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企业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范文(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全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
2、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辨识和认知:安全检查人员对生产或工作中发现的危险因素或安全问题进行仔细分析、研究、讨论,确定是否属于事故隐患,属于何种类型,并对危险性和潜在危险性进行评估。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报告:一般事故隐患由检查人员报告单位主管或职能管理部室负责人;重大事故隐患由检查发现人员报告安全环保部、总调度室和单位主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总调查度室和单位主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环保部或公司领导报告或举报。第五条 整改程序:
3、一般事故隐患:各单位或职能部室负责人接收到事故隐患的报告后应该及时组织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研究、讨论,确定整改方案和要求,由安全环保部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实施整改。第六条 各生产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员工在作业前都必须对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作业条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单位负责人,统一协调处理。单位不能处理的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和职能管理部室组织排除事故隐患。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对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做好详细记录,以有利于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隐患监控、评估确保整
4、改方案和计划的顺利实施。第八条 事故隐患整改应该注明事故隐患地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处罚条款,各单位接到通知书应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予以实施,各有关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室、单位应坚持事故隐患整改优先于生产的原则,本着安全、认真、负责的精神迅速完成整改要求,消除事故隐患。第十条 整改结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验收。事故隐患整改由安全环保部备案。第十一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和专业职能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
5、、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间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二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三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安全环保部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1、拒绝接收事故隐患通知单;2、没有及时进行整改;3、没有按时限整改;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的;5、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