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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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工程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工程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XYLG2017-006SGXYLG2017-006SG 采采购购代代理理机机构构:广广西西新新宇宇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管管理理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20172017 年年 1111 月月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第三章 合同格式 .23 第四章 技术规范 .5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5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7 第八章 图

2、纸(另附)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 工程【项目编号:XYLG2017-006SG】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 抢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工程 项目编号:XYLG2017-006SG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65 个日历日内完工 项目建设内容:具

3、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图纸范围内)。 项目建设规模:管道封堵,清淤,非开挖修复及检查井修复等.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 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 (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专业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指派担任 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201317

4、 号文除外)。 2.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函出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期间内)。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以登录 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 年

5、11 月 30 日公告发布时起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告发布时起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 4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完成网上报名后,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 件回执码。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

6、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 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 执码和竞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 7 号开标室 ,未携带 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桂林市公

7、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 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7 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参加带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相关原件,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桂林市政府采 购网)、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临桂区市容管理局; 地址:临桂区; 联系人及电话: 邱先生 0773-5

8、59813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 13 号; 项目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 0773-5598755 。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3-559393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30 日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项号条款号条款号内容内容说明与要求说明与要求 11.1 工程名称及编号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工程(项目编号:XYLG2017-006SG) 21.1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 31.1 质量标准合格 41.

9、1 招标范围 桂林市临桂区秧一路污水管道抢修工程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本 工程非甲供工程项目)。 51.1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365 个日历日内完工 61.1 标段划分 无 7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 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专业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指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除外)。 2.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 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函出具时 间应在公告发布期间内)。 3.投标人应提供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

11、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7.1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1010.1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11.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叁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 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 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 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 6 排投标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 1212.1 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

12、伍份副本 1313.1 投标文件递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 四楼) 7 号开标室。 递交时间: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10 时 30 分 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整 141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方式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 四楼) 7 号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原件核验。未提交

13、或提交不全的,投标无效:原件核验。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投标无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 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结果告知函(此函出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期间内)。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 法人代表参加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 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证书资料(指派 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提供有效的上岗证及身份证、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及以上所有人员的 2017 年 1 月-2017 年 7 月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有效证 明材料原件(可以是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 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内页或者是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近期新 聘员工,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 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为非挂靠的施工企业,且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为非挂靠的施工企业,且不得分包、转包, 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本工程完工后由招标人及相关安全部门负责验收,如验收不通过,本工程完工后由招标人及相关安全部门负责验收,如验收不通过, 中标人须立即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通过验收,由此

15、造成的费用由中标中标人须立即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中标 人自行承担。人自行承担。 15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 采购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 7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 前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 抽取。 16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 17 中标公告及中标 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九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 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在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 的同一媒体。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如

16、中标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中标通知 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 中标供应商相应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19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者银行保函 提供履约担保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5现金或 10%银行保函。 注: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中标金额的 5现金或 10% 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并由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转入桂 7 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账户。 履约保证金交纳帐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银行帐号: 000 676 067 800 020 20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 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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