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提高班行政法理论提高班提纲季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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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行政(一)概念(一)概念联系电话: 010-82116655行政法理论提高阶段讲稿之一行政法概述(季宏编写、主讲)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的行政比如公立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比如村委会、居委会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比如律协、注协行政公共行政其他公共行政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的行政比如公司、企业民营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的行政私立学校现代普通行政其他普通行政1行政的特征行政的特征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我国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现在主要是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现国家行政职能的活动。 这种行政活动的 主要特征是:国家职权性执行性公共性积极性直接性2形

2、式行政和形式行政和实实质行政质行政 : 以行政机关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 只要是行政机关从事的职能活动都可以被 认为是行政活动,无论是制定规则(行政立法,比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处理具体 事项(行政处理,比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裁决争议(行政司法,比 如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 : 以国家机关的活动功能作为划分行政的根据, 制定规则和裁决争议案件以外 的执行性活动被认为是行政活动, 无论它们是由什么国家机关实施的。 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的分类对于确定行政法意义上的国家行政的范围有重要作用。我国行政法意义上的国家行政 是形式行政,行政机关的任何职权活动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

3、范畴。例一: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的主持、指导,属于实质行政行为选举法第七条 例二: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属于实质行政行为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例三: 人大常委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对其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管辖,原则上均适用公务员法 ,属于实质行政行为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2 层二、行政法(一)行政法价值取向(一)行政法价值取向联系电话: 010-821166551管理法管理法(1) 将行政相对方视为行政客体, 突出地强调行政权力, 片面强调行政主体的优越性,漠视相对方的合法权利。(2)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上,过分强调国

4、家利益或公共利益。例一:不停止执行原则行政复议法第 21条行政诉讼法第 44条例二:撤销许可的限制行政许可法第 69条例三: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8条(3)国家缺乏对行政相对方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缺乏对行政权力自身进行监督的法律机制。结果:维护行政权力,轻视公民权利。2控权法控权法控权理由:(1)行政权的作用有两面性:既可以为人们提供秩序,同时也可以被滥用,而国家权力如果不加控制和制约就必然导致权力被滥用。(2)与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国家权力相比,行政权最经常、最广泛、最直接的涉及 行政相对人, 且行政权实施的程序远不及立法权、 司法权行使的程序严格、 公开, 从而行

5、政 权最容易导致滥用和腐败。(3)行政权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有膨胀和扩张的趋势。控权原则:(1)有限权力(2)正当程序(3)责任行政3平衡法平衡法平衡论认为: 一方面, 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 以达到行政 的目的; 另一方面, 又必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重视公民的参与和权利补救, 以及对行政 的监督。这两方面不能偏废。(二)行政法的分类(二)行政法的分类一般行政法和部门行政法(行政法总则与分则)(三)行政法规范的特点(三)行政法规范的特点1缺乏统一完备的实体法法典2行政职权职责的统一性3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2

6、层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1地位地位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2依据依据联系电话: 010-821166553广义的法优广义的法优越越和法保留和法保留原原则则(1) (消极的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法规范偏离禁止适用强制 (2) (积极的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现行有效法规范授权活动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现行有效法规范的明确授权;没有现行有效法规范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措施。 在当代中国, 行政机关也具有制定法规范的权力, 即制定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 府规章的权力。 故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也应遵守依法行

7、政原则。 首先, 行政立法必须遵守上位法;其次,行政立法必须根据上位法。(二)合理行政原则(二)合理行政原则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1) 原则,即要 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即做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例一: 李某、 陈某二人向乡政府申请结婚登记, 乡政府以李、 陈二家尚没有缴纳乡提成,故不予发放结婚证书。(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以下三个子原则: 原则(手段能否达成目的)手段对于目的来说是不适应的情形大致有:一是,手段对目的来讲“不足”。二是,手 段所追求的目的超出了法定的目的。 三是,

8、 对相对人施加的手段, 是法律上不可能或事实上 不可能。 原则(选择最小损害手段)在有多种同样可达成行政目的之方法可供选择时,行政机关应选择对人民权益侵害最小 者,不能逾越必要的限度,否则即违反必要性原则。 原则(目的利益与手段侵害比较)行政机关采取任何干涉措施所造成的损害应轻于达成目的所获得的利益,否则即违反衡量性原则。例: 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 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 由交 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 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 停放的照片、 录像资料, 送 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 200 元300 元。 此举使许多

9、市民踊跃参与, 积极举报违章车辆, 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 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 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 学习。 但与此同时, 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2 层联系电话: 010-82116655的事: 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 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 引起家庭关 系、 同事关系紧张, 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 有乘车人以肖像权、 名誉权受到 侵害为由, 把电视台、 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 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 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 围行使权力引起的; 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 向交管部门索赔的; 甚至

10、有利用偷拍 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 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 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九天考资。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2003 年试卷四 8 题,本题 30 分)(三)程序正当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1)行政依据公开(2)行政资讯公开(3)行政决定公开 另外,公开的信息必须真实: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发布的信息, 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 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参与原则参与

11、原则行政机关做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 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 特别是做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3回避原则回避原则行政公务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为保证以程序控制行政权目的的实现,必须确立说明理由、听取意见和告知权利制度。(四)信赖保护原则(四)信赖保护原则1信赖保护要件信赖保护要件(1)信赖基础即使相对人产生信赖的行政行为。 相对人必须知道行政行为已经作出, 并且确信行政行 为是合法有效的。 若相对人根本不知行政行为的存在, 或无意接受其有利的效果, 则当然没 有予以保护的必要。(2)信赖表现即相对人须有客观上有对行政行为信赖的表现行为,

12、换言之, 表现行为与信赖基础间有 因果关系。 纯属观望、 期待而没有表现其已生信赖之事实的, 则欠缺信赖要件, 不在保护范 围。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可以归责于相对人时,相对人没有信赖。故在以下情形下,相对人的利益不值得保护:行政行为存在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行政行为的一般违法是相对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的;行政行为是因主张权益受损者以不正当方法或提供不正确、不完整资料而作出的。(3)信赖利益即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明显大于变更、 撤销或废止行政行为所代表的公共利益。 在此情形下,不应变更、撤销或废止该行政行为。若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不明显大于变更、 撤销或废止行政

13、行为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的, 则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2 层联系电话: 010-82116655行政机关可以变更、 撤销或废止该行政行为, 但应采取保护措施, 但保护措施以行政行为继 续存在时相对人可得到的利益为上限。2信赖保护方法信赖保护方法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 为采取合理之补救措施, 或订有过渡期限之条款; 对于具体行政 行为, 在于填补信赖利益损失。 若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 则为补偿; 若原具体行政行为违 法的,则为赔偿。信赖利益的填补,应有法规范依据。例一:2002 年 12 月 5 日,李某(男)与王某(女)凭村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在 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共

14、同生活且生育一个子女。但事实上,李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只有 20 周岁。2005 年 10 月 8 日,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认定李某和王某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存在弄 虚作假、 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罚款 200 元, 但鉴于二人已经共同生活且生育有子女, 且已经 超过法定结婚年龄, 故确认二人婚姻关系有效。 从信赖保护原则的角度看, 乡政府的处理决 定是否适当?例二:2002 年 7 月,某港资企业投资 2.7 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 合同, 经营该市污水处理。 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 污水处理专营管 理办法 , 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 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

15、和差额补足的义务, 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2005 年 2 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 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 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 一, 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 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 “妥善 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 年 9 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 2002 年经 过市政府同意、 省外经贸厅审批、 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 程序合法的项目。请: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行政法理论提高阶段讲稿之二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季宏编写、主讲)一、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的,因实施国家行政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包括:1从主体上看,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从内容上看,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都与国家行政权力直接有关3从内容处分上看,当事人对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般不能自由处分4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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