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解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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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重庆地税政策法规处 胡果林,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解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一、什么是小微企业?,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广义上的小微企业,建筑业,营业收入3006000万元 且资产总额3005000万元,小型,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微型,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100人 且营业收入1001000万元,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10100人 且资产总额1008000万元,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本课件仅供参考学

2、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基本规定,符合条件(一),符合条件(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1.工业企业: 所得额30万元 从业人数100人 资产总额3000万元 2.其他企业: 所得额30万元 从业人数80人 资产总额1000万元,二、企业所得税范畴内的小微企业,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小微企业所得税享受什么优惠政策?,1.减低税率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

3、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减半征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课件仅供参

4、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2012.01.012013.12.31,2015.01.012017.12.31,小微企业所得税享受什么优惠政策?,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 实际减免幅度为15% 6万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 实际减免幅度5%,应纳税所得额10万 实际减免幅度为15% 10万应纳税所得额30万 实际减免幅度减免5%,财税2011第117号,财税2014第34号,现行有效,2014.01.012016.12.31,2010.01.012010.12.31,财税2009第133号 财税20114号,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 实际减免幅度为15% 3万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 实际

5、减免幅度5%,财税2015第34号,应纳税所得额20万 实际减免幅度为15% 20万应纳税所得额30万 实际减免幅度减免5%,减半征收税政策,2015.10.012017.12.31,20万应纳税所得额30万 实际减免幅度为15%,现行有效,财税2015第99号,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

6、税政策。 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公告规定核定征收企业也享受(含定率和定额征收),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执行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7、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三)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注意: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小型微利企业

8、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一)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1.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2.2015年10月1日(含,下同)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简称减低税

9、率政策);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2.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3.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小微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某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并采用执行企业会计准

10、则,2015年2季度本年利润为9524.87元。 应纳所得税9524.8750%20%952.49(元) 会计分录: 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952.49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952.49 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952.49 贷:所得税费952.49 缴税: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952.49 贷:银行存款952.49,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上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的小微企业预缴时累计利润额20万的,按照10栏 实际利润额x15%填写,上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的小微企业预缴时累计利润额超过20万但不超过30万的,以及上年应纳税所得额超20万但不超过30万的,从10月1日分

11、配后,按照10栏 实际利润额x15%填写,企业所得税季报(A类)填写注意,查账征收类: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附表3第1行、第2行,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企业所得税季报(B类)填写注意,上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预缴时累积应纳税所得额20万,按照应纳税所得额x15%填写,上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但不

12、超过30万的,以及上年应纳税所得额超20万但不超过30万的,10月1日分配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x15%填写,第17行,第18行,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税收优惠办理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附表三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所属行业”项目,由系统结合主表填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自动判断是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标准。,年度汇算清缴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实企业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按照规定补缴税款。,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简单快捷的办理方式 足不出

13、户享优惠,网上申报,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小微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提示,1、更正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查账征收企业重新填写一式二份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13张附表 / 核定征收企业重新填写一式两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更正申报; 表格可到税务局网站表格下载区自行下载。 2、更正申报后如有少缴税款的,应补缴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3、更正申报后如有多缴税款的,填写退(抵)税申请表,退抵税类型为误收退税, 在办税服务厅文书窗口办理退抵税业务。,以前年度的所得税 申报错了怎么办?,本课件仅供

14、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

15、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 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

16、依据。,二、营业税范畴的小微企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 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352号文,本课件仅供参考学习,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1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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