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检验试剂采购项目招标标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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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 标 编 号:ZJCJ-H19053001招 标 项 目:案件检验试剂采购招 标 方 式:公 开 招 标招 标 人:温州公安局瓯海分局招标代理: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六月目 录投标邀请函3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7一、 说明7二、 招标文件7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 开标和评标12六、 授予合同15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7第三部分 附件22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32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36注:招标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

2、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公安局瓯海分局案件检验试剂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公安局瓯海分局委托,就案件检验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 ZJCJ-H19053001二、项目概况(详情请见采购内容):序号内容采购预算采购内容概述1案件检验试剂采购102 万元温州公安局瓯海分局案件检验试剂采购,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投标人未被列入被处罚或者限制名单,以投标截止日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上自主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并办理采购招标文件事宜。(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投标人请尽早办理,客服电话400-881-719

4、0)。2、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14日(每日08:30时-11:30时,14时30分-16时30分,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3、获取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4、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5、报名书面资料提交: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须将报名书面资料送(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五、开评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4:30分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开标时间:2019年7月 15日14:30分整开标地

5、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六、其他事项:1、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a) 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b)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如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c)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3、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

6、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5、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节能、环保产品给予适当加分扶持;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67729391。联系方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地址:温州市

7、瓯海区洲洋路6号联系人:虞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2238采购人:温州公安局瓯海分局联系人: 舒先生电话 / 传真:0577- 88592720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7-56653967、15158572233传真:0577-5665396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8、浙财采监201211号)(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7)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1)

9、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2)中小企

10、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

11、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说明1.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 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表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 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

12、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投标人信用查询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资料核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3)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4)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此款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信用信息截止时点

13、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二、 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3. 招标文件的修改3.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指定

14、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2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 投标人法律责任2.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 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 投标文件的构成:3.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构成:(1)资格审查资料序号内 容备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附件五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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