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 理论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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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讲义下编 刑法分论危害国家安全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危害国家安全罪v 背叛国家罪 v 分裂国家罪 v 煽动分裂国家罪 v 武装叛乱、暴乱罪 v 颠覆国家政权罪 v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v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v 投敌叛变罪 v 叛逃罪 v 间谍罪 v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资敌罪。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1949年9月,国民党新 疆警备司令陶峙岳和新 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先 后通电起义,新疆和平 解放。以乌斯满、尧乐

2、博斯等为首的地方武装 团伙在美国驻乌鲁木齐 副领事马克南的煽动下 ,纠集反动势力和散兵 游勇数千人,裹挟少数 民族群众数万人,掀起 反革伞武装叛乱。10月 ,王震司令员亲率中国 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 部分部队以空运、车运 和徒步行军方式进驻新 疆,拉开了清剿残匪、 守土戍边的大幕。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危害国家安全罪v1第103、105、107条资助、煽动的单独成 罪; v2第109条叛逃罪必须是(1)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2)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军人叛逃罪( 430条)是现役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 v3. 第110条间谍罪:三种情况(含为敌人指示 轰击目标的)构成间谍罪。(一)参加

3、间谍组织 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叛逃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台湾网络间谍李芳荣 台湾间谍,一次疯狂作案行动中就控制了数百个大陆的电脑和网络,此间谍至今尚未归案 。据介绍,大陆军事、军工单位和重要政府部门的网络是被攻击的重点。“间谍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中国大陆抓获美籍台湾间谍张董维 v 董维,英文

4、名字DavidWeiDong,1952年5 月生于重庆,曾是中国某知名媒体驻四川记者站 记者。1986年7月,他自费赴美留学,次年即 获得绿卡,1995年加入美国国籍, 1990年, 他前往新加坡与台湾“军情局”三处处长王西田见 面王西田是台湾情报部门的重要头目。在 王西田的要求下,董维正式加入台湾间谍组织 2003年9月,在台湾情报机关的强烈要求下, 董维硬着头皮返回大陆,准备以做生意为幌子搜 集更多的机密情报。向台湾情报机关提供了很多 大陆赴美留学生的情况。以“海天基金会”为掩护 ,董维着手在大陆寻找对台湾有情报价值的人员 ,然后送他们到美国留学,并对他们中间的部分 人进行策反。有的留学生

5、就这样被他拉下水。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解放军军总后勤部前军械部长刘连昆少将,总后勤部前军械局局长邵振中,以注射毒针的方式处死 “大陆军演用的是空 弹“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中国空军指挥学院院长刘广智少将 “中国在五个地 点部署了四百 九十六枚对准 台湾的导弹.”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国家社保基金办公厅主任佟 达宁被揭发充当台湾间谍, 事情败露,已於今年四月被 处死。事件发生後,由中共 总书记胡锦涛的大管家、中 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保密委 员会主任王刚亲自挂帅,在 全国党政机关发动一场规模 庞大的保密育运动。本港金 融界人士对佟达宁并不感到 陌生。 v 二四年三月

6、,他曾以国家 社保基金司长的身份,就社 保基金以QDII方式投资境 外的政策性问题接受采访, 本港传媒亦刊登其讲话,引 起广泛关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4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 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 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 依照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 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 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 依照刑法第398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定罪处罚。注意与间谍罪的吸收关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 用法

7、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出版物中载 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 行、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 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 政权罪定罪处罚。 v 6、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 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七条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煽 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 主义制度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分裂国家罪、煽动 分裂国家罪,颠覆

8、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 、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 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 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 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 罚。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 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 零五条第二款(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的规定,以煽动分裂

9、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 处罚。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习题一: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 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 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 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 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2年卷二11题,单选) v A 以叛逃罪论处 v B 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 v C 以间谍罪论处 v D 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答案:C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习题二:依照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构 成间谍罪?(1998年卷二30题,单选) vA 为

10、境外机构窃取、刺探国家秘密的 vB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vC 为境外组织非法提供情报的 vD 为武装叛乱分子提供武器弹药的答案:B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3某甲是我国某通讯社的高级编辑,应香港某报社记者之请,设法 为其搞一份有关对台政策的机密文件。按规定该文件只下发到社长一 级,通讯社只有社长那里有一份。某甲到社长办公室时发现该文件放 在桌上,趁社长不注意时将文件拿出复制一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 送给香港某报社记者。香港某记者为了表示感谢,给其2万港元。某 甲的行为: v A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 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应当实行数罪并

11、罚; v B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 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v c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 家秘密、情报罪; v D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v 解答:C。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v 4下列哪种行为属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 供国家秘密罪? v A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明密级的事项,而为境外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 v B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明密级的事项关系国家安 全和利益,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 v C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者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 构、组织、个人的; v D将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v 解答:A、B、C。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定刑v第一百一十三条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 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 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 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v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陈京春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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