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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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本章主要内容:劳动合同订立与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续订和变更;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劳务派遣制度; 本章需要熟悉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本章讨论题:2008年3月,上海某大型汽车公司决定清 理一批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赵 是其中一名临时工,从2002年1月开始一直 在公司从事保洁工工作。此次公司人事部 通知赵其工资结算至2008年3月底,并从4 月起不用来上班,双方解除这种非正式的 劳动关系。公司还告知,如果赵希望继续 在公司上班,则需要通过公司指定的劳务 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以派遣工的形 式进入公司工作。赵认为不能就这样简单 了结劳动关系,

2、让6年多来的工作贡献化为 虚有。经咨询,赵向公司提出了四项主张 :一是要求公司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的工资;二是要求 公司支付6年多来的经济补偿金共计6个 半月的工资;三是要求公司为其补缴6 年来的全部社会保险;四是要求公司支 付2008年2月、3月两个月间没有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双倍工资支付,即 再支付2个月工资。问:赵的四项请求哪些有法律依据, 应当给予支持?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概念和特征 (一)定义 :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 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16条第2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3、10条第1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二)特征 1.附和性 2.从属性 3.双务性 4.有偿性 5.继续性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一)主体及主体间的关系不同 (二)责任承担不同(三)国家干预不同(四)目的和适用法律不同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一)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 (二)明确劳动权利义务,避免.减少劳动 纠纷 (三)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依据四.劳动合同的分类 (一)按照期限分(*)固定期.无规定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二)按照就业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合同 (三)按照形式分书面和口头 (四)按照单位所有制性质分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一.形式“建立劳动关系,

4、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不同1.劳动合同订立是劳动者与单位通过书面劳动合 同形式对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 进行约定,标志是双方签字盖章。2.劳动关系建立指特定条件满足时劳动 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上的权利 义务关系,标志是单位开始用工,即劳 动者到单位报到或提供劳动。劳动关系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情形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自用

5、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 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 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 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 的劳动报酬(细则5)。(二)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 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 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细则6) 2.

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 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 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 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细则第7条)注意点:1.一个月(是否违法的时间标准)补签书面合同;单位书面通知义务 2.支付2倍工资起算点和终止时间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 的

7、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一日(细则6)3.2倍工资基数应得劳动报酬 4.实施该制度的起算时间本法实施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本 法实施之日算;(2008年1月)5.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单位 仍然要补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 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 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细则第7条)6.持续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 持续给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

8、者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 资.(劳动合同法82条第2款)7.无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的确定新招职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标准执行,没 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 工同酬.(劳动合同法11条)结论:视为订立无固定期的仍需订立书面 合同;持续不订立的法律责任一年内发双倍 工资;一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 违反规定不订立,不仅视为已经订立,并且要 发双倍工资至订立书面合同之日.2009年11月15日,某上海跨国公司到各高校校 园招聘。3天后,南京某高校大四学生孙某与该上海 跨国公司签定三方就业协议,该三方就业协议规定, 该

9、学生毕业后到该上海跨国公司或其在苏州的子公司 工作,否则要承担相应违约金。2010年6月20日, 孙毕业离校,上海公司安排其到上海总公司报到进行 专业技术学习,1个月后派到苏州子公司上班。 2010年6月25日孙到上海报到,学习1个月后于同 年7月25日到苏州子公司上班。2010年8月15日 ,苏州公司与孙签定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 约定的起始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 14日。孙某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何时建立?孙与哪家 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总公司还是子公司)二.劳动合同内容(一)法定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

10、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 效身份证件号码; 3.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 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 (定期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个明确的 合同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可以依法续定,否则 就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不定期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 有效期,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法定劳动年龄 和单位存在期持续存在,只有在法定或约定条 件出现时才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合 同订立无固定期合同情形:其一:双方协商一致其二:必须订立的条件(1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 续定以及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 提出订立固定期合同外,应

11、当订立无 固定期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年的;(从单位用工之日起算)刘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多年,公司只与 其签定过一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后双 方再没有续签合同,但是继续保持原工作关 系.2005年10月刘计算自己在该公司工作已 经满了十年,于是找公司要续订无固定期限 合同,公司表示马上与他订立三年期限的劳 动合同,刘不同意,一个月后,公司和刘协商 未果,于是书面通知刘:如果一周内不与公司 续签三年期限的合同,公司只能按照规定与 刘终止劳动关系.问:公司是否应该与刘续定无固定期合同(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

12、连续工作满 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分析:防止大量无固定期限合同产生 (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 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08.1.1后两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分析 1.时间上连续.期限固定.当事人同一 2.连续有两种情形:其一:后次是前次的续定 其二:前次终止后再订立-期间间隔应该是不 超一个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 3.两次:本法实施后起算(97条)公益性工作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 合同规定(细则12)法律责任:(一)16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定的.人民法院 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

13、期劳动合同关系, 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细则11条)82条第2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及时补定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适用:特定工作限制:不得约定试用期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 他事项。附合同范本(二)约定条款1.试用期(以书面合同订立为条件)1)适用:新招职工2)次数:同一岗位只能试用一次.3)期限: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

14、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 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 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 得超过六个月。3)限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 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 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限为 劳动合同期限。4)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 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 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o 合同解除:依法解除“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规定

15、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 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 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服务期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进行技术培 训的,约定劳动者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的期限;1)对象为单位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 劳动者。2)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3)支付条件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 ,应该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 过尚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4)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满,服务期未到的,合同期限延 至服务期;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服务期违约金支付注意点:1.单位过失劳动者解除合同的 不承担违约金;2.劳动者过失被解除劳动合 同的要承担违约金;(细则16.

16、26条)刘某应聘到某酒楼当服务员,双方约定月 工资400元,包吃包住,但是没有签定劳动合 同.刘每天工作8小时,从没有休过节假日.一 个月后,酒楼以她在试用期表现不好.不能胜 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并没有给她一个月的 试用期工资,为此,刘申请仲裁。问: 1.该纠纷中,酒楼哪些作法违法? 2.纠纷如何处理? 注释:当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40元. 3.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1)适用: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合同或协议约定内容法定 第一.保守有关秘密 第二.具体要求:“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 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 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3)限制和补偿合法且时间不超二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 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 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一定数额的 经济补偿(细则16.17)。4.违约金适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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