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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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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及案例分析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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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及案例分析 组长:王思婕 组员:林佳仪 翁文章 林煌斌 三大金融监管模式•1、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即这些国家的金融集团往往采取控股集团的形式,各个金融行业——银行、证券和保险通常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国家对这些金融领域分别进行监管;•2、功能监管模式,即依照金融稳定、审慎监管、市场行为、竞争监管几个功能领域划分而分别监管,同时根据金融集团的出现和金融产品的创新而做适当调整;•3、统一监管模式,即一个监管机构同时监管一个或多个金融行业或功能领域,采取统一监管模式的国家的金融产业往往也是可以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统一银行模式 统一监管体制统一监管体制部分统一监管体制部分统一监管体制多机构监管体制多机构监管体制(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分别(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分别监管)监管)银行和证券银行和保险证券和保险奥地利巴林百慕大开曼群岛丹麦爱沙尼亚德国直布罗陀匈牙利冰岛爱尔兰英国多米尼加芬兰卢森堡墨西哥瑞士乌拉圭日本拉脱维亚马尔代夫马耳他尼加拉瓜挪威新加坡韩国瑞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哥伦比亚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秘鲁委内瑞拉玻利维亚智利埃及毛里求斯斯洛伐克南非乌克兰阿根廷巴哈马巴巴多斯博茨瓦纳巴西保加利亚中国塞浦路斯埃及法国希腊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以色列意大利约旦河立陶宛荷兰新西兰巴拿马菲律宾波兰葡萄牙俄罗斯斯洛文尼亚斯里兰卡西班牙泰国土耳其美国在所有样本国家中所占比例29%8%13%9%38% 目录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分析日本金融监管体制分析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体制分析问题讨论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分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中国金融体制的优缺点案例分析:中国海南发展银行事件中国金融监管的发展建议 62024/9/4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二)1994年后分业经营模式的形成–从1995年开始,我国陆续颁布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的机制。

72024/9/4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三)1999年后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有所松动–1999年8月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的决定,允许券商和基金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拆借业务和债券回购业务;–同年十月,证监会和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已经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代理证券业务,发出了混业经营的信号;–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签订,混业经营破冰 82024/9/4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变•(一)1984年-1992年,集中监管体制–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实行了高度集中的金融管理体制,人民银行是唯一的金融机构,其工作重心是改革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加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1983年人民银行开始作为货币管理当局履行央行职能,1984年工商银行成立后,人民银行成为现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金融监管 92024/9/4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二)1992-2003年,分业监管体制形成与发展阶段–1998年6月,证监会成立–1998年11月,保监会成立–2003年10月,银监会成立–我国垂直分业监管体制正式形成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102024/9/4 112024/9/4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演变•三、中国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改革–金融对外开放程度加深,国际大型金融控股公司进入,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大幕拉开。

–“三会”建立磋商协作机制以提高监管的整体效力,在牵头机构内部建立信息库,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自2000年开始,三大机构不定期举办联席会议,表明我国监管当局正在从体制上为逐步向牵头监管过渡进行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准备–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可能会“三会”合一,成立金融部 中国金融体制特点中国现在是典型的机构型监管,证监会监管证券经营机构,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投资信托公司,保监会监管保险机构. 案例分析:中国海南发展银行事件酿成危机带着包袱上路短暂的辉煌最终关闭 背着包袱上路 当时被誉为“信托业特区”的海口市内,共有8家国际信托公司、1家期货交易所、20多家证券营业部但是,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监控,房地产业开始出现泡沫房地产泡沫破灭后,各金融机构投入到房地产的资金成为沉淀资金,巨大的信用危机即将出现 为了挽救危局,相关部门准备在5家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为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蜀兴信托投资公司、海口浙琼信托投资公司、海口华夏金融公司、三亚吉亚信托投资公司)的基础上,建立一家海南本地的银行但是,这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唯有富南信托能够正常经营,其他4家信托公司都已经在1992年国家进行金融系统大整顿时被取消了经营资格,但它们还留下了部分资产和大量的债权债务。

这意味着即将建立的海发行一起步就背负上了沉重的包袱 短暂的辉煌•在如此困境下,海发行还是走出低谷,一度成为当地银行业的后起之秀海发行当时的大部分员工都是从全国各地招聘而来的金融业界的精英,其中一些人在金融界有着很好的人脉关系,较为灵活的运作机制也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靠着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海发行度过了最初的困难时期后,实现了良性运行•截至1996年底全行资本营运规模便达到86亿元,比开业前增长94.3%,几乎翻了一倍;各项存款比开业前增长了152%,贷款比开业前增长了97.8%,成为海南省内存款最多的银行;偿还了59%的历史债务,全年实际利润1.25亿元 酿成危机•但是,令海发行人没想到的是,一次政策性的兼并,竟酿成了巨大的危机在海南房地产泡沫时期,多家信用社通过高息揽存的方式开展业务这也直接造成了多数城市信用社高进低出、食储不化的结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后再吸入高息存款,由此进入了严重违背商业规律的恶性循环•到1997年底,已经有几十家信用社资不抵债、无法兑付到期存款,导致了多起挤兑事件对于这些单位如何处置各方意见不一,但最终达成了“让海发行背起来”的意见。

1997年12月,28家信用社并入海发行 内忧外患终关闭•超常的兑付压力,使得海发行的其他业务已经基本无法正常进行,应对储户提取存款几乎成了海发行这段时间里的全部活动同时,由于房地产泡沫破灭,海发行账内不少的贷款也难以收回有的营业部为了减少储户挤兑,同时吸引存款,开出了18%的存款利率,但此时已没有人愿意再把钱存入海发行•随着挤兑风潮的加剧,海发行自身的违规经营问题也浮现出来其中最严重的问题,莫过于向股东发放大量无合法担保的贷款股东贷款实际上成为股东抽逃资本金的重要手段有关资料显示,海发行成立时的16.77亿股本在建立之初,甚至在筹建阶段,就已经以股东贷款的名义流回股东手里•1998年6月21日,央行发出公告:由于海发行不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央行决定关闭海发行,停止其一切业务活动,由央行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对海发行进行关闭清算 在海南发展银行事件中的金融监管v(1)在市场准入方面,合并已经存在严重问题的信托投资公司,不良资产比例在银行成立之初就非常高.海南发展银行于 1 995 年 8 月 18 日正式开业, 注册资本金 16 1 7 7 亿元, 股东共有 47 家。

该行是首家以改组信托公司的方式组建的商业银行, 合并的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 5 家公司债务总额4 4 .1 4 亿元一 并转入, 故其债务 为资本金 的 2 .1 6倍这样的资产负债比例在新成立的商业银行中绝无仅有v(2)银行在成立后,有大量的违规违法经营,发放无担保贷款 ,对银行的经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 v(3) 中央银行在海南银行出现挤兑危机时,曾动用34亿资金给予支持, 但依然无法制止信用危机,为防止信用危机蔓延至其他的银行, 央行关闭了海南发展银行,由工商银行对其实施接管 v(4)在金融监管方面,由于缺乏金融机构破产方案, 因此,海南银行的破产过程漫长而又缓慢(至今清算还未完成,不了了之),这也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上至今依然急需要解决的弊端之一 启示1.海发行关闭的背后是房地产泡沫崩溃可能导致金融失败的残酷事实2.我国的金融机构退出制度尚有待建立3.金融业还应该未雨绸缪,设计预防挤兑和系统性风险的机制 金融分业与分业监管模式遇到的挑战•1、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显现出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的弊端•2、多头监管与 交叉监管导致监管冲突和监管效率低下• 1) 多机构监管易导致监管冲突• 2) 监管部门间协调难度大, 监管效率低。

•3.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中国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面临严峻挑战•4、金融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分业经营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客户的需求• 5、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 如何应对挑战•1.选择适当的混业经营模式•2.加快金融法规体系的建设•3.建立牵头监管模式,加强金融机构间的协调•4、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5、发展和健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 中国金融监管体优缺点 优点•分业监管体制的灵活性可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政府主导的金融监管体制使监管政策具备强制执行力•多层多级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避免监管垄断 缺点•分业监管体制存在缺陷•机构型监管的弊病•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还存在空白领域•对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不足•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过于严格•金融创新受到抑制 中国金融监管发展建议•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为适应混业经营趋势而变革的基本方向,即从现有的机构型监管向功能型监管的过渡•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建立实体化、法治化的监管协调机构•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目标之一•实现金融监管信息的联通与共享。

•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日本金融监管体制分析日本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日本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特点及优缺点日本金融厅案例分析:大和银行破产银行事件 日本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v日本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以政府监管(大藏省)为 主 第二个阶段:二战后到1998年金融监督厅产生 之前以大藏省和日本银行共同监管为主 第三个阶段:1998年后以金融厅为监管主 体的统一监管 Page   26二战后日本的金融监管体制n进行了大规模改革:“一废一设两监管”n一废:废除特殊银行和殖民银行n一设:设立各类金融机构 如输出入银行、开发银行、长期信用银行n两监管:大藏省为主要的监管机构,日本银行为辅侧重对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和资本状况进行管理n主要特征:n严格的利率管制:只有短期利率和债券流通利率为自由利率,其他的是通过法律和各有关方共同协商决定的限制利率。

n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就是银行、证券、信托业要相互分离,不能相互渗透n浓厚的行政指导色彩:日本金融监管当局过于依赖行政手段,而且日本是中央集权制国家,民间金融机构也比较容易接受 弊端所在•是一种重行政、轻监管的高度集中金融监管体制•由于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冲击下,1985-1990年期间,企业出现了“异常行为”,大量的资金都投资到金融资产和房地产进行套利活动,实践生产部门设备投资相对下降,特别是金融机构未来追求短期利益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收益高的不动产领域,忽略了信用风险的管理最终导致泡沫经济破灭,大量的金融机构破产(从1988年的1049家下降到2001年的790家)特别是大型金融机构,导致公众对金融机构失去信心,社会舆论才逐步认识到大藏省“一省独大”独揽金融监管权的金融体制的失败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源 Page   28金融厅的产生n1998年6月22日日本金融监督厅作为日本总理府外局,一个完全脱离大藏省的组织机构正式投入运营,这标志着日本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的结束n1998年12月成立金融再生委员会作为临时性机构,负责执行金融再生法以及金融机构破产和危机管理等法案n2000年3月,明确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权由地方政府收至中央政府,并交由金融监督厅负责。

n2000年7月,在金融监督厅的基础上正式成立金融厅n2001年1月,撤销金融再生委员会 日本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特点五,行政监管只负责金融制度的确立、金融机构经营的合规性与稳健性、金融风险监管等宏观内容二,从分业监管走向职能监管三,力求在实现职能监管的基础上,保留分业监管的优势一,加强了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四,顺应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缩小了行政监管的范围,增强了市场监管的作用 日本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优缺点优点• 以金融厅为中心•综合性监管强化了银行内部控制的建设•注重现场检查•以破产和兼并为手段缺点•.金融监管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权力制约•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的金融机构的监管不统一、不协调 案例分析:日本大和银行事件•大和银行是一家有77年历史,位居日本商业银行第12位,全球第19位的国际性商业银行它的总资产达3180亿美元,雇员达9604人它也是日本银行界中最大的退休基金管理公司左图为大和银行的标志) 当事人:井口俊英•井口于1977年进入大和银行纽约分行工作以后,一直从事债券保管业务1984年,他被提拔为债券交易员,但是,银行并没有取消其债券保管和监督的工作权限这种局面下,井口实际上同时垄断了债券的交易和监督工作。

这是导致导致大和银行破产的重要原因 最终结局及原因分析发展建议最终结局 1995年9月25日,该行纽约分行主管交易的执行副总裁井口俊英承认,自己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累计隐瞒了高达1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最终于1995年被迫退出美国市场.大和银行由于家大业大,虽未倒闭,却信誉扫地,最后不得不走向同住友银行合并之路原因分析 (一)内部控制失效和外部监管有名无实 (二)日本的分业经营体制改革滞后发展建议(一)要重视操作风险的防范(二)探索银证合作途径,推进业务交又改革 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体制分析澳大利亚金融经营模式的演变澳大利亚现行金融监管体制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模式演变案例分析:澳大利亚成功应对2008金融海啸 澳大利亚的金融经营模式的演进历程•20世纪80年代前:银行主导的分业经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坎贝尔报告使金融混业成为可能• 20世纪80年代后:混业经营格局的形成• 20世纪90年代:金融集团的产生和发展 银行主导的分业经营阶段•20世纪80年代前的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由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专业金融机构组成。

银行系统是以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中央银行)为中心,包括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在内的银行体系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商人银行、投资银行、金融公司、建筑或合作社、信用联盟、友好社团、抵押发起人、保险公司、投资和融资的机构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主要由澳大利亚联邦开发银行、澳大利亚资源开发银行以及澳大利亚基础产业银行等构成•20世纪80年代前的澳大利亚金融系统是相对封闭的、寡头垄断的、建立在银行金融中介基础上的“传统的”金融系统结构,二战以前,澳大利亚执政的工党政府推行全国化的银行体系,银行成为政府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的手段,政府试图通过对银行行为的直接管制,来达到其宏观调控的货币目标对金融系统的监管目标 坎贝尔委员会调查报告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浪潮的兴起,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放松对金融业的监管,世界范围内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不断深入加上电脑技术的在金融领域上的广泛应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澳大利亚对金融的严格监管迫使国内的企业不得不转向国际市场去寻求他们所需要的金融服务,这不但影响了澳大利亚金融管制的效果,而且直接削弱了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在这一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于1979年成立了澳大利亚金融制度调查委员会(坎贝尔委员会),发起了一次对国家金融体系的重大检阅,即著名的坎贝尔委员会调查这次调查被视为澳大利亚金融机构改革的第一次重大浪潮。

坎贝尔调查报告的内容•1982年坎贝尔委员会发表了著名的坎贝尔报告,坎贝尔委员会认为最适合澳大利亚的金融系统应该是竞争性的金融系统调查报告建议通过引入竞争来提高效率:去除那些减低效率的管制,并通过加强审慎监管,在保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同时,提高金融系统创新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在这份报告中,坎贝尔委员会认为,放松管制可以在三个方面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除去储蓄存款向高回报投资活动流动的障碍,能够提高分配效率;通过缩小银行原先所保持的巨大的存贷款利率差额,能够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通过大规模金融创新来满足消费者对金融服务业需求的方式,能够提高动态效率 金融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澳大利亚实施的混业经营实际上是对金融监管的一次放松,放松管制的首先带来的资本的再分配这一点在家庭部门资产结构的变化上有着显着的体现与其他工业国家发展相比,澳大利亚家庭部门债务和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增长在这一点段时间是最剧烈的家庭部门资产结构变化的另一面是,与市场相关的及融资产的持有量迅速增加家庭部门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增加促进了金融系统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促进了不同类型机构间的聚合最终结果就是产生金融机构间的并购活动,特别是在现存的大的银行集团之间。

金融监管模式的演变沃利斯调研前的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模式 监管模式的改革及新框架的产生§1981年,坎贝尔委员会对金融系统的第一次综合性调查,使20世纪80年代,澳大利亚迅速放松对其金融服务市场的管制,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90年代§这段时间,澳大利亚的金融系统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管制的过度放松导致了引起了信用扩张、股票市场过度繁荣、债务增加,引发了1987年10月的股市大崩窥,进而进一步引发了金融危机§因此出现了著名“沃利斯调研”,掀开了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序幕沃利斯调研最终提出了一个基于四个监管机构的管制系统 沃利斯调研后的澳大利亚金融监管体制 澳大利亚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理事会是一个合作主体,其成员主要由三个金融监管机构构成:the 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RBA,澳大利亚储备银行);the 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APRA,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the 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Investments Commission(ASIC,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 三大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澳大利亚审懊监管局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1.负责制定实施货币政策2.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性3.监管支付清算体系 1.对储蓄存款机构的监管2.对保险公司和友好协会的监管 3.对养老金基金的监管维护市场诚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三个金融监管机构的关系•金融监管理事会成员两两之间达成理解备忘录,形成高效的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旨在促进成员之间进行及时、充分的信息交换;明确各自职责,避免重叠或真空•RBA和APRA通过紧密合作来确保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合作主要包括:信息共享、对金融风险采取共同行动、在金融审慎监管方面的协商机制和协商参与国际金融监管事务等• APRA与ASIC达成的协议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共同维护金融安全;商讨如何完善金融监管政策;在交换监管信息、监管协作、执行有关金融监管的立法规定等方面给予对方积极的支持;在相关信息的搜集、对相关课题进行共同调研、员工培训、行业协商等方面进行积极地合作• ASIC与RBA协助对方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维护支付清算体系的高效运转;在实施新的监管政策时如果涉及对方的监管领域,应与对方协商,避免不必要的劳动重复,减轻各自监管对象的负担 “双峰”模式•1.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是审慎监管机构,负责所有吸纳存款的机构 、一般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大部分退休金公司的审慎监管工作•2.澳大利亚安全和投资委员会负责规范市场行为,披露财务状况,维护市场诚信,保护消费者并监督公司运营。

•双峰模式的优点:两个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得以区分并细化;两个独立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更多关注具体目标 — 两个具有明确、清晰目标的监管部门可能比一个目标空泛且有时自相矛盾的监管部门更有效率•双峰模式的弊端:可能存在监管上的“灰色区域”,也没有考虑到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差异,难以有效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案例分析:澳大利亚成功应对2008金融危机第二,澳大利亚受益于20世纪8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的大范围结构改革,包括澳元汇率的浮动第三,澳大利亚受益于与亚洲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关系,特别是与中国的贸易和投资关系第一,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及时、果断和高效的措施来刺激经济发展2008年爆发金融风暴,澳大利亚经济迅速反弹的主要原因 澳大利亚金融监管特点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事务监察委员会采取了严谨审慎的监管措施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和澳大利亚财政部等机构的努力工作澳大利亚历任政府制定与实施的完善政策,以及具有针对性的经济刺激措施和澳大利亚主要银行稳固的金融地位 澳大利亚监管机制的特别之处•ASIC共有14个按照产业分类的利益相关方团体建立这些团体的初衷是协助ASIC更好地了解其监管的每个产业,提高ASIC专家组尽早发现潜在监管问题的能力。

•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框架在经历了金融危机的考验后,被证明是非常健全的这样的经验提高了澳大利亚的信用度,并在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国际金融监管应对机制方面赢得了重要的发言权 讨论问题•哪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模式最能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集中监管模式与分业监管模式的的优势与不足的比较?•你觉得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否需要变革?为什么?•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模式的成本不同在于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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