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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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深化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 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随着我市经济建设加快,建设工程自然灾害因素增多;高层建筑、市政工程越来越多,施工场地狭小,周边人员密集,起重机械吊装、基坑作业、脚手架、高大模板及卸料平台搭设等安全风险越来越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

2、稳定好转。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重点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有效地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通过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内容(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等情况;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和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等情况;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汛期值班情况;是否落实省安办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川安办20

4、1533 号)工作要求;是否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情况;是否加大对重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编制、审批施工方案和不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测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二)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方面: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作为最重要的职责,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 216 号)是否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建筑工地各生产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带班制度执行、持证上岗、安

5、全技术交底、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情况。是否履行对深基坑、高边坡、土方(隧道)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2.汛期工程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汛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脚手架、支模架、卸料平台、安全通道搭设,边坡及基坑施工安全防护等情况。4.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验收、使用登记,保养维修检查,施工机具设备验收使用检查

6、情况。5.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临时设施搭设安全、消防防火及防雷电设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情况。6.洞口临边、楼层临边、楼梯临边、平台临边、电梯井口、水平洞口、施工电梯出入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挂设情况。7.施工临时用电情况,文明施工情况。三、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一)工作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拉网式自查自纠,市住建局在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二)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自查自纠阶段(2016 年 5 月至 7 月初)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

7、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落实整改。2.督查阶段(2016 年 7 月底至 8 月初) 。市住建局在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督查,并全面落实整改。3.迎接省安办检查阶段(2016 年 8 月至 11 月) 。迎接省安办组织各市(州)和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工作交叉检查。4.总结提高阶段(2016 年 12 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四、工作要求(一)制定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

8、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

9、并跟踪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整改。(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区(县)住建局、钒钛产业园区建设交通局要定期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全过程,并与“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排查治理体系。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规章制度,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各区(县)住建局、钒钛产业园区建设交通局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以利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并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人:李俊贤,联系电话:335920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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