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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人:魏志军律师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专题讲座民法总则2024/8/20目录C o n t e n t民法总则目录基本规定与自然人主要内容法人代理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其他创新与亮点2.2024/8/20民法总则目录13.2024/8/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2、,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代理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十一章附则目录基本规定与自然人主要内容主要概括第一章第二章重点内容25.2024/8/20第一章确立六项民法基本原则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
3、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守法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旧民法通则表述: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旧民法通则表述: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胎儿儿
4、视视为为具具有有民民事事权权利利能能力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由10周岁降低为8周岁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八周周岁岁以以上上的的未未成成年年人人为为限限制制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不满满八八周周岁岁的的未未成成年年人人为为无无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人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人38.2024/8/20统一规定法人清算义务人的主体,改变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依据民法总
5、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当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为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成员而非股东执行董事或者董事会成员而非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当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而不能由股东大会另行确定的其他人员。民法总则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关联法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6、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新创法人分类,独创“特别法人”民法总则放弃了民法通则关于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分类,按照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等方面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3类。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二节 营利法人营利法
7、人第三节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第四节 特别法特别法人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法人第第七七十十四四条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为:1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
8、称; ;2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 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3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应应当当注注意意的的是是,虽虽然然法法人人分分支支机机构构是是以以自自己己的的名名义义而而不不是是以以法法人人的的名名义义从从事事民民事事活活动动,但但并并不不是是由由分分支支机机构构承承担担责责任任而而是是由由法法人人来来承承担担责责任任,当当然然可可以以先先用用该该分分支支机机构构
9、管管理理的的财财产产来来承承担担责责任任,不不能能足足额额承承担担时时,还还是是要要由由法法人人来来承承担。担。 第第七七十十五五条条【设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本条是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本条是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 2条、第条、第3 3条、第条、第4 4条的内容借鉴修改而成。设立人为设立条的内容借鉴修改而成。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一般情况下其法律后果根据法人成
10、立与否来确定承担者,如果法人成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一般情况下其法律后果根据法人成立与否来确定承担者,如果法人成立的,由法人承受;如果法人未成立的,由设立人承受,若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的,由法人承受;如果法人未成立的,由设立人承受,若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由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由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思考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登记房产?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登记房产?我我国国法法律律规规定定,能能够够进进行行登登记记的的权权利利人人只只有有三三类类,分分别别为为自自然然人人、法法人人和和其其他他组组织织。自自然然人人和和法法人人较较好好判判断断,难点在于其他组织包括哪些难点在于其他组织包括哪些?
11、?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40条规定:条规定: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第第四四十十九九条条规规定定的的其其他他组组织织是是指指合合法法成成立立、有有一一定定的的组组织织机机构构和和财财产产,但但又又不不具具备备法法人人资资格格的的组组织,包括: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法
12、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故分公司也可取得房产登记故分公司也可取得房产登记思考房产证上所有权人登记为分公司的,转让该房产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房产证上所有权人登记为分公司的,转让该房产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名下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分公司对外行为一般须得到本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也应由本公司承担。分公司名下的房产事实上属本公司。但但总总公公司司将将
13、其其登登记记在在分分公公司司名名下下,可可理理解解为为对对分分公公司司的的处处分分进进行行了了授授权权,根根据据物物权权公公示示公公信信原原则则,登登记记记载的分公司就是登记房产的权人,权人当然可处分其名下的房产,登记机构无需审核总公司的处置意见。记载的分公司就是登记房产的权人,权人当然可处分其名下的房产,登记机构无需审核总公司的处置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地产为他人提供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问题请示之答复2005民二他字第8号认为,根据我国房地产法律关于登记确权规定之精神,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地产为他人债权设定抵押,该抵押设定行为
14、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权生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由此可见,当房产证所有权人登记为分公司时,即总公司对分公司处分该房产行为进行了授权,分公司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分。营利法人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构成】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总则只以是否营利作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第第七七十十八八条条【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借鉴公司法第借鉴公司法第7 7条第条第1 1款的内容修改而成。总则明确规
15、定营利法人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其成立日期。款的内容修改而成。总则明确规定营利法人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其成立日期。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营利法人的章程】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借鉴公司法第借鉴公司法第11 11条的内容修改而成。条的内容修改而成。营利法人第八十条第八十条【权力机构及其职权】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执行机构的职权和法定代表人的担任】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
16、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总总则则规规定定营营利利法法人人必必须须设设立立执执行行机机构构,其其有有召召集集权权力力机机构构会会议议,决决定定法法人人的的经经营营计计划划和和投投资资方方案案,决决定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职权。法定代表人以执行机构是否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来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职权。法定代表人以执行机构是否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来确定:如果是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是其法定代表人;如果确定:如果是董事会
17、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是其法定代表人;如果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营利法人第第八八十十二二条条【监督机构及其职权】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本条是关于营利法人监督机构及其职权的规定。本条是关于营利法人监督机构及其职权的规定。第第八八十十三三条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
18、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鉴公司法第借鉴公司法第2020条的内容修改而成。如果出资人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条的内容修改而成。如果出资人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该出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该出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出资人应当对法人的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19、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出资人应当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非营利法人第第八八十十七七条条 【非营利法人的定义】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第第八八十十八八条条【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取得】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第八八十十九九条条 【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
20、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非营利法人第第九九十十条条【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依依据据19991999年年6 6月月2929日日国国家家工工商商总总局局第第173173号号文文规规定定:“ “社社会会团团体体(含含工工会会)、事事业业单单位位,具具备备法法人人资资格格的的,可可以以作作为为公公司司股股东东或或投投资资开开办办企企业业法法人人,但但
21、按按照照中中共共中中央央、国国务务院院的的规规定定不不得得经经商商办企业的除外。办企业的除外。” ”第第九九十十一一条条 【社会团体法人的章程、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本条是关于社会团体法人章程、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本条是关于社会团体法人章程、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规定。非营利法人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捐助法人的相关规定】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捐助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
22、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本条是关于捐助法人章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以及监督机构的规定。本条是关于捐助法人章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法定代表人以及监督机构的规定。第第九九十十四四条条 【捐助人的权利】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捐助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定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但是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
23、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对于捐助人的查询、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有义务及时、如实答复。对于违反捐助法人对于捐助人的查询、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有义务及时、如实答复。对于违反捐助法人章程的决定,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章程的决定,捐助人等利害关系人或者主管机关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应当注意的是:该撤销行为并不影响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应当注意的是:该撤销行为并不影响捐助法人依据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非营利法人 第第九九十十五五条条 【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
24、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应当注意把握三点:应当注意把握三点:一是剩余财产不得分配给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一是剩余财产不得分配给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二是只能按照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二是只能按照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三是可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以公益为目的的法人,但必须向社会公告。三是可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以公益为目的的法人,但必须向社会公告。特殊法人 第第九九十十六六条条【特别法人的类
25、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本条是关于特别法人类型的规定。本条是关于特别法人类型的规定。注意:注意: 本条只规定了四种法人为特别法人。本条只规定了四种法人为特别法人。第第九九十十八八条条【机关法人终止后的责任承担】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包括:机关法人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包括:1 1、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26、、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2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3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4 4、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5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6 6、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7 7、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非法人组织第第一一百百零零二二条条【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
27、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本本条条是是关关于于非非法法人人组组织织定定义义和和类类型型的的规规定定。应应当当注注意意的的是是:个个人人独独资资企企业业、合合伙伙企企业业,虽虽然名义上是企业,但实质上不具备法人资格,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然名义上是企业,但实质上不具备法人资格,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的登记】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登记的规定
28、。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登记的规定。注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申请批准。注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申请批准。非法人组织 第第一一百百零零四四条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一般般情情况况下下,非非法法人人组组织织的的债债务务以以非非法法人人组组织织的的财财产产清清偿偿;只只有有当当其其不不足足以以清清偿偿时时,由由其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第第一一百百零零五五条条【非法人组织的代表】非法人组
29、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注意的是:应当注意的是:经非法人组织所确定代表的行为是对全体有效,约束非法人组织整体。经非法人组织所确定代表的行为是对全体有效,约束非法人组织整体。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解散的规定。本条是关于非法人组织解散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424.2024/8/20修改亮点民法总则放弃了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概念,扩充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内涵,既包括合法的
30、法律行为,也包括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第第一一百百三三十十四四条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第第一一百百三三十十四四条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
31、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意意思思表表示示可可以以是是单单方方作作出出,也也可可以以双双方方或或多多方方主主体体协协商商一一致致作作出出。对对于于法法人人、非非法法人人组组织织的的决决议议行行为为应应当当依依照照法法律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第第一一百百三三十十七七条条【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
32、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借鉴合同法第借鉴合同法第1616条内容修改而成。注意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其生效时间不同:条内容修改而成。注意意思表示的方式不同其生效时间不同:一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以相对人了解其内容时生效;一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以相对人了解其内容时生效;二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以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二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以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三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的,对于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的,该数据电文进入三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的,对于相对人指定
33、特定系统接收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对于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对于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第第一一百百三三十十八八条条【无相对人时的生效时间】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注意意:一一般般是是以以意意思思表表达达者者意意思思表表示示完完成成时时生生效效,如如果果法法律律有有特特别别规规定定的的,从从其其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第第一一百百三三十十九九条条【公告方式的生效时间】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注意注意:
34、 :以公告发布时生效,而不是公告作出时生效。以公告发布时生效,而不是公告作出时生效。案例分析某信托公司将所持某公司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发布出让信息,在期满前将交易方式由“多次报价”变更为“一次报价”,并重新计算期满日。周某在原期满日前提交举牌申请书并支付保证金参与竞价后,就出让信息变更提出异议,嗣后诉请确认变更挂牌信息公告内容行为无效。企企业业产产权权转转让让中中的的挂挂牌牌信信息息公公告告行行为为的的法法律律性性质质?挂挂牌牌信信息息公公告告是是否否可可以以变变更更? ?案例分析股权转让信息公告,实际是向不特定主体发出的以吸引或邀请相对方发出要约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第根据合同法第151
35、5条规定应认定为要约邀请。条规定应认定为要约邀请。合同法对于要约邀请的变更或撤销情形未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产权转让中的挂牌信息公告的变更,除受合同法调整外,还应受相关产权交易市场的政府主管部门及产权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规则的约束和限制。根据产权交易规则,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受让条件,一经发布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应由产权出让批准机构出具文件,由产交所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基于上述理由,股权转让的交易信息公告后可以进行变更,对于特殊原因的定义,上述相关规定未予以明确,法法院院认认为为,应应在在不不影影响响举举牌牌申申请请人人利利益益的的情情况况下下,适适度度保保护护产权转让人
36、的交易自由,原则上可尊重产权出让批准机构产权转让人的交易自由,原则上可尊重产权出让批准机构做出的做出的合理解释。合理解释。思考按照现行的交易规则,产权交易要经过以下程序:出出让让方方公公开开发发布布产产权权转转让让信信息息、意意向向受受让让方方明明确确表表示示受受让让意意愿愿、出出让让方方对对意意向向受受让让方方进进行行资资格格确确认认、双双方方进进行行审审慎慎调调查查、出出让让方方提提供供出出让让文文件件、意意向向受受让让方方提提交交竞竞买买文文件件、采采用用合合适适的的交交易易方方式确定买主和价格、订立合同达成交易等。式确定买主和价格、订立合同达成交易等。根据合同法规定,要要约约是是希希望
37、望和和他他人人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要约一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受到要约的约束。要约应当具备两个要素两个要素: :具有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一经承诺即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一经承诺即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产产权权转转让让信信息息发发布布和和受受让让意意愿愿表表示示缺缺乏乏“ “确确定定的的价价款款” ”这这一一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主主要要因因素素, ,因因此此不不能能构构成成要要约约。出让文件是产权出让人与意向受让人互相审慎调查和初步谈判磋商后提交的正式文件,但意向受让人对文件内容的认可并不直接导致合同的成立。意向受让人递交竟买文件后,产权出让方仍保留依据交易规则择
38、优选择受让人的权利。相比较而言,竞竞买买文文件件涵涵盖盖了了合合同同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其中提出的要约一经产权出让人承诺其中提出的要约一经产权出让人承诺, ,交易双方就完成了合同订立的过程。交易双方就完成了合同订立的过程。分析整个交易程序,在出让方提供出让文件以前,是交易双方为实施买卖行为所做的交易前期准备工作,双方行为受到产权交易所规则的约束,彼此之间尚未形成契约关系。当出让人提供出让文件后当出让人提供出让文件后, ,即向意向受让人发出要约邀请即向意向受让人发出要约邀请; ;受让人根据出让文件制作竟买文件并且提交后受让人根据出让文件制作竟买文件并且提交后, ,即发出要约即发出要约, ,
39、一旦经出让人认可即为承诺一旦经出让人认可即为承诺, ,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双方形成合同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条【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借鉴民通意见第借鉴民通意见第6666条修改而成。意思表示有两种方式作出:条修改而成。意思表示有两种方式作出:一是明示,以书面或口头语言表达其内心意思一是明示,以书面或口头语言表达其内心意思;二是默示,以语言之外的肢体动作二是默示,以语言之外的肢体动作( (如点头、摇头、举手如点头、摇头、举手) )表达其内心意思表达其内心意思。注
40、意注意: :以沉默视为意思表示有严格要求:以沉默视为意思表示有严格要求:第一,法律必須有明确规定;第一,法律必須有明确规定;第二,当事人必須有明确约定;第二,当事人必須有明确约定;第三,必須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第三,必須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民事法律行为对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仅有撤销权,废止仅有撤销权,废止“ “变更权变更权” ”旧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变更或者
41、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新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
42、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新增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最长五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由一年减少至三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
43、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法未采纳“效力性强制规定”法律概念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强制制性性规规定定区区分分为为效效力力性性强强制制性性规规定定与
44、与管管理理性性强强制制性性规规定定,为为最最高高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合合同同法法司司法法解解释释(二二)所所创创设设,已已为为司司法法界界与与理理论论界界所所接接受受,民民法法总总则则草草案案(一一至至四四次次审审议议稿稿)均均使使用用“ “效效力力性性强强制制规规定定” ”概概念念,最最终终表表决决稿稿为为什什么么会会抛抛弃弃“ “效效力力性性强强制制规规定定” ”概概念念,转转而而采采用了一种相当拗口的表述,不得而知。用了一种相当拗口的表述,不得而知。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45、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强制制性性规规定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但是是该该强强制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代理536.2024/8/20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代被代理人为民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代被代理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并使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地归属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事法律行为,并使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地归属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 不得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
46、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的分类代理的分类 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一、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代理事项、权限三、期间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分类委托代理: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A为委托人,B为被委托人,C为交易对象合合同同法法第第四四百百零零三三条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
47、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委托代理分类思考产交所的会员代理,是哪种代理?根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章程第九条规定:产权交易实行委托代理制,在省产交所内按照申请登记、挂牌上市、洽谈查询、成交签约、结算交割、变更登记的程序进行。由由此此可可见见,产产交交所所内内的的产产权权交交易易,应应由由被被代代理理人人(转转、受受让让方方)授授权权会会
48、员员单单位位,再再由由会会员员应应以以被被代代理理人人(转转、受受让让人人)名名义义在在产产交交所所内内完完成成产产权权交交易易,产产生生的的产产权权交交易易后后果由果由被代理人(转、受让人)承担,被代理人(转、受让人)承担,这种行为即典型的直接代理。这种行为即典型的直接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案案例例:大大学学生生王王某某知知道道他他的的室室友友张张某某想想要要买买一一辆辆旧旧的的自自行行车车。一一天天,王王某某见见李李某某有有一一台台质质量量较较好、价格便宜的二手车要出售,便未经张某的同意,以张某的名义向李某购买了这辆自行车。好、价格便宜的二手车要出售,便未经张某的同意,以张某的名义向李某购买
49、了这辆自行车。无权代理:不具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即代理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在代理权终止以后 所从事的行为。行为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未经经被被代代理理人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行为为人人没没有有代代理理权权,但相对人在客客观观上上有充充分分的的理理由
50、由相相信信其其有有代理权代理权从而需要由被代理人承受法律效果的代理行为。表表见见代代理理是是广广义义的的无无权权代代理理,但由于存在某种外在的授权表象使得相对人对行为人的代理人身份产生信赖,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民法赋予表见代理以法律效力。案例:甲公司派其员工张某赴外地采购一批木材,在张某出发之前,公司又决定取消此次采购计划,同时要求张某将授权委托书交还公司,张某伪造了一份假的授权委托书还给公司,自己持真的委托书与乙公司订立木材购销合同,并将木材转卖从中获利,但拖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讨债,甲公司主张合同无效是否能够成立?表见代理可认定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的情形
51、:可认定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的情形:被代理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向第三人表示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事实上未未予授权;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但尚未收回代理证书;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代理关系终止的事实并收回代理证书;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但能证明被盗用的除外。无权代理VS表见代理1 1、法律、法律效果不同:效果不同:无权代理 效力待定表见代理 = 有权代理 案例: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
52、乙所签单的餐费。 甲公司是否需要付款? 乙辞职后的签单行为,属于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由于“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故丙餐厅客观上有理由相信乙仍有代理权,乙签单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后果应归本人(甲公司)承受,甲公司应当付款。无权代理及法律后果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
53、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诉讼时效647.2024/8/20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由二年延长为三年诉讼时效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三年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
54、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三种特殊情形的诉讼时效规则诉讼时效关联法条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
55、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十七条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
56、效力。新增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诉讼时效关联法条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
57、)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思考:民法总则通过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是否继续适用?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被动性,人民法院不得主适用诉讼时效关联法条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明确诉讼时效的法定性,涉及诉讼时效的约定无效诉讼时效关联法条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
58、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其他创新与亮点753.2024/8/20新增对个人信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54.2024/8/20新
59、增见义勇为免责条款为为了了倡倡导导培培育育见见义义勇勇为为、乐乐于于助助人人的的良良好好社社会会风风尚尚,免免除除见见义义勇勇为为者者的的后后顾顾之之忧忧,民民法法总总则则不不区区分分任任何何情情形形(是是否否存存在在故故意意或或者者重重大大过过失失)一一律律豁豁免免见见义义勇为者的民事责任,是否妥当,有待时间的检验。勇为者的民事责任,是否妥当,有待时间的检验。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55.2024/8/20明确规定民事责任优先承担规则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
60、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56.2024/8/20民法总则施行后,民法通则暂不废止根根据据立立法法法法第第九九十十二二条条的的规规定定:同同一一机机关关制制定定的的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规规章章,特特别别规规定定与与一一般般规规定定不不一一致致的的,适适用用特特别别规规定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民民法法总总则则与与民民法法通通则则的的规规定定不不一一致致的的,根根据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谢谢Thanks58.202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