自杀引发的财产继承纠纷2012 年 4 月 1 日下午 3 时许,在长沙县星沙镇泉塘街道泉塘社区未来蜂巢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市的割腕后跳楼自杀事件某新闻媒体称某女从 19 楼割腕跳楼自杀,坠楼后仍有生命体征正在进行抢救,疑似他杀,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后经公安机关查证,死者黎明、女、1986 年 5 月 27 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长沙县岳麓区雨敞坪镇潘家山村解放组 124 号,生前与丈夫陈某及其儿子长期居住在长沙县星沙镇未来蜂巢 2 栋 801 室死者在当天先在其家中卧室割腕自杀未果,后自行来到该栋顶楼天台下午 3 时跳楼自杀,坠楼后送长沙县八医院抢救于下午 7 时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和刑侦人员对死者及现场勘察认定死因为自杀身亡当即通知其丈夫陈某料理后事4 月 5 日上午 8 时,泉塘街道司法所接泉塘派出所来电,在未来蜂巢聚集 50 余名 4 月 1 日跳楼自杀死者家属围堵死者丈夫陈某的汽车,情况紧急随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希望司法所派员到现场组织调解接到通知后司法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达时,现场秩序一片混乱,死者娘家亲属与陈某亲属发生对峙,围观的群众过百人,娘家亲属扬言要打死陈某,是陈某害死黎明,双方情绪激动,情况十分紧迫。
见此情景公安、司法干警上前制止,并大声劝导双方,一定要冷静,请相信政府可以澄清事实还以公道,经过多方共同劝导,终于双方答应坐下来协商一场及时出警现场组织的纠纷调解拉开了序幕上午 9 时,在未来蜂巢附近茶楼,由泉塘街道司法所组织泉塘派出所和泉塘社区调委会参与的关于 4 月 1 日黎明自杀跳楼引发的双方亲友矛盾纠纷调解的庭前调查紧张有序的开始了首先,司法所工作人员强调调解纪律,征求双方是否自愿参与调解,并表明一定会公平、公正、公开的为大家主持公道,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其次,由泉塘派出所对案情、办案过程即死亡原因进行通报再分别听取双方存在的疑问及其诉求死者的堂兄黎某认为死者生前与其丈夫陈某感情一直不和,陈某约束其自由,不让死者回娘家,死前还发短信给其父亲责怪父亲当初没有极力反对这门亲事等,死者黎明是被陈某逼死的死者的父亲也要求要女婿赔他一个女儿,讲自己的生活来源主要靠这个女儿,老婆和小女儿都有神经病,自己也是肢体残疾人,今后的生活无法维持,并掏出三本残疾证(经查证残疾证都为合法证件)加之女儿和女婿的婚前共同财产我作为其父亲应当要回该得到的那一部分,如果女婿拿 50 万我就不在找他,要不然我女儿死了他也别想活。
死者丈夫陈某认为自己还没有从中年丧偶的悲痛中走出来,自己老婆的后事还没有料理,他们的亲属就来无理取闹,一肚子苦水没处倒,请求政府为其做主我现有的房子首付 11 万多,还了 3 年按揭每个月 2500 多,其他在没有什么财产,去年买的汽车 22 万多都是找朋友借的,之外做生意外面还欠 10 多万,夫妻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听取双方的诉求后,司法所作出耐心的开导,对死者家属对死因的质疑进行了肯定的答复,依照确法医和刑侦人员对死者及现场勘察认定死因为自杀身亡按照婚姻法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死者的父母可以继承死者部分遗产经过反复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到上午 12 时,死者家属终于同意了司法所提出的调解意见,但对婚前共同财产数额分歧过大,调解再度陷入僵局午饭时间,由于死者丈夫亲属不愿安排死者娘家亲友中饭,引起双方矛盾再次激化,后经工作人员劝解,死者丈夫亲属方才同意安排中饭,但矛盾已经反复司法所工作人员辛辛苦苦一上午的工作都付之东流,非常惋惜经过工作人员共同商议,为更好的控制事态的发展,不使双方亲友聚集引发更大的矛盾,决定另选地点并由双方各自派 3 人参加调解下午经过在此协商,最终于下午 6 时双方达成协议,由死者丈夫陈某一次性支付死者父母赢得的继承及其他一切费用壹拾叁万元整(130000 元)给死者父亲黎某,由死者丈夫陈某负责办理死者黎明的善后事宜。
双方当场履行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一起因跳楼自杀引发的财产继承纠纷调处终于取得了圆满地成功泉塘街道办事处201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