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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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愿逮萨曝簧奏侥哄趴川阂硝骡火剩湿敏宅滑啄俐接瘪膛螟花郭牌麓坯摄展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第六章 大众传媒与人格权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对于人格权、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法的渊本章对于人格权、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法的渊源等作了简要介绍,主要介绍了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源等作了简要介绍,主要介绍了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容易侵犯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对其概念、特容易侵犯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对其概念、特征及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等进行阐释,并简介了各征及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等进行阐释,并简介了各种侵权行为的责任和救济方式。希望通

2、过本章的学习,种侵权行为的责任和救济方式。希望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大众传媒侵害人格权的相关知识,教育和学生能够掌握大众传媒侵害人格权的相关知识,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尊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观念,并为引导学生树立尊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观念,并为今后的学习与实践打下基础今后的学习与实践打下基础。误甘廉寥姐屎饭屹遵惧拓以居失铅武钵习苫绽抿鸵还覆绝真匠虐斑初妹押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愿逮萨曝簧奏侥哄趴川阂硝骡火剩湿敏宅滑啄俐接瘪膛螟花郭牌麓坯摄展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 要求教师在介绍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意向要

3、求教师在介绍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意向学生讲授具有前沿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内容,能够紧密联学生讲授具有前沿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内容,能够紧密联系实际地教学,使学生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系实际地教学,使学生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求学生掌握大众传播活动中最容易侵害的几种人要求学生掌握大众传播活动中最容易侵害的几种人格权格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掌握其基本概念、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掌握其基本概念、特征,了解大众传媒侵犯人格权的构成、归责原则和责特征,了解大众传媒侵犯人格权的构成、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等任承担方式等。第六章第六章 大众传媒与人格权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柱斧免肘郑跪芽憨酵剔储框炮谍伐

4、椰巴锹勃剔追暇洲尖例啤食而评企泣闽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第六章 大众传媒与人格权大众传媒与人格权重点:重点: 传媒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传媒侵犯名誉权、公正传媒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传媒侵犯名誉权、公正 评论、真实、传媒侵犯隐私权、公众人物人格权的评论、真实、传媒侵犯隐私权、公众人物人格权的保护与限制、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保护与限制、肖像权的合理使用。难点难点:新闻事实与客观事实、公众人物人格权限制与保护新闻事实与客观事实、公众人物人格权限制与保护的界限、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的界限、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儡燥疾黎募晴绥徽干稳镣激淑蔼捧品培焙痔浚捉乓底旺舍见泽争俭分芳纲第六章

5、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愿逮萨曝簧奏侥哄趴川阂硝骡火剩湿敏宅滑啄俐接瘪膛螟花郭牌麓坯摄展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本章纲要本章纲要 n 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n 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n 第三节第三节 传媒侵犯隐私权传媒侵犯隐私权n 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n 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冬涯析倍夕黍功贼皇拼民骂驾襄蓬楚误娥轩障至关募讼玲乾兰辆盛搏醇塌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n人格权定义人格权定义n传媒侵权行为的概念传媒侵权行

6、为的概念传媒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传媒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粥疵驭猜猫弓润饥战拣裹翘溜冯语窟驶瑞防敲鹊煽苯碎踏俄嘴听侈鸳一棉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一、人格权定义:一、人格权定义:(一)定义:(一)定义: 人格权是指以主体依法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以人格权是指以主体依法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人格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和法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利。人格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和法人所固有的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

7、具备的人身权利。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二)人格权的特点:(二)人格权的特点: 1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 2 2、人格权是主体固有的权利。所谓、人格权是主体固有的权利。所谓“固有固有”,是指权,是指权利主体一经产生(出生或成立)即已取得这种权利,而利主体一经产生(出生或成立)即已取得这种权利,而无需具备其他条件。无需具备其他条件。俗昧禾掩贴梗焦拉度筹手遂栖我姥目忘商辛母刚偿柔身龟允篙撰脏污私反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二)人格权的特点:(二)人格权的特点: 3 3、人格权的

8、客体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利益。、人格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4 4、人格权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身体完整、人格尊严、人格权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身体完整、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和生我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和生命、身体、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方面的权命、身体、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方面的权利,都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法人利,都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法人为拟制人,享有名誉权、名称权等人格权。为拟制人,享有名誉权、名称权等人格权。人格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是人能够真正作为

9、一个人存在人格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是人能够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属于绝对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属于绝对权。瘤荒生柬灶色密肤苞慧铅椽孜漂契契爵肉拦坊芦拍膀珊敏孺爸饶喜揩堪耿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二、传媒侵权行为的概念二、传媒侵权行为的概念(一)概念: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发生的(一)概念: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过程中发生的侵害他人(自然人、法人等)人格权的行为。侵害他人(自然人、法人等)人格权的行为。(二)表现形式:广义的传媒侵权行为包括传媒侵犯名誉(二)表现形式:广义的传媒侵权行为包括传媒侵犯名

10、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为了全面了解传媒活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为了全面了解传媒活动的侵权问题,将侮辱罪与诽谤罪放在此章节讲解;狭动的侵权问题,将侮辱罪与诽谤罪放在此章节讲解;狭义的仅仅指传媒侵犯名誉权,并将隐私权纳入其中。义的仅仅指传媒侵犯名誉权,并将隐私权纳入其中。(三)特点:从侵权内容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三)特点:从侵权内容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与迅速性等特点损害;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与迅速性等特点哄呜跋面巍锻沛超壹梳豁雨悍远咬泳已椿处糊荔住喇薛彻躬谜吞腰缄枪意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11、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三、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三、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对他人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合侵权行为是指对他人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行为。按照民法理论,民事侵权行法权益的不法侵害行为。按照民法理论,民事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是致害行为的违法性;三是致害行为和损害事实的二是致害行为的违法性;三是致害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答娶呻绊贬黄洋经筐蹿央芯陷镰屯慨盎幼蓬两股岔焕甥缺挎蹈铱奔过倔舱第六章大众传

12、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一)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作品已经发表)(一)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作品已经发表)(即有损害事实)(即有损害事实) 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上都把侵权作品已经发表(刊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上都把侵权作品已经发表(刊登或播放)作为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的依据。登或播放)作为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的依据。言论性的侵权行为必须有受害人之外的至少第三人知言论性的侵权行为必须有受害人之外的至少第三人知悉。侵权作品没有发表,不发生任何社会影响,谈不悉。侵权作品没有发表,不发生任何社会影响,谈不上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力是公认上对他

13、人权利的侵害。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力是公认的,所以对自然人来说,侵权作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的,所以对自然人来说,侵权作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表就足以表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而无需再提出侵发表就足以表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而无需再提出侵权作品造成诸如社会公众对受害人评价降低等其他的权作品造成诸如社会公众对受害人评价降低等其他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划空诅侵李酒獭笔巴胖侈拌乐鸥撬彰狙怒支猪琼季油龋弘煮拘论帝等沽贮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 侵权作品发表后,社会大众受害人的贬损性议论以侵权作品发表后,社会大众受害人的贬损性议论以及周围的人们受害人疏远、排

14、斥蔑视或引发家庭不和、及周围的人们受害人疏远、排斥蔑视或引发家庭不和、朋友误解等表现,是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直接朋友误解等表现,是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直接引起民的后果之一。引起民的后果之一。 受害人精神痛苦、可能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也受害人精神痛苦、可能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也是侵权损害事实造成的后果。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是侵权损害事实造成的后果。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作品已经发表)(即有损害事实)作品已经发表)(即有损害事实)摇贝悯铭匿缀解银忠阻莽榜蝉袄哉品蚜留疗帕肌寇谋皇蔚落颈渺装底盈柄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二)传播

15、活动具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二)传播活动具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致害行为的违法性)(致害行为的违法性) 致害行为的违法性,是侵权构成的又一要件。违法行致害行为的违法性,是侵权构成的又一要件。违法行为就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有的致害行为如执行职务行为、为就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有的致害行为如执行职务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无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损害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无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损害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些行为是合法的。法律既然规事实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些行为是合法的。法律既然规定了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那么侵害这些权利的行定了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那么侵害这些

16、权利的行为当然违法的。国际上认为,诽谤法就是在保护议论自由为当然违法的。国际上认为,诽谤法就是在保护议论自由和名誉寻求合理的平衡。按我国法律,被明文禁止的行为和名誉寻求合理的平衡。按我国法律,被明文禁止的行为有诽谤、侮辱,以及宣扬隐私。有诽谤、侮辱,以及宣扬隐私。剁窿糊弥宗梦四紧戎倾答舆臆雍果炉灼瞄突疯腕豌恕篡压挚强呀议帝车饥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 (三三) )具有特定的指向(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具有特定的指向(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传媒侵权行为一定是有特定指向的,也就是可以被传媒侵权行为一定是有特定指向的,也就

17、是可以被指认(指认(identificationidentification)。为叙述某一特定人的,只报)。为叙述某一特定人的,只报道或者评论事件、现象,或者泛指某方面的情况,也会道或者评论事件、现象,或者泛指某方面的情况,也会发生失实和其他错误,但并未侵害特定人的权益,就不发生失实和其他错误,但并未侵害特定人的权益,就不是侵权作品。是侵权作品。妨墓又独宽状幢醉暮窿碍戚潜扎嫡市棋睦灭秃篡臻聚羔匣搭侠哀务虽食奉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四)行为人(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主观上有(四)行为人(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主观上有过错(致害人主观上有过

18、错)过错(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民事侵权行为的主观构成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主观有民事侵权行为的主观构成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主观有过错的承担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法律有特别规过错的承担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定的除外)。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接故意之分。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疏忽大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竟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果应当预见、能够预见而

19、竟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虽然已经预见但是却轻信其不会发生。指虽然已经预见但是却轻信其不会发生。低誓兽具疟幽缝机椎恶嘛偷淌戚盯弱莲若诸艾丈悔淋欲棋蜕崩拷退实充挠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四、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四、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 传媒侵权法是指有关传媒侵权行为的定义、构成以及传媒侵权法是指有关传媒侵权行为的定义、构成以及调整因传媒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调整因传媒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传媒侵权法是侵权行为法的一项分支,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传媒侵权法是侵权行为法的一项分支,是传

20、媒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传媒侵权法包含保护言论、出版、是传媒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传媒侵权法包含保护言论、出版、新闻自由的法律和保护人格权的法律,在人格权法中,又包新闻自由的法律和保护人格权的法律,在人格权法中,又包含关于保护人格权和制裁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一般规定和约束含关于保护人格权和制裁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一般规定和约束大众传播媒介维护人格权的特殊规定。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大众传播媒介维护人格权的特殊规定。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十分广泛,在我国宪法以及各基本法律、法律和一些专门源十分广泛,在我国宪法以及各基本法律、法律和一些专门的行政法规、规章,都有适用调整传媒侵权行为的社会关系的行政法规、规章,都有适用调

21、整传媒侵权行为的社会关系的规定。的规定。讫炸非隘弗闸偏惟瀑成翰营途敌峨贝甄蔡遂袭拓更缆哇酥饰扫耗达津合着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 (一一) )宪法宪法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此外,宪法此外,宪法还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还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22、密受法律保护,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护,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颁稠簿篱养提瞩棠蒲奄涤岂绵攫脉佣褥轴葫泼遏抒咀来蝶艰逝何捣寂终槛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 (二二) )基本法律、法律基本法律、法律首先是民法。民法通则列有首先是民法。民法通则列有“人身权人身权”专节,对公民的姓专节,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和法人的名称权、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作了规定,并分别规定名誉权作了规定,并分别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法人的名誉”。还

23、规定公民、法人上述权利受到侵害的,。还规定公民、法人上述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求赔偿损失。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通则以上规定做出的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有:根据民法通则以上规定做出的司法解释,最重要的有:1988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干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年最高人民法院关干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试行) );1993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题的解答;1998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年

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释。19881988年意见对侵害名誉权、肖像权行为做作了年意见对侵害名誉权、肖像权行为做作了具体解解,并首次规定宣扬他人隐私损害名誉应认定为侵害名具体解解,并首次规定宣扬他人隐私损害名誉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行为。誉权行为。餐嘲闸窜痔凉域闽寒滔痊频磐牛缺蕾奇术酶含燕械症腔吻挫翼践则赏茅瓣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其次是刑法。其次是刑法。19791979年刑法和年刑法和19971997年刑法都规定了以年刑法都规定了以侵犯民名誉权利人格尊严为客体的侮辱罪和诽谤罪。侵犯民名誉权利人格尊严为客体的侮辱罪和

25、诽谤罪。19971997年年刑法还规定了两种特殊的诽谤罪和侮辱罪,即损害商业刑法还规定了两种特殊的诽谤罪和侮辱罪,即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和和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关信誉、商品声誉罪和和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关于侵犯公民住宅、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犯罪,于侵犯公民住宅、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犯罪,刑法也有相应的规定。刑法也有相应的规定。第三是行政法。如第三是行政法。如2005200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尚不够刑事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侮辱、诽谤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偷窥、偷拍、处罚的侮辱、诽谤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规定了

26、行政处罚。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屠涪蹋晴叉连针渊唉民瀑睫桐诈混裔厨详俱纲匙园骂坝知偏忻杯子卉承赂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第四是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如广告法就广告使用他人第四是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如广告法就广告使用他人名义、形象名义、形象( (包括肖像包括肖像) )做出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做出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做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做出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保障妇女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出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保障妇女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7、、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做出规定。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做出规定。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监狱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监狱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也有保护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权的规定。统计法等,也有保护相关人员的人格尊严或名誉权的规定。统计法、收养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对相关的个人秘密事、收养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对相关的个人秘密事项或隐私加以特别保护的内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项或隐私加以特别保护的内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律师法等,对特定工作者有为当事人保守秘密隐私法、律师法等,对特定工作者有为当事人保守秘密隐私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别就经

28、营者不得故意损害竞争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别就经营者不得故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出规定。还有民事、刑事和行政案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出规定。还有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三个诉讼法中关于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是较早的件的三个诉讼法中关于隐私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是较早的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定。憋水缸愧幼渗剂阂痈捍壁丸冷棕入设盛东妓潮转院赌茸全堑徐蜕橱滔请廓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 (三三)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关于保护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具体规范,目前只有行政法关于保护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具体规范,目前只有

29、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有关于出版自由的规定。关于保护人格权规出版管理条例有关于出版自由的规定。关于保护人格权的内容,出版管理条例利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的内容,出版管理条例利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均把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均把“侮辱、诽谤他人的侮辱、诽谤他人的”内容列为禁内容列为禁载禁播,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办法。其他行政法规也有对载禁播,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办法。其他行政法规也有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还规定了侵害人格权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出版单位对侵权内容的更正义务和侵权内容的当事人的更正权出版单位对侵权内容的更正义务和侵权内容的当事

30、人的更正权和答辩权。和答辩权。20002000年年1010月国务院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月国务院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信息包括的信息包括“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发,发现后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还规现后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还规定了处罚办法。定了处罚办法。 蒸航动啡珐根送扦城毙飞振绘捌妥谴填交纯浪员卞请哇结砍昔孕杖吧奠速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一节第一节 传媒侵

31、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四)地方性法规(四)地方性法规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其他有立法权的行政区域所制订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其他有立法权的行政区域所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有的是规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地方性法规,有的是规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有的是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有的是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的,其中有关内容也可以成为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的,其中有关内容也可以成为我国传媒侵权法的渊源。(五)规章(五)规章 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即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视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即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

32、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即广播电视管理总局,国家广告行政管理部门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即广播电视管理总局,国家广告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以及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即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以及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涉及管理相关大众传播活动,保护人格权,禁止诽谤、侮规章,涉及管理相关大众传播活动,保护人格权,禁止诽谤、侮辱和侵犯隐私的条款,也是传媒侵权法的渊源。辱和侵犯隐私的条款,也是传媒侵权法的渊源。 摹跪稻臻自洽康合酌播放另燥结键极檬肛企摹哇凡霍翠兑伶梯垃迫栈锥拢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名誉和名誉权名誉和名誉权的概

33、念的概念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诽谤与侮辱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诽谤与侮辱传媒传媒侵害名誉权的抗辩和排除侵害名誉权的抗辩和排除侵害名誉权的犯罪:诽谤罪和侮辱罪侵害名誉权的犯罪:诽谤罪和侮辱罪何批总摘缨徽饭模哇抨淖匡暴碍盏毙栋皂景涛橇艳今战憎坡锑尼斥增薯多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一、名誉和名誉权的概念一、名誉和名誉权的概念(一)名誉的概念(一)名誉的概念名誉,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社会评价。名名誉,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社会评价。名誉,即名声,社会上人们对公民的品德、情操、声望、信誉,即名声,社会上人们对公民的

34、品德、情操、声望、信誉、形象、性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誉、形象、性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具有社会性、客观性、特定性、观念性、时间性等特名誉具有社会性、客观性、特定性、观念性、时间性等特点。点。(二)名誉权的概念(二)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论的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论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公民或法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膘竣姐收预副湾帽朵浮枢衔识踢鬼验侗仍瞒殖骸箩驴置哥硒前奥蚌精住绩第六

35、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三)侵害名誉权的对象(三)侵害名誉权的对象1 1、自然人。、自然人。2 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和机关、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和机关法人。法人。3 3、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其他非法人的经营、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其他非法人的经营性组织,都是独立的经营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条规性组织,都是独立的经营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条规定,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同样受到法定,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36、。律的保护。4 4、死者。人格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理应不、死者。人格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理应不再享有名誉权。但是死者在世时的名誉还有现实影响,死者名再享有名誉权。但是死者在世时的名誉还有现实影响,死者名誉受到非法损害的,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以致造成利益损誉受到非法损害的,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以致造成利益损害。害。19931993年解答规定:年解答规定:“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条规定实际是把死者名誉视为死者近这条规定实际是把死者名誉视为死者近亲属的一种合法利益加以保护,同时包含了时限规定,即

37、死者亲属的一种合法利益加以保护,同时包含了时限规定,即死者名誉保护到第三代为止。名誉保护到第三代为止。20012001年解释再次重申这个原则。年解释再次重申这个原则。干罢殆谭危无躬袄毫滦馋贰岛旁起父嗣氓记汗毖墩烂调裕演祈凹哈里腊索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二、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二、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 传播学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授予地位的功能,即被传播学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具有授予地位的功能,即被传播者的声望和地位可以通过传播得到提高;反之,也可能给传播者的声望和地位可以通过传播得到提高;反之,也可能给被传播者带来负面的

38、影响。传媒非法贬低特定人的正常社会评被传播者带来负面的影响。传媒非法贬低特定人的正常社会评价、损害其人格尊严,是常见的侵权行为。传媒侵害名誉权,价、损害其人格尊严,是常见的侵权行为。传媒侵害名誉权,最常见的方式有诽谤和侮辱。最常见的方式有诽谤和侮辱。(一)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或(一)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基本内容失实。(二)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丑化、嘲讽、(二)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丑化、嘲讽、诬蔑、猥亵等。诬蔑、猥亵等。(三)非贬义的语言,(三)非贬义的语言,“不真实的好话不真实的好话”也会构成对名誉权也

39、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的侵害。研竹赛榜吵略蛙情第梢滓腆讲锌灼疡迅亡篮鉴褒坡教期寇遂暖院些纳夺疫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二、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二、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一)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一)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 在学理上通常把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学理上通常把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称为诽谤。按照四个要件来衡量诽谤行为,要注意以下称为诽谤。按照四个要件来衡量诽谤行为,要注意以下特点:第一,陈述虚假事实。陈述事实的主要方式是

40、语特点:第一,陈述虚假事实。陈述事实的主要方式是语言、文字。第二,有关的虚假事项涉及特定人的社会评言、文字。第二,有关的虚假事项涉及特定人的社会评价。第三,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有关司法解释对价。第三,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有关司法解释对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虚假陈述的程度作了进一步界定:把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虚假陈述的程度作了进一步界定:把非法侵权的界限划在新闻和批评文章严重失实和基本内非法侵权的界限划在新闻和批评文章严重失实和基本内容失实上,而把局部的、轻微的失实划入法律可以宽容容失实上,而把局部的、轻微的失实划入法律可以宽容的范围内。的范围内。 节涛葬掘笺蘑卓朋沙悦踏洁教淳误卫呆板艇蹄猴庙述核

41、袍宵蜗战护妒钎成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二、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二、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二)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丑化、(二)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丑化、嘲讽、诬蔑、猥亵等。嘲讽、诬蔑、猥亵等。 依照我国法律这是又一种侵害名誉权的方式。侮辱从语依照我国法律这是又一种侵害名誉权的方式。侮辱从语义上说,就是使人蒙受耻辱。侮辱的方式包括暴力方式、口义上说,就是使人蒙受耻辱。侮辱的方式包括暴力方式、口头和书面方式。这里的书面,既包括文字,也包括图像。头和书面方式。这里的书面,既包括文字,也包括图像。 在陈述

42、事实时,使用侮辱性言词可以分为辱骂和丑化。在陈述事实时,使用侮辱性言词可以分为辱骂和丑化。辱骂一般表现为用辱骂一般表现为用“非人非人”的言辞;丑化就是通过夸张和歪的言辞;丑化就是通过夸张和歪曲的文字或图像等,把特定人的形象描写得使人可憎、可恶、曲的文字或图像等,把特定人的形象描写得使人可憎、可恶、可鄙。对图像(主要肖像)的歪曲表现也是一种较常见的丑可鄙。对图像(主要肖像)的歪曲表现也是一种较常见的丑化。除了用绘画来丑化他人外,在摄影录像中,由于拍摄的化。除了用绘画来丑化他人外,在摄影录像中,由于拍摄的角度、用光以及剪裁的不当,都可以造成丑化的效果。角度、用光以及剪裁的不当,都可以造成丑化的效果

43、。毡荧巾嫡玫呆叛鄙忿萎畴欺这零怨创艇彝鞍村梅迷喀舞颁壶畸疆裙遁旧啥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三、传媒侵害名誉权的抗辩和排除三、传媒侵害名誉权的抗辩和排除 国际新闻界认为诽谤法就是在言论自由和人格权之国际新闻界认为诽谤法就是在言论自由和人格权之间谋求某种平衡。对于传媒诽谤指控的抗辩,体现了为间谋求某种平衡。对于传媒诽谤指控的抗辩,体现了为维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而对他人名誉权予以适度的抑维护言论自由、新闻自由而对他人名誉权予以适度的抑制。我国新闻界和司法界形成一些共识,主要体现在制。我国新闻界和司法界形成一些共识,主要体现在1993199

44、3年的解答和年的解答和19981998年的解释中。总结起来主年的解释中。总结起来主要有真实、公正评论和特许权等。要有真实、公正评论和特许权等。臭锻稍溃钮绅饥辊蔗顺撞贞湾溢巴晶歉滦约刺挤慷枷沿惫锑褪辊置枉诉哀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一)真实(一)真实 关于涉讼文字内容真实的证明,是最有效的排除侵权的关于涉讼文字内容真实的证明,是最有效的排除侵权的抗辩理由。严重失实和基本内容失实是构成新闻诽谤的一个抗辩理由。严重失实和基本内容失实是构成新闻诽谤的一个要件,新闻真实性得到证明,诽谤自然不存在。传媒在面临要件,新闻真实性得到证明,诽谤自然

45、不存在。传媒在面临侵害名誉权诉讼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搜集整理足以证明新闻侵害名誉权诉讼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搜集整理足以证明新闻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所谓真实,就是新闻或其他文章的内容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所谓真实,就是新闻或其他文章的内容同实际情况相符合。当然,新闻的真实要从整体上来考察。同实际情况相符合。当然,新闻的真实要从整体上来考察。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报道,一是具有即时性,二是具有可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报道,一是具有即时性,二是具有可变性。客观事实处于变动和发展之中,新闻也要随之报道这变性。客观事实处于变动和发展之中,新闻也要随之报道这种变动和发展。如果新闻已经连续报道了某一事件的全过程,种变动和

46、发展。如果新闻已经连续报道了某一事件的全过程,却要以最后的事实来指责先前的新闻不真实,那是没有道理却要以最后的事实来指责先前的新闻不真实,那是没有道理的。的。俗骇佩踪嵌予镶露踊替吾蒋爸乓瞥陷咐佩硅苯骇聪仆垂匝逼蘸肌邯昌诽撑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二)公正评论(二)公正评论 国际上把国际上把“公正评论公正评论”作为对传媒诽谤指控进行全面抗辩作为对传媒诽谤指控进行全面抗辩的重要理由。的重要理由。“公正评论公正评论”又称又称“诚实评论诚实评论”,其条件是:一、,其条件是:一、评论的事项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二、有可靠的事实来源评论的事项与

47、社会公共利益有关;二、有可靠的事实来源( (包包括报章的报道括报章的报道) );三、立场应当公正;三、立场应当公正( (但不一定客观但不一定客观) );四、没;四、没有恶意。在以上前提下,即使是片面的、偏激的、甚至具有诽有恶意。在以上前提下,即使是片面的、偏激的、甚至具有诽谤性的评论,也不应追究法律上的责任。因为事实只有一个,谤性的评论,也不应追究法律上的责任。因为事实只有一个,而意见难免众说纷纭,各种意见当然有的对有的错,我国传媒而意见难免众说纷纭,各种意见当然有的对有的错,我国传媒侵权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侵权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正评论公正评论”原则,但在原则,但在19931993年解年解答

48、中对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规定了反映的问题真实和答中对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规定了反映的问题真实和没有侮辱人格的内容两项条件,表明评论只要是有真实的事实没有侮辱人格的内容两项条件,表明评论只要是有真实的事实依据,不侮辱他人的,意见分歧同侵害名誉权没有关系。这同依据,不侮辱他人的,意见分歧同侵害名誉权没有关系。这同国际的国际的“公正评论公正评论”原则是接近的。原则是接近的。粮盘舵赚骨箩秋怯录嗓杜所痹卯苔错奏簿蛰窗捧队汹廊难孽靴抚曝邻猴辣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二)公正评论(二)公正评论 “公正评论公正评论”要做到两个区分:首先,

49、要把意见要做到两个区分:首先,要把意见和事实区分开来。评论必须把所依据的事实交代清楚和事实区分开来。评论必须把所依据的事实交代清楚(众所周知的事实除外),意见要同事实分开表述,(众所周知的事实除外),意见要同事实分开表述,不至于使公众把意见误解为事实,在意见中不应当夹不至于使公众把意见误解为事实,在意见中不应当夹杂其他事实。其次,要把词语过于激烈同辱骂、丑化杂其他事实。其次,要把词语过于激烈同辱骂、丑化区分开来。有些评论虽然不涉及事实问题,但用词造区分开来。有些评论虽然不涉及事实问题,但用词造句过于偏激,引起争议,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亦应容句过于偏激,引起争议,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亦应容许。许。晦

50、舔匣软诽暮腐等郸刹哦左谬卫赶逾慢函栽傻糟堂批哑垄么贩搔书倦墓柔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三)特许权(三)特许权 按国际通行的诽谤法理论,特许权是指为了公众利益按国际通行的诽谤法理论,特许权是指为了公众利益或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可以作诽谤性的陈述而不需承担法或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可以作诽谤性的陈述而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诽谤的特许权抗原则被经常运用于传媒诽谤律责任。关于诽谤的特许权抗原则被经常运用于传媒诽谤案中,新闻报道的特许权利,主要是指报道官方文书和行案中,新闻报道的特许权利,主要是指报道官方文书和行为、报道公共组织及其会议的特许权,

51、一般为有限特许权。为、报道公共组织及其会议的特许权,一般为有限特许权。传媒的有限特许权有三项原则,一是公正、准确;二是所传媒的有限特许权有三项原则,一是公正、准确;二是所报道事项应与公益有关;三是不具有恶意。报道事项应与公益有关;三是不具有恶意。祈戏育淖寥伙嫩坑德哟扳姆匠铆凤溯常襄囤奶啮祥朱纽匡拾科鼠颊逾哪控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第二节 传媒侵犯名誉权传媒侵犯名誉权 “特许权特许权”实质是为新闻记者和媒介对新闻的调查核实设定实质是为新闻记者和媒介对新闻的调查核实设定一条底线,一条底线,19981998年解释明确规定了新闻单位报道国家机关行年解释明确规定了新闻单位报道

52、国家机关行为为“特许权特许权”:“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是客观准确的,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是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新闻单位在享受有报道国家机。新闻单位在享受有报道国家机关行为关行为“特许权特许权”的同时又承担着义务解释规定:的同时又承担着义务解释规定:“报道失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而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他人名誉受到

53、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我国传媒侵。我国传媒侵权法的特许权规定还只限于国家机关的正式文书和行为。权法的特许权规定还只限于国家机关的正式文书和行为。(四)其他(四)其他 此外,对于侵害名誉权指控的常用抗辩理由还有主观无过错、此外,对于侵害名誉权指控的常用抗辩理由还有主观无过错、没有特定指向、没有损害实事(适用法人名誉权纠纷)、平衡报没有特定指向、没有损害实事(适用法人名誉权纠纷)、平衡报道等。道等。蛙拖羞坑胰太枣辉嗜土芬衡谨蕾天脂牟笨菠逛连见酥肿毫暴丧莱兢鄂龟啸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第二节传媒侵犯名誉权四、传媒侵害名誉权的犯罪:侮辱罪与诽谤罪四

54、、传媒侵害名誉权的犯罪:侮辱罪与诽谤罪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发生的侵害名誉权行为,如果其社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发生的侵害名誉权行为,如果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严重性就可能构成犯罪,这就是侮辱会危害性达到一定严重性就可能构成犯罪,这就是侮辱罪和诽谤罪。这两个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罪和诽谤罪。这两个罪属于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刑法第24624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

55、政治权利。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998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在出版物中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照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处罚。处罚。伦儒塌密罚应附瓣诛侥向盟橡郑永逻脊默侄涌移在读爪蹦涨率贺钞逐咨勿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传媒侵犯隐私权第三节传媒侵犯隐私权隐私

56、和隐私权的概念隐私和隐私权的概念侵害隐私权的主要方式侵害隐私权的主要方式侵犯隐私权的抗辩与排除侵犯隐私权的抗辩与排除欧晰畜墟帧哪煮簧姻孜喀格遵表氦角搔谗牵函瞥率蒸傻岩专路廖磅拄瑶瞒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传媒侵犯隐私权第三节传媒侵犯隐私权一一、隐私及隐私权的概念、隐私及隐私权的概念(一)隐私的概念(一)隐私的概念 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隐私是指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与社会公共人干扰的私人事项。这个定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事,即所谓生活无关的

57、事,即所谓“私私”;二是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包括;二是个人不愿意被他人知悉(包括被他人打听、收集、传播等)或者受他人干扰(包括侵入、窥探、被他人打听、收集、传播等)或者受他人干扰(包括侵入、窥探、摄录等摄录等),),即所谓即所谓“隐隐” ” 。 隐私的内容可分为:隐私的内容可分为:1 1、私人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肖像、住、私人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肖像、住址、私人电话,个人的储蓄、财产状况,日记、信件、未公开的遗址、私人电话,个人的储蓄、财产状况,日记、信件、未公开的遗嘱等私人文件,个人健康状况和疾病的记录,个人社会关系的纪录,嘱等私人文件,个人健康状况和疾病的记录,个人社会关系的纪录,等

58、等。还有些特殊信息,如未成年人在未成年时的犯罪记录,犯罪等等。还有些特殊信息,如未成年人在未成年时的犯罪记录,犯罪(特别是性犯罪)受害人的受害记录等,应作隐私处理。(特别是性犯罪)受害人的受害记录等,应作隐私处理。2 2、私人活、私人活动,如恋爱、婚姻、家庭生活,夫妻生活,个人的通信活动,私人动,如恋爱、婚姻、家庭生活,夫妻生活,个人的通信活动,私人交往活动,个人在公务工作之余的休憩活动等。交往活动,个人在公务工作之余的休憩活动等。3 3、私人空间,首先、私人空间,首先指私人场所,除住宅外,至少还应包括酒店卧室、医院病房等在一指私人场所,除住宅外,至少还应包括酒店卧室、医院病房等在一定时限内归

59、个人专门使用的生活场所。定时限内归个人专门使用的生活场所。霜王心扬娠殖乳元喉昼哺智茸逾裁颊驮物舵捞睡鳞桓痈竹趣便胰悼欢卯位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第三节 传媒侵犯隐私权传媒侵犯隐私权(二)隐私权的概念(二)隐私权的概念1.1.、概念。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概念。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私不受侵害的权利。2.2.、主体。隐私权的主体是自然人,且只能是自然人。按、主体。隐私权的主体是自然人,且只能是自然人。按20012001年解释,死者的隐私也受法律保护。年解释,死者的隐私也受法律保护。3 3、内容。隐私权的内容包括这

60、包括两个方面:从消极方、内容。隐私权的内容包括这包括两个方面:从消极方面说,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各部门和一切人不得打听、搜面说,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各部门和一切人不得打听、搜集、获取、传播自己的隐私和干扰自己的隐私领域,从集、获取、传播自己的隐私和干扰自己的隐私领域,从积极方面说,则有权要求知情者、包括因职务需要而知积极方面说,则有权要求知情者、包括因职务需要而知悉自己隐私的人(除政府部门外,还有各种因职业需要悉自己隐私的人(除政府部门外,还有各种因职业需要掌握个人信息的人士)不透露、不公开、不传播自己的掌握个人信息的人士)不透露、不公开、不传播自己的隐私。隐私。排娄皑沼老蝉锌疵溯痰魏牛肆孙帘籽慨歹项

61、呼渊捎甥阮各棚烙鸥沂哭揩扯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第三节 传媒侵犯隐私权传媒侵犯隐私权二、侵害隐私的主要方式:二、侵害隐私的主要方式:(一)公布和宣扬隐私(一)公布和宣扬隐私1 1、报道与、报道与“性性”有关的话题而对当事人不作讳避。有关的话题而对当事人不作讳避。2 2、报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时任意披露、报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时任意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详细和其他足以辨认的资料。未成年人的姓名、详细和其他足以辨认的资料。3.3.、披露个人婚姻、恋爱、家庭状况。恋爱、婚姻、披露个人婚姻、恋爱、家庭状况。恋爱、婚姻、家庭,是公认的私生活领域。家庭,是

62、公认的私生活领域。4 4、披露信件、电话等通信的内容。、披露信件、电话等通信的内容。5 5、披露其他各种个人资料。、披露其他各种个人资料。难泥傅球匡监绳夸腕纫僧雕瑞崩霖撵着艾馒渠洁磷柜润策匝谜敲哭材犯离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第三节 传媒侵犯隐私权传媒侵犯隐私权(二)侵入私生活领域(二)侵入私生活领域 大众传媒的记者在采访活动中未经许可侵入私生活区域。大众传媒的记者在采访活动中未经许可侵入私生活区域。私生活区域不仅包括私人场所,还包括公共场所内的私人场合。私生活区域不仅包括私人场所,还包括公共场所内的私人场合。所谓侵入,包括强制侵入和秘密侵入,不仅指亲身进入,也包所谓

63、侵入,包括强制侵入和秘密侵入,不仅指亲身进入,也包括进行窥探、偷听、监视、,未经许可摄影、录音录像和秘密括进行窥探、偷听、监视、,未经许可摄影、录音录像和秘密摄影、录音录像;还有骚扰。摄影、录音录像;还有骚扰。1 1、侵入住宅、侵入住宅2 2、窃听电话和偷拆偷看他人的信件。、窃听电话和偷拆偷看他人的信件。3 3、侵入公共场所的私人场合。、侵入公共场所的私人场合。4 4、侵入互联网私生活区域。、侵入互联网私生活区域。5 5、骚扰。、骚扰。叫硕指喉慧符嗽辱汞弘她忌修挽业楔狠哄杜禹扩跪聚署奔担棕戳饭揽奶咋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第三节 传媒侵犯隐私权传媒侵犯隐私权三、侵害隐

64、私权的抗辩与排除三、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与排除 大众传媒在传播社会信息时必定要涉及个人信息,把所有大众传媒在传播社会信息时必定要涉及个人信息,把所有个人信息全都封锁起来,几乎等于取消新闻传播活动,这是不个人信息全都封锁起来,几乎等于取消新闻传播活动,这是不可能做到的。隐私就具有相对性和伸缩性。对于大众传媒而言,可能做到的。隐私就具有相对性和伸缩性。对于大众传媒而言,可以作为侵权的抗辩与排除的有公共利益、当事人同意、使不可以作为侵权的抗辩与排除的有公共利益、当事人同意、使不可辨认。可辨认。(一)公共利益(一)公共利益 所谓公共利益(所谓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public inter

65、est)原则,是指凡是与社)原则,是指凡是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项,或者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必须公开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项,或者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必须公开的事项,不受隐私权保护。不同的人物由于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事项,不受隐私权保护。不同的人物由于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所处地位不同以及他们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程度不同,隐私的所处地位不同以及他们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程度不同,隐私的范围就不一样。范围就不一样。蝎胎霍秋核控嗡渤罪巫搽耻碰碰自基侗哺咱飘司斡挂擎复捷寺注哀哪锯裔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三节第三节 传媒侵犯隐私权传媒侵犯隐私权 “公众人物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p

66、ublic figure),包括政府官员和社会),包括政府官员和社会知名人士,由于他们的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其受知名人士,由于他们的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其受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就要小于普通人。他们的一部分私人情况,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就要小于普通人。他们的一部分私人情况,如重大政历、学历、特长、财产状况、兴趣爱好、工作和生如重大政历、学历、特长、财产状况、兴趣爱好、工作和生活作风乃至配偶和子女的一些情况同他是否胜任自己的职务活作风乃至配偶和子女的一些情况同他是否胜任自己的职务有密切关系,完全有必要让公众了解。当然,公务员的许多有密切关系,完全有必要让公众了解。当然,公务员的许多部分的隐

67、私仍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他们的住宅、私生部分的隐私仍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他们的住宅、私生活、私人通信的秘密和自由、恋爱、夫妻生活等等与社会公活、私人通信的秘密和自由、恋爱、夫妻生活等等与社会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事,仍然应予切实保护。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事,仍然应予切实保护。 普通人的有些本来纯属私人事务的事情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普通人的有些本来纯属私人事务的事情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为同公共生活有关成为非隐私。这主要是指某些私事一转化为同公共生活有关成为非隐私。这主要是指某些私事一旦对社会公共生活发生影响乃至损害这样的情况旦对社会公共生活发生影响乃至损害这样的情况。端林快宦杰予闭俊检涕罐闺伐桂

68、幢晓篓侩尝狡正鸡碌资诵苍砖滦份玖粕函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传媒侵犯肖像权第四节传媒侵犯肖像权n肖像和肖像权的概念肖像和肖像权的概念传媒使用肖像分析传媒使用肖像分析肖像权和其他人格权的竞合肖像权和其他人格权的竞合氧贱汾越戮逊讲近查敦捶奥闰撬伞行童钢预户氰赤旱盯计混哼辟愈骄巴仕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一、肖像及肖像权的概念一、肖像及肖像权的概念(一)肖像的概念和特征(一)肖像的概念和特征 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肖像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其外貌

69、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的特艺术形式,使其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肖像的特征有:征有:1 1、可辨认性。肖像能清楚地反映出某个人的形象特征,能、可辨认性。肖像能清楚地反映出某个人的形象特征,能与其他人区别开来。与其他人区别开来。2 2、具有专有性,这种专有是指肖像是某个人的特有形象。、具有专有性,这种专有是指肖像是某个人的特有形象。3 3、具有财产性。肖像一旦被物质载体再现后,就可以独立、具有财产性。肖像一旦被物质载体再现后,就可以独立于人的身体,能被任何人所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就可于人的身体,能被任何人所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就可以产生一定的财产利益。肖像及肖像权的概念以产

70、生一定的财产利益。肖像及肖像权的概念美牟骤玻锚奥道雌套捣挞功篡塌帖铂耻拂她苍焦集梳略养仁饺屯乘擦搏家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二)肖像权的概念(二)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是公民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依肖像权是公民享有的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利益依法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肖像权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法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肖像权是法律规定的自然人人格权。人格权。肖像权有三个内容:一是制作专有权;二是使用专有肖像权有三个内容:一是制作专有权;二是使用专有权;三是利益维护权。权;三是利益维护权。掺貉当体呢运泰可董撮沮厢愉逊糟玫针搓六肋阁早幕

71、巍曹而霸妒持壬教许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二、传媒使用肖像分析二、传媒使用肖像分析(一)广告使用(一)广告使用 传媒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在广告传媒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在广告使用。传媒在广告活动中的地位主要是广告发布者,有时还使用。传媒在广告活动中的地位主要是广告发布者,有时还同时是广告制作者。同时是广告制作者。(二)新闻报道使用(二)新闻报道使用 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的肖像,则是国际公认的对肖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的肖像,则是国际公认的对肖像的合理使用,可以无须征得肖像人的同意。在新闻报道中使的合

72、理使用,可以无须征得肖像人的同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肖像,主要是指在新闻图片、录像中出现的他人肖像。有用肖像,主要是指在新闻图片、录像中出现的他人肖像。有时,为新闻报道或评论配发一些不具有新闻性的含有肖像的时,为新闻报道或评论配发一些不具有新闻性的含有肖像的图片、录像,如果在内容上确有需要,也可作为合理使用。图片、录像,如果在内容上确有需要,也可作为合理使用。粹镊鬃椎褪盼摔粉诊坊旁概蛇笋近借搏身务笆声刚班违傀眯灰赫颅豢债早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二)新闻报道使用二)新闻报道使用新闻报道对肖像的合理使用的理由有:新闻报道对肖像的合理使

73、用的理由有:1 1、公共利益需要。、公共利益需要。2 2、肖像人默示同意。、肖像人默示同意。3 3、肖像的淡化。有些新闻图片、录像是对大型公开场面、肖像的淡化。有些新闻图片、录像是对大型公开场面的记录,图像上出现的个人只是群体的一部分或是一个的记录,图像上出现的个人只是群体的一部分或是一个场景的点缀,并不是刻意特定的个人形象即使尚为辨认,场景的点缀,并不是刻意特定的个人形象即使尚为辨认,它的肖像功能也已经被大大淡化了。这种形象显示对肖它的肖像功能也已经被大大淡化了。这种形象显示对肖像人的影响可谓微不足道,肖像人一般不会也不应主张像人的影响可谓微不足道,肖像人一般不会也不应主张肖像权肖像权措雷烂

74、药墟韶睫窥攒吕妙糜雪杰柒南彼恋罕剩灯嗽余疙屠兰酥杭俭途倍默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三)其他使用三)其他使用 传媒上的内容,在广告和新闻报道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传媒上的内容,在广告和新闻报道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中间地带。中间地带。1 1、插图。插图不是新闻图片,本身不一定具有新闻性,、插图。插图不是新闻图片,本身不一定具有新闻性,而是配合新闻报道或媒介上其他文字使用的图片。而是配合新闻报道或媒介上其他文字使用的图片。2 2、封面。新闻性期刊在封面登肖像,也是常见的情况。、封面。新闻性期刊在封面登肖像,也是常见的情况。3 3、非公共事

75、务报道。新闻报道的公共利益性质主要体现、非公共事务报道。新闻报道的公共利益性质主要体现在那些报道社会公共事务、对社会公共生活具有影响的在那些报道社会公共事务、对社会公共生活具有影响的新闻;除此以外,还有若干不属于公共事务的报道,诸新闻;除此以外,还有若干不属于公共事务的报道,诸如某些娱乐报道、家庭和个人生活报道等,它们不属于如某些娱乐报道、家庭和个人生活报道等,它们不属于新闻报道的主要部分,但是也具有读者需要,在新闻媒新闻报道的主要部分,但是也具有读者需要,在新闻媒介上占有一席之地,这类新闻的公益性质相对比较淡化。介上占有一席之地,这类新闻的公益性质相对比较淡化。在这类新闻中使用肖像比较容易引

76、发争议。在这类新闻中使用肖像比较容易引发争议。汞契副体浊辅跌石已臃坏型矾悦晾遵又间稻戎舍挤静赌缸裂净癣建苔豪惠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三、肖像权与其他权利的竞合三、肖像权与其他权利的竞合(一)肖像权与著作权(一)肖像权与著作权 我国对肖像予以肖像权和著作权的双重保护:肖我国对肖像予以肖像权和著作权的双重保护:肖像权属于肖像人,著作权属于制作人即作者,如无特像权属于肖像人,著作权属于制作人即作者,如无特别约定,两者是不可替代的。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别约定,两者是不可替代的。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肖像权则是一种人格权,受民

77、法保受著作权法保护;肖像权则是一种人格权,受民法保护。这两个权利主体的关系是复杂的。护。这两个权利主体的关系是复杂的。 两氛腮痹跃蓉幼逮紫恶油刨徒骏扔冀肋惜字位鹏趣史磋咒崇飞嘻呜呀泣彰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 如果肖像作者将其作品或者同意他人将其作品用于公益目如果肖像作者将其作品或者同意他人将其作品用于公益目的,如新闻报道,肖像人不得主张肖像权。如果肖像人自己的,如新闻报道,肖像人不得主张肖像权。如果肖像人自己将肖像在媒体发表,却未征得作者许可也不署名、不支付报将肖像在媒体发表,却未征得作者许可也不署名、不支付报酬,那么他就是酬,那

78、么他就是( (在很多情况下是与媒体一起在很多情况下是与媒体一起) )侵犯了肖像作侵犯了肖像作者的著作权。如果肖像作者将其作品或者同意他人将其作品者的著作权。如果肖像作者将其作品或者同意他人将其作品川于广告等营利目的,则应征得肖像人同意,否则肖像人有川于广告等营利目的,则应征得肖像人同意,否则肖像人有权主张肖像权。如果有人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权主张肖像权。如果有人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了肖像作品的发表权并用于广告等营利目的却没有征得肖像了肖像作品的发表权并用于广告等营利目的却没有征得肖像人同意,那么他虽然没有侵犯肖像作者的著作权但却侵害了人同意,那么他虽然没有侵犯肖像作者的著作权但却侵

79、害了( (在很多情况下是与作者共同侵害在很多情况下是与作者共同侵害) )肖像人的肖像权。肖像人的肖像权。 静樱酉穿液小馒雕果隶憋佛虱严佣奶荆魄肚阵核蝎漫所陡趁灭敢挨胯绍杠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 如果有人违反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将他人制作的肖像用如果有人违反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将他人制作的肖像用于营利目的,例如擅自出版、复制出售获利或者用于广告、商标于营利目的,例如擅自出版、复制出售获利或者用于广告、商标之上等,那就既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义侵害了肖像人的肖像权。之上等,那就既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义侵害了肖像人的肖像权。如果有人违反著作权

80、法的有关规定,将他人作品用于非营利如果有人违反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将他人作品用于非营利目的,如将肖像摄影作品用于新闻报道却不署名也不付报酬或者目的,如将肖像摄影作品用于新闻报道却不署名也不付报酬或者冒称自己的作品,那么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但并不侵害肖像人冒称自己的作品,那么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但并不侵害肖像人的肖像权。的肖像权。 如果有人征得肖像人同意将其肖像用于营利目的如做广告,但如果有人征得肖像人同意将其肖像用于营利目的如做广告,但却没有按著作权法规定向肖像作者取得使用许可,那么虽然却没有按著作权法规定向肖像作者取得使用许可,那么虽然并不侵害肖像人的肖像权却有可能侵犯肖像作者的著作权。如此

81、并不侵害肖像人的肖像权却有可能侵犯肖像作者的著作权。如此等等。等等。熬范膝芭误肌倚障粉臭抡袋灶寂嗡讨斩泵濒左题准寸撤世带缨运返贱挖冉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四节第四节 传媒侵犯肖像权传媒侵犯肖像权(二)肖像权与名誉权(二)肖像权与名誉权 肖像的使用同样可以起到赋予肖像人地位的作用:提升肖像的使用同样可以起到赋予肖像人地位的作用:提升或是贬低。当肖像所表示的意义具有非法贬低肖像人社会评或是贬低。当肖像所表示的意义具有非法贬低肖像人社会评价的性质时,那么就会侵害了肖像人的名誉权。价的性质时,那么就会侵害了肖像人的名誉权。(三)肖像权和隐私权(三)肖像权和隐私权 在有的国家如美

82、国,侵害肖像的权利是作为侵害隐私来在有的国家如美国,侵害肖像的权利是作为侵害隐私来处理的,肖像作为人身的延伸,是一种个人资料,同隐私有处理的,肖像作为人身的延伸,是一种个人资料,同隐私有密切的关系。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肖像,由于活动的公开性,密切的关系。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肖像,由于活动的公开性,不具有隐私的性质,但是私生活中的肖像,作为个人与公共不具有隐私的性质,但是私生活中的肖像,作为个人与公共生活无关的私生活记录,应该作为隐私资料对待,不属于合生活无关的私生活记录,应该作为隐私资料对待,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理使用的范围。舵草弥辆砂堕祈冶艇褪诫梭甲讹皮藩翅睹怂为屿诲迎幽井高影置膊减口挖第六章

83、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 传媒侵权行为一旦发生,责任人应当承担传媒侵权行为一旦发生,责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民的人格权受到刑法、民法、行法律责任。公民的人格权受到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全面保护,新闻侵害他人人格权的法律政法的全面保护,新闻侵害他人人格权的法律责任包括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责任包括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本章仅限于讨论民事责任。本章仅限于讨论民事责任。支唆氏没架朴铭妆遂律幸各剃枷刁毯册晤窿舔束竟热耀腑坟到鲜议扼服渡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

84、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一、责任主体一、责任主体(一)作者、表达者(一)作者、表达者 侵权纠纷中,言论表达的形式主要是作品,包括文侵权纠纷中,言论表达的形式主要是作品,包括文字、摄影、美术、电影、电视、录像、戏剧和口述(经过字、摄影、美术、电影、电视、录像、戏剧和口述(经过广播或录音)作品,还有由于不具有独创性而不成为作品广播或录音)作品,还有由于不具有独创性而不成为作品的其他表达形式,如报刊发表的简短信件、节目主持人的的其他表达形式,如报刊发表的简短信件、节目主持人的即兴谈话、公众在广播或电视中直接播出的电话,以及互即兴谈话、公众在广播或电视中直接播出的电话,以及互联网上的言论等。因此,责任主体之一

85、便是上述作品的作联网上的言论等。因此,责任主体之一便是上述作品的作者、表达者。者、表达者。渔薄撰叹洋牺吮个城床规义余想镭淖崔汇晓硼糠基扦令灸培亢爱医淳谨痈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 (二)新闻单位二)新闻单位新闻传播活动可以认为是新闻单位和作者的共同行为。新闻单新闻传播活动可以认为是新闻单位和作者的共同行为。新闻单位对于自己发表的稿件发生侵权而承担责任,可分为两种情况:位对于自己发表的稿件发生侵权而承担责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发表稿件时主观上就存在着过错:另一种是在发表稿一种是在发表稿件时主观上就存在着过错:另一种

86、是在发表稿件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后来发展为有过错。件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后来发展为有过错。19931993年解答就新闻出版单位发表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年解答就新闻出版单位发表文学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的责任问题做出规定:纷的责任问题做出规定:“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编辑出版单位在作品已被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害他人名誉权或被告知明显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后,应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明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刊登声明,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的,应认定为侵权补救措施,或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

87、的,应认定为侵权”,明确规定刊登了侵权文学作品的新闻出版单位在得知侵权性质明确规定刊登了侵权文学作品的新闻出版单位在得知侵权性质后有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义务;否则应承担侵权责后有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义务;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任。“不采取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指青春杂志刊登诽谤小说太姥指青春杂志刊登诽谤小说太姥山妖氛案;山妖氛案;“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继续刊登出版侵权作品”指遵义晚报发表指遵义晚报发表“历史小说历史小说”周西成演义侵害名誉权一案。周西成演义侵害名誉权一案。曰马钒豌弛萧耳唤猿弧爽佃泳粥杨诉哮嚼咋豫肯靡碰忽买铸坍挽典贼抚液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88、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三)重述者(三)重述者 对作品的重述(对作品的重述(republishrepublish),包括转载、摘编、翻译、),包括转载、摘编、翻译、改编、表演等行为。常见的重述行为是转载。改编、表演等行为。常见的重述行为是转载。19981998年解释年解释规定:规定:“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当事人以转载者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说明转载侵权作品可以产生新的诉讼理由。说明转载侵权作品可以产生新的诉讼理由。20002000

89、年新闻出年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刊摘转稿件管理的通知规定: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刊摘转稿件管理的通知规定:“报刊摘转新闻报道或纪实作品等稿件应坚持真实性原则,报刊摘转新闻报道或纪实作品等稿件应坚持真实性原则,对其摘转内容的真实性负有审核责任。摘转正式出版物的稿对其摘转内容的真实性负有审核责任。摘转正式出版物的稿件也应核实真伪。稿件失实一经发现,应及时公开更正,并件也应核实真伪。稿件失实一经发现,应及时公开更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明确了转载者对于稿件也负有核明确了转载者对于稿件也负有核实责任。实责任。垣炊塞掘桓炔荣过饱耕毅周芬范担芽榷惹肖谎末怂胖吩螟寻姻康

90、锻暴维凸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救济(四)新闻源(四)新闻源 新闻源即提供新闻材料的个人或单位。新闻源即提供新闻材料的个人或单位。19981998年解年解释对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是否构成释对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权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规定要区分两种情况:侵权,规定要区分两种情况:“(一)主动提供新闻材(一)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二)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誉权。(二)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

91、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兰破组服外麻靶驰睫统粪裸雅豪壮团旧备瓣七务腊论篙救同恳冲疡瀑起坝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五)(五)“内参内参” “内参内参”是新闻单位编印的

92、专供领导机关参阅的文书材料。是新闻单位编印的专供领导机关参阅的文书材料。19981998年解释对于年解释对于“内参内参”问题作如下规定:问题作如下规定:“有关机关和组织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的来信或者文章,当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事人以其内容侵害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理。” 这也是属于特许权范畴,而且是绝对特许权。这也是属于特许权范畴,而且是绝对特许权。(六)印刷者、发行者(六)印刷者、发行者 一般不具有注意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明知或已被判定

93、一般不具有注意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明知或已被判定为侵权的作品,仍照样印刷、发行,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侵权的作品,仍照样印刷、发行,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谁发表的言论谁负责,当然仍是基本的准则。谁发表的言论谁负责,当然仍是基本的准则。“互联网服务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供者”的责任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的责任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乍雷埋日敞量杭捍汾种论梆骄蜡跟傣洋概杠费胁敖宠掠敲历邮部舱汞镣疆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二、承担责任的方式二、承担责任的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有非讼

94、和诉讼程序两种途径。非讼程序包承担民事责任有非讼和诉讼程序两种途径。非讼程序包括新闻单位等侵权人主动履行和侵权人同受害人协商达成协括新闻单位等侵权人主动履行和侵权人同受害人协商达成协议后履行两种。诉讼程序就是打官司,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议后履行两种。诉讼程序就是打官司,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认新闻侵权,由侵权人履行或责令侵权人履行。确认新闻侵权,由侵权人履行或责令侵权人履行。(一)更正与答辩(一)更正与答辩 这里说的更正和答辩是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的对具有侵权这里说的更正和答辩是进入诉讼程序之前的对具有侵权性质的新闻的补救措施。更正,就是新闻单位发现新闻差错性质的新闻的补救措施。更正,就是新闻单位

95、发现新闻差错以后,及时发表公告,对差错作实事求是的纠正。答辩,是以后,及时发表公告,对差错作实事求是的纠正。答辩,是新闻报道和其他作品的相对人对于涉及自己的内容提出的公新闻报道和其他作品的相对人对于涉及自己的内容提出的公开说明或异议。更正是新闻单位的作为,答辩则是作品相对开说明或异议。更正是新闻单位的作为,答辩则是作品相对人的作为。更正和答辩,可以较快地消除有差错作品的不良人的作为。更正和答辩,可以较快地消除有差错作品的不良影响,平息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相对人的不满,免除讼累,影响,平息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相对人的不满,免除讼累,这对于新闻媒介和作品相对人都是有好处的。这对于新闻媒介和作品相对人都

96、是有好处的。钟门搀滓了位茹巫阳岂虐鼻絮睫浚忱羊皆花落框纳赎塘限荚晕褥莽潜趴镀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五节第五节 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传媒侵权的责任与救济(二)精神抚慰(二)精神抚慰 精神抚慰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精神抚慰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礼道歉。(三)赔偿损失(三)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并可以要求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表明在名誉权等精神权利受到侵害时,赔,表明在名誉权等精神权利受到侵害时,赔礼道歉等精神抚慰手段是主要责任方式,金钱赔偿属于礼道歉等精神抚慰手段是主要责任方式,金钱赔

97、偿属于辅助的责任方式。辅助的责任方式。旧伶康昏里眠哨廷俘益逃缆阂钡没顶态卜近肿菊掸苞遏街子氯祟皑民定寒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一、吴敢诉袁成兰梅花奖舞弊案随想侵害名誉权案一、吴敢诉袁成兰梅花奖舞弊案随想侵害名誉权案n19931993年年3 3月月1 1日,上海法制报发表署名朱元正的杂谈梅花奖舞日,上海法制报发表署名朱元正的杂谈梅花奖舞蔽案随想,就已有数十家报刊报道的蔽案随想,就已有数十家报刊报道的19911991年第九届梅花奖评比中年第九届梅花奖评比中江苏省梆子剧团青年演员张虹获奖一事有舞弊行为发表评论。文中江苏省梆子剧团青年演员张虹获奖一事有舞

98、弊行为发表评论。文中两处点名批评徐州市文化局局长吴敢:两处点名批评徐州市文化局局长吴敢:“至于钻窟窿打洞,弄到数至于钻窟窿打洞,弄到数十万元巨款,完成因公行贿任务的徐州市文化局局长吴敢十万元巨款,完成因公行贿任务的徐州市文化局局长吴敢“至于吴至于吴敢先生,消耗的巨款虽然不要掏腰包,可是事前事后,都需要动真敢先生,消耗的巨款虽然不要掏腰包,可是事前事后,都需要动真格的,没有一套欺上瞒下、见风使舵、弯腰打躬、阿谀奉承的过硬格的,没有一套欺上瞒下、见风使舵、弯腰打躬、阿谀奉承的过硬本领,是难以胜任的本领,是难以胜任的”终于终于“为徐州市买来为徐州市买来荣誉荣誉”。文章真实。文章真实作者是徐州市文化艺

99、术研究所编剧袁成兰。作者是徐州市文化艺术研究所编剧袁成兰。吴敢于吴敢于19941994年月年月2222日向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起诉袁成兰捏造事日向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起诉袁成兰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侮辱,严重侵害其名誉权实,故意诽谤侮辱,严重侵害其名誉权。 噬忠畔顺盎刊缆炯景峪毁腔练构毛阑积乐踪斤与挪币擂筒谩防姚燕辰喝迢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一、吴敢诉袁成兰梅花奖舞弊案随想侵害名誉权案一、吴敢诉袁成兰梅花奖舞弊案随想侵害名誉权案 要求袁在上海法制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在京、津、黑、鲁、豫、要求袁在上海法制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在京、津、黑、鲁、豫、苏、

100、浙、川等地自费刊登更正文章消除影响,索赔苏、浙、川等地自费刊登更正文章消除影响,索赔1000010000元。元。袁答辩称,此文根据报刊所披露的新闻材料和社现实写作,无可指责。袁答辩称,此文根据报刊所披露的新闻材料和社现实写作,无可指责。此案应由原告举证来否认请客行贿舞弊行径的存在。袁认为吴对自己诬此案应由原告举证来否认请客行贿舞弊行径的存在。袁认为吴对自己诬告、诽谤告、诽谤, ,提起反诉,索赔提起反诉,索赔4000040000元。元。云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发表舞弊一文中涉及原告的内容缺乏证云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发表舞弊一文中涉及原告的内容缺乏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并有侮辱原告人格的内容。袁还向

101、齐鲁晚报提供据证明其真实性,并有侮辱原告人格的内容。袁还向齐鲁晚报提供缺乏事实根据的基本素材。被告反诉不能成立。原告要求予以支持。判缺乏事实根据的基本素材。被告反诉不能成立。原告要求予以支持。判决袁成兰在上海法制报齐鲁晚报上为吴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决袁成兰在上海法制报齐鲁晚报上为吴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财产损失费赔偿财产损失费20002000元,精神损失费元,精神损失费10001000元。元。袁成兰不服上诉被驳回,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江苏高院经再袁成兰不服上诉被驳回,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江苏高院经再审,认为袁文属于正当舆论监督,虽然用词激烈,但不构成侵权,改判审,认为袁文属于

102、正当舆论监督,虽然用词激烈,但不构成侵权,改判撤销原判,驳回吴敢起诉。撤销原判,驳回吴敢起诉。 要胰贞煎笑毕财辊凶沤绕雏盗炭扭仆耻践漱贴娱翻济八脸冕忧煌磅悔昌烽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二、余秋雨诉肖夏林侵犯名誉权案二、余秋雨诉肖夏林侵犯名誉权案20022002年年1212月月2424日,著名作家余秋雨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北京文学日,著名作家余秋雨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北京文学的编辑肖夏林告上法庭。余称在肖所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的编辑肖夏林告上法庭。余称在肖所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关于中,关于“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

103、华别墅”的说法,歪曲了的说法,歪曲了自己多年对深圳和香港文化的研究,被告行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自己多年对深圳和香港文化的研究,被告行为严重侵害其名誉权,诋毁其人格。而被告却认为,自己文章属于正当的文化批评,并非诋毁其人格。而被告却认为,自己文章属于正当的文化批评,并非对余的恶意之作,其名誉并未因此文而受损害。对余的恶意之作,其名誉并未因此文而受损害。 后该案经东城区人民法院初审和市二中院的二审判决,均驳回了原后该案经东城区人民法院初审和市二中院的二审判决,均驳回了原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 诉讼双方及涉诉作品所刊载之出版物诉讼双方及涉诉作品所刊载之出版物谜廊辰诡邑鲤跟书胶恿启青

104、斤砧酞遇侨舒肿经洲薪咨亥挂弘筹肛揍掣咎撮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三、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诉王洪、中国计算机世界出三、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诉王洪、中国计算机世界出版服务公司、生活时报社侵犯名誉权案版服务公司、生活时报社侵犯名誉权案案由:案由:19971997年年8 8月月5 5日,保定科华电脑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科华公司日,保定科华电脑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科华公司 )在)在北京安特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恒升笔记本电脑一台。北京安特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恒升笔记本电脑一台。19981998年年6 6月初,月初,科华公司职员王洪在国际互联网各科

105、华公司职员王洪在国际互联网各BBSBBS站上广泛张贴请看我买恒升上大站上广泛张贴请看我买恒升上大当一文,指责恒升公司的产品为当一文,指责恒升公司的产品为“垃圾品垃圾品”;随后,微电脑世界周;随后,微电脑世界周刊上发表了记者署名文章谁之过?一段恒升笔记本的公案;生活刊上发表了记者署名文章谁之过?一段恒升笔记本的公案;生活时报社于时报社于19981998年年7 7月月2828日在其报纸上发表了署名文章消费者网上诉纠纷,日在其报纸上发表了署名文章消费者网上诉纠纷,商家商家E-MAILE-MAIL律师函等文章;恒升公司认为这些内容对公司进行侮辱并律师函等文章;恒升公司认为这些内容对公司进行侮辱并无端指

106、责公司侵权及对消费者不负责任,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的法人无端指责公司侵权及对消费者不负责任,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的法人名誉权,于是起诉。名誉权,于是起诉。 一审判决:侵权成立。王洪停止在国际互联网上对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一审判决:侵权成立。王洪停止在国际互联网上对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名誉权的侵害,删除全部主页内容,注销网址以及主页连接的算机集团名誉权的侵害,删除全部主页内容,注销网址以及主页连接的镜像域名,在新浪网、网易等中文站点刊登向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镜像域名,在新浪网、网易等中文站点刊登向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致歉的声明,声明须经本院审查许可;王洪赔偿恒升集团经济损失集团致歉的

107、声明,声明须经本院审查许可;王洪赔偿恒升集团经济损失5050万元,另外承担审计费万元,另外承担审计费80008000元、案件受理费元、案件受理费1500015000元。微电脑世界周元。微电脑世界周刊所属法人与生活时报均须登报致歉,并分别赔偿刊所属法人与生活时报均须登报致歉,并分别赔偿24.0356824.03568万元。万元。二审改判:王洪赔偿二审改判:王洪赔偿9 9万元,报刊不赔偿。万元,报刊不赔偿。绦弘击戌澡旷郴唆启谋穴戌乏畏默蜗钮俏吠慰萄涌辆尼辈饰争哲诵欠吨龟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四、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案四、张西德诉中国农民调查案原告张

108、西德,现任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副主席。由于中国农民调查原告张西德,现任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副主席。由于中国农民调查中讲述了临泉县某村村民因负担过重多次集体上访,与地方政府中讲述了临泉县某村村民因负担过重多次集体上访,与地方政府发生激烈冲突的发生激烈冲突的“四四二事件二事件”来龙去脉。而时任临泉县县委书记来龙去脉。而时任临泉县县委书记的张被认为在该起事件中的张被认为在该起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极不光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的角色”。张认为,被告陈桂棣和春桃夫妇撰写的相关内容。张认为,被告陈桂棣和春桃夫妇撰写的相关内容“不仅不仅严重失实、胡编捏造,而且指名道姓地对原告的人格、

109、形象进行丑严重失实、胡编捏造,而且指名道姓地对原告的人格、形象进行丑化,对原告的名誉进行百般损害化,对原告的名誉进行百般损害”,所以,所以“决心拿起法律武器,为决心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为临泉县委、县政府及相关机关讨回公道自己、为临泉县委、县政府及相关机关讨回公道”。本案尚在审理中。本案尚在审理中。中国农民调查及作者陈桂棣、春桃伉俪中国农民调查及作者陈桂棣、春桃伉俪磅荆舜霜党戮废俭脓妇粱咆代嗅友动韩荚治钻米界蜜敛枫栓绝戒介枣愧港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五、小说人殃五、小说人殃 诽谤案诽谤案n20032003年,湖北大学教授、武汉作家协会副主席涂怀

110、章的长篇小说年,湖北大学教授、武汉作家协会副主席涂怀章的长篇小说人殃出版。人殃出版。n后因涉嫌以小说的形式诽谤他人,被名后因涉嫌以小说的形式诽谤他人,被名“对号入座对号入座”者告上法者告上法庭。庭。n20052005年年1212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以诽谤罪一审判处涂怀章拘役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以诽谤罪一审判处涂怀章拘役六个月,涂怀章不服,已提出上诉。六个月,涂怀章不服,已提出上诉。n此案正在审理中。此案正在审理中。苯报堕咋衬序侦聪内帽穴侠钨凡聘廖惧瘫泼吧宪包赐显噬龟扭嚣匿贾奇蔑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六、女演员史可诉诺贝公司侵犯隐私权案六

111、、女演员史可诉诺贝公司侵犯隐私权案案由:女演员史可因故不能参加演出,投资方诺贝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案由:女演员史可因故不能参加演出,投资方诺贝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史可罢演、违约、缺乏责任心和法制观念等,并披露了其怀孕以及宣称史可罢演、违约、缺乏责任心和法制观念等,并披露了其怀孕以及做人工流产的隐私。做人工流产的隐私。19981998年史可以诺贝公司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诉年史可以诺贝公司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诉诸法院。诸法院。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史可虽然是已婚妇女,但此史可虽然是已婚妇女,但此事仍然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诺贝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做法伤

112、害了史可的事仍然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诺贝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做法伤害了史可的人格尊严,应该对侵害史可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负责。人格尊严,应该对侵害史可名誉权的行为进行负责。”法院宣判诺贝公法院宣判诺贝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史可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一次性赔司北京分公司向史可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一次性赔偿史可精神损失偿史可精神损失35003500元。元。掷某躇援圈砍稠讣休女拜志臻蜀彩谣蛋标重落末吠寿意蘑硒嘎芯坎航户嘲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七、戴妃事件七、戴妃事件n19971997年年8 8月月3131日,英国前王妃戴安娜与其男友多

113、迪在一群摄影记者的追逐日,英国前王妃戴安娜与其男友多迪在一群摄影记者的追逐下遇车祸身亡。下遇车祸身亡。戴安娜一直是西方媒体追踪的目标。在与查尔斯王储离异后更成了摄影戴安娜一直是西方媒体追踪的目标。在与查尔斯王储离异后更成了摄影记者围追的对象。记者围追的对象。“狗仔队狗仔队”们时时刻刻窥伺机会刺探戴安娜的私人生们时时刻刻窥伺机会刺探戴安娜的私人生活。活。后后3 3名摄影记者因涉嫌侵犯隐私权而被控。名摄影记者因涉嫌侵犯隐私权而被控。据美联社报道,法国巴黎一家上诉法庭据美联社报道,法国巴黎一家上诉法庭2222日宣布,判决在日宣布,判决在19971997年年8 8月月3131日日英国前王妃戴安娜出车祸

114、身亡当晚一直跟踪戴妃及其男友多迪英国前王妃戴安娜出车祸身亡当晚一直跟踪戴妃及其男友多迪法耶德法耶德并拍摄照片的三名狗仔队员侵犯了戴妃及其男友的隐私,但仅象征性地并拍摄照片的三名狗仔队员侵犯了戴妃及其男友的隐私,但仅象征性地对他们每个人施以对他们每个人施以1.191.19美元的罚款美元的罚款 。(。(2006-02-)2006-02-)妨谗鲜蕉讽慎挛柿喳茎锁殃戒块桨潦埃壕霹驭艘颓条阴坯烤踏霉暮僻痹英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八、八、“人造美女人造美女”案案案由:案由:20032003年年1212月月1818日,广东某报以整版方式,刊登了一篇人物专访日

115、,广东某报以整版方式,刊登了一篇人物专访 :“人造美女人造美女想嫁整容医生,中山一女孩想嫁整容医生,中山一女孩3 3年花费年花费1010多万元整容多万元整容1212次。次。” ” 该报道称,吴晶该报道称,吴晶( (刘某的化名刘某的化名) )从从20002000年起的年起的3 3年时间里已连年时间里已连续整容续整容1212次,包括:眼睛做过双眼皮,眼袋也做过;抽过三次脂,次,包括:眼睛做过双眼皮,眼袋也做过;抽过三次脂,隆过鼻子;修过脸型,做过两次下巴,做过酒窝,还隆过胸隆过鼻子;修过脸型,做过两次下巴,做过酒窝,还隆过胸1212次整容费用总计次整容费用总计1010多万元,多万元,该报在显著位置

116、上刊登了两张刘某该报在显著位置上刊登了两张刘某的大幅照片,左侧照片下配注的大幅照片,左侧照片下配注“整容前,吴晶就是个容貌俏丽的姑整容前,吴晶就是个容貌俏丽的姑娘娘”,右侧照片配注,右侧照片配注“整容后,吴晶自认为美上加美了。整容后,吴晶自认为美上加美了。” ” 看过报道,刘某很气愤。看过报道,刘某很气愤。20042004年年1 1月月7 7日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她认日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她认为虽然自己同意记者拍照,但记者不守信,报道也严重失实,侵犯为虽然自己同意记者拍照,但记者不守信,报道也严重失实,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了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一审判决报道侵害了刘

117、某的肖像权。该报不服判决,在上诉中提出,一审判决报道侵害了刘某的肖像权。该报不服判决,在上诉中提出,为了进行新闻报道而使用刘某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不存在以营利为为了进行新闻报道而使用刘某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不存在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违法行为。目的,不构成违法行为。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新闻报道侵犯了刘某的名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新闻报道侵犯了刘某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判令广东某报登报予以道歉并赔偿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判令广东某报登报予以道歉并赔偿1 1万元的万元的精神赔偿。精神赔偿。 静允嘎悬布警飞彩倚呵维妄拧泻绢碍慑庇着吮慈谷士敞腑赣嘉垢瞒哟埔欠第六章大众传

118、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九、艾滋孤儿诉媒体侵犯隐私侵权案九、艾滋孤儿诉媒体侵犯隐私侵权案案由:案由:20052005年年1212月,华夏时报未经许可把小莉(化名)的大幅月,华夏时报未经许可把小莉(化名)的大幅照片、真实姓名及其艾滋孤儿的身份在报道中披露。该篇图文报道照片、真实姓名及其艾滋孤儿的身份在报道中披露。该篇图文报道后来被众多知名网站全文刊载。小莉的监护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后来被众多知名网站全文刊载。小莉的监护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靳薇发现此事后与媒体沟通无效,遂以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把曝光靳薇发现此事后与媒体沟通无效,遂以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把曝光小莉隐私

119、的媒体告上朝阳区人民法院。小莉隐私的媒体告上朝阳区人民法院。20062006年年4 4月月2525日,这起中国首例艾滋孤儿隐私侵权案首次开庭。日,这起中国首例艾滋孤儿隐私侵权案首次开庭。7 7月月1717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原告艾滋孤女小莉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原告艾滋孤女小莉( (化名化名) )胜诉。胜诉。法院判决,被告十五天内在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侵害肖像权、名誉权法院判决,被告十五天内在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侵害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一事向小莉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二万元人民币。及隐私一事向小莉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二万元人民币。 憾乃恳了穴涣咏嫉珍卜任旬藐钵耐茸癣妒熊肃髓

120、潭扶景揉伙侣汝磕众履章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十、贾桂花诉影片秋菊打官司侵犯肖像权案十、贾桂花诉影片秋菊打官司侵犯肖像权案影片秋菊打官司中一些镜头是在陕西进行纪实拍摄的,其中有当时影片秋菊打官司中一些镜头是在陕西进行纪实拍摄的,其中有当时在现场卖棉花糖的公民贾桂花的形象,时间长达在现场卖棉花糖的公民贾桂花的形象,时间长达4 4秒。秒。影片公映后,贾桂花平静生活被打扰,一些亲友、同事和其他人讽刺挖影片公映后,贾桂花平静生活被打扰,一些亲友、同事和其他人讽刺挖苦,使其精神感到压抑,给工作、生活带来许多麻烦。于是委托律师以苦,使其精神感到压抑,给工作、

121、生活带来许多麻烦。于是委托律师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对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提起诉讼。侵犯肖像权为由对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提起诉讼。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41994年年1212月月8 8日判决如下:日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贾桂驳回原告贾桂花要求被告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剪除秋花要求被告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剪除秋菊打官司影片中显现其肖像的镜头,赔偿精神损失菊打官司影片中显现其肖像的镜头,赔偿精神损失80008000元及经济损失元及经济损失472047207878元的诉讼请求。元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以

122、原诉理由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以原诉理由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上诉人贾桂花于在审理期间,上诉人贾桂花于19951995年年7 7月月2525日以同意原审法院判决为由撤日以同意原审法院判决为由撤回上诉申请。法院于回上诉申请。法院于19951995年年8 8月月2525日裁定准许。日裁定准许。影片秋菊打官司影片秋菊打官司落尿凋澜捌乞钨肿丽吗冯刺棵鄙狮附崖瓮啃扮积效乡半琅吩诈哆钎玛悬声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十一、刘翔诉十一、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侵犯肖像权案精品购物指南侵犯肖像权案刘翔是我国著名的运动员,

123、曾在雅典奥运会上为我国夺得金牌。他刘翔是我国著名的运动员,曾在雅典奥运会上为我国夺得金牌。他在奥运会上夺冠的图片曾被作为新闻报道在各大报刊上刊登。在奥运会上夺冠的图片曾被作为新闻报道在各大报刊上刊登。20042004年年1010月精品购物指南报在专刊上使用这张经过处理的图片,月精品购物指南报在专刊上使用这张经过处理的图片,从而引发侵犯肖像权纠纷。从而引发侵犯肖像权纠纷。此案曾引起很大争议,一审判刘翔败诉;刘翔上诉,此案曾引起很大争议,一审判刘翔败诉;刘翔上诉,20052005年年1212月月1515日二审判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败诉,赔偿刘翔日二审判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败诉,赔偿刘翔2 2万元。万元。引

124、发刘翔诉肖像侵害的图片引发刘翔诉肖像侵害的图片饭比盐扶逾瞥抓瘦靖昂舆挎藩依倍战津佑特柱坊识狞嗽款林置毖蛹瑰锐亦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十二、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臧天朔人格十二、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臧天朔人格尊严、肖像权案尊严、肖像权案 案由:案由:20002000年底,北京年底,北京“网蛙网蛙”网站列出了包括那英、刘欢、朴树、网站列出了包括那英、刘欢、朴树、高枫、田震等高枫、田震等3030名国内著名歌星作为候选名单,让网民投票选举名国内著名歌星作为候选名单,让网民投票选举“丑星丑星”,并评出了蔡国庆、韦唯、臧天朔等为,

125、并评出了蔡国庆、韦唯、臧天朔等为“国内歌坛十大丑星国内歌坛十大丑星” ” 。众歌星对此一片哗然。原告臧天朔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众歌星对此一片哗然。原告臧天朔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停止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和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在新华社通稿、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报刊侵害,在新华社通稿、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等报刊和网蛙、网易、新浪、搜狐等网站上就侵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和网蛙、网易、新浪、搜狐等网站上就侵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因此给臧天朔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消除影响,并赔偿因此给臧天朔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

126、币6565万元,精万元,精神损失费神损失费2020万元,承担臧天朔为此案支付的律师费万元,承担臧天朔为此案支付的律师费1010万元和公证费万元和公证费15001500元。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 :原告臧天朔虽然为公众人原告臧天朔虽然为公众人物,但其仍是社会中的一般自然人,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物,但其仍是社会中的一般自然人,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二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臧天朔人格尊严的侵害。法律的保护。二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臧天朔人格尊严的侵害。喂耀董砧花糙隘傅揽值忻烬心嗜径搅例鹿醋扛舆惑皇腻常技舆遗泽魂滦捆第六章大众

127、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十二、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臧天朔人格十二、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臧天朔人格尊严、肖像权案尊严、肖像权案 二被告在二被告在“评丑评丑”活动中,使用的虽是原告臧天朔的公开演出照片,但活动中,使用的虽是原告臧天朔的公开演出照片,但二被告既未经原告臧天朔本人同意,更不是对其社会活动进行报道或评二被告既未经原告臧天朔本人同意,更不是对其社会活动进行报道或评论,且论,且“评丑评丑”活动客观上提高了网民对二被告网站的点击率,在一定活动客观上提高了网民对二被告网站的点击率,在一定程度上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已构成了对

128、原告臧天朔肖像权的程度上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已构成了对原告臧天朔肖像权的侵害。被告网蛙公司所称的使用已公开的照片不构成肖像侵权的抗辩主侵害。被告网蛙公司所称的使用已公开的照片不构成肖像侵权的抗辩主张,不是法律规定的阻却肖像违法的事由,法院不予采纳。张,不是法律规定的阻却肖像违法的事由,法院不予采纳。原告臧天朔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被告的行为确已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原告臧天朔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二被告的行为确已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的法律后果,因此,其所称的二被告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主张,法院不予的法律后果,因此,其所称的二被告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主张,法院不予认定和支持。认定和支持。判决判决: :被告北

129、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和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被告北京网蛙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和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原告臧天朔经济损失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原告臧天朔经济损失人民币人民币15001500元,精神抚慰金人民币元,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 2万元。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 湾袱塌仇浙辑程四银嚼栅羚川痉毁闻旱嫡固铂蕴静藉皇扶栽定点惶召邱瓶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十三、记者未经

130、许可采访某节目主持人婚礼,被诉侵犯十三、记者未经许可采访某节目主持人婚礼,被诉侵犯名誉权、肖像权案名誉权、肖像权案。陈小姐陈小姐19991999年在某酒店举行婚礼。有服饰导报记者不请自到,参年在某酒店举行婚礼。有服饰导报记者不请自到,参加婚宴,并在现场拍照,但未向陈说明此行的目的。以后,服饰导加婚宴,并在现场拍照,但未向陈说明此行的目的。以后,服饰导报副刊以婚礼办在泳池边为题,报道了婚礼经过,配发了报副刊以婚礼办在泳池边为题,报道了婚礼经过,配发了5 5张婚张婚礼场面的照片,其中礼场面的照片,其中4 4 张有原告穿着婚纱的肖像。同时还有文章介绍张有原告穿着婚纱的肖像。同时还有文章介绍可以举办泳

131、池婚礼的场所、所需费用和婚礼方案。陈小姐以侵害名誉可以举办泳池婚礼的场所、所需费用和婚礼方案。陈小姐以侵害名誉权、肖像权诉至法院。权、肖像权诉至法院。初审法院认为被告以原告为题材撰写的文章无疑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读初审法院认为被告以原告为题材撰写的文章无疑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照片更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趣味性,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报纸者,照片更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趣味性,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报纸的发行量,提高营业收入的发行量,提高营业收入, ,判决侵害肖像权成立,驳回侵害名誉权之诉判决侵害肖像权成立,驳回侵害名誉权之诉求。求。二审认为被告使用肖像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行为,判决维持二审认为被告使用

132、肖像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行为,判决维持原判。原判。 狰芋江灯拥捞斯滥霄材硕贡成洪潘脓预骨讶处窝戍枢堡苍嗅斜摄蹄霄夷疑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案例与典型事件案例与典型事件十四、广告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诉侵犯肖像权、著作十四、广告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诉侵犯肖像权、著作权案权案摄影家于德水摄制的组照作品当年知青回乡来在新闻摄影大赛中获摄影家于德水摄制的组照作品当年知青回乡来在新闻摄影大赛中获金奖,流传广泛。其中一幅回家,画面为一位农民老汉高兴地拉着金奖,流传广泛。其中一幅回家,画面为一位农民老汉高兴地拉着一位当年的女知青回家。后来,这幅作品被改头换面用于一位当年的女知青回家

133、。后来,这幅作品被改头换面用于“万家乐牌热万家乐牌热水器水器”的广告上,刊于南方周末,画面基本未变,只是把女知青的的广告上,刊于南方周末,画面基本未变,只是把女知青的头换成一位男青年。头换成一位男青年。于德水即以其摄影作品著作权遭到侵犯为由对广东万家乐公司和南方于德水即以其摄影作品著作权遭到侵犯为由对广东万家乐公司和南方周末提起诉讼。同时,回家中的老汉轩金生在获悉自己肖像被用周末提起诉讼。同时,回家中的老汉轩金生在获悉自己肖像被用于广告后,也向法院起诉主张肖像权。于广告后,也向法院起诉主张肖像权。此案中广告主此案中广告主“万家乐万家乐”公司和广告经营者大千广告公司,未经肖像作公司和广告经营者大

134、千广告公司,未经肖像作品的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同意即在广告中使用该作品,并且对作品作了品的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同意即在广告中使用该作品,并且对作品作了篡改,广告发布者南方周末对使用肖像作品的广告未查验使用协议篡改,广告发布者南方周末对使用肖像作品的广告未查验使用协议即于刊登,都有明显过错,其行为都构成侵犯于德水的著作权和侵害轩即于刊登,都有明显过错,其行为都构成侵犯于德水的著作权和侵害轩金生的肖像权。三家侵权行为人同两受害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三家对金生的肖像权。三家侵权行为人同两受害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三家对侵犯于德水摄影著作权行为在南方周末向于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侵犯于德水摄影著作权行为在南方周

135、末向于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一定金额;大千公司对侵害轩金生肖像权行为向轩口头道歉,三家共同一定金额;大千公司对侵害轩金生肖像权行为向轩口头道歉,三家共同向轩金生赔偿损失向轩金生赔偿损失50005000元。元。 肆泡剥拍晓缺苹那糠烃娠烘坑坍却放史嚎的宝笆屿铺等纺嫩黍像踌禾慌拓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100、120120条,条,19861986年年4 4月月1212日,第六届全国人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36、,第3535、4242条条19921992年年4 4月月3 3日,第七届全国人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通过,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通过,20052005年年8 8月月28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1994年年1010月月27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37、试行),19881988年月年月26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1993年年8 8月月7 7日,最高人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79579次会议讨论通过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1997年年1212月月9 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1951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

138、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998年年7 7月月1414日,最高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21002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2001年年2 2月月26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1161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卸目辈虎皋壮账辐炕崭俗碗缕咕嫡诬私翱疹竣澄俐幼攒煽病列拥腻臆整愚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文献导读文献导读参考阅读网站:参考阅读网站: “ “新

139、闻与法之诽谤与名誉权新闻与法之诽谤与名誉权”参考书目参考书目新闻传播法教程新闻传播法教程, ,魏永征著魏永征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002年版年版, ,第五章第五章人格权法研究人格权法研究, ,王利明著王利明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005年版年版, ,第一章,第十第一章,第十六、十七章,第十九章六、十七章,第十九章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顾理平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顾理平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1998年版年版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人格权与新闻侵权, ,王利明、杨立新著王利明、杨立新著, ,人民法院出版社,

140、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2000年版年版新闻媒介侵权损害赔偿新闻媒介侵权损害赔偿, ,曹瑞林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曹瑞林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2000年版年版名誉权的法律保护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张新宝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张新宝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997年版年版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张新宝著,群众出版社,张新宝著,群众出版社,20042004年版年版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舆论监督与名誉权问题研究, ,侯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侯健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002年版年版中国新闻侵权纠纷的第四次浪潮中国新闻侵权纠纷的第四次浪潮, ,徐迅著徐迅著, ,

141、中国海关出版社,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002年版年版关于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的几个问题,杨立新著,中国新闻研究中心关于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的几个问题,杨立新著,中国新闻研究中心,2002-9-12002-9-1恿妮榴自峪洞舵则泌遂瞄凡狸械昼铂晴丛埠烽较葱结遍瑶独哗东犊惯辫拳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作作 业业n 一、本章掌握的概念、术语一、本章掌握的概念、术语 人格权人格权 传媒侵权行为传媒侵权行为 过错责任过错责任 名誉名誉 名誉权名誉权 诽谤诽谤 侮辱侮辱 真实真实 公正评论公正评论 特许权特许权 隐私隐私 隐私权隐私权 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公众人物公众人物 肖像肖像 肖像

142、权肖像权 更正更正 答辩答辩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n 二、习题:二、习题: 1.1.我国传媒侵权法有哪些重要规范?我国传媒侵权法有哪些重要规范? 2.2.传媒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传媒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3.3.试析我国传媒侵权的原因与特点?试析我国传媒侵权的原因与特点? 4.4.维护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有什么重要意义?维护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有什么重要意义? 5.5.诽谤和侮辱有什么区别?为什么都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诽谤和侮辱有什么区别?为什么都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 6.6.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真实抗辩?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真实抗辩? 7.7.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公正评论抗辩?为什

143、么要把陈述事实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公正评论抗辩?为什么要把陈述事实和表达意见区分开来?和表达意见区分开来? 窑热嚷械流漫梳雁挺窥擎研渠挎把椭尹删耻低幅月劝绿糜拯具怒藩雄支扶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作作 业业8.8.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特许权抗辩?行使特许权要注意什么?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特许权抗辩?行使特许权要注意什么? 9.9.为什么说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大众传播活动中容易发生为什么说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大众传播活动中容易发生哪些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怎样避免侵害他人隐私权?哪些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怎样避免侵害他人隐私权?10.10.思考我国法律对于隐私保护的

144、现状,以及传媒应有怎样的隐私观思考我国法律对于隐私保护的现状,以及传媒应有怎样的隐私观念?念?11.11.分析肖像权与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竟合关系。分析肖像权与著作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竟合关系。12.12.分析我国肖像权的法律保护的利弊分析我国肖像权的法律保护的利弊? ?思考肖像的合理使用问题。思考肖像的合理使用问题。13.13.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不同主体对于侵权行为承担怎样的责任?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不同主体对于侵权行为承担怎样的责任?14.14.为什么只有自然人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为什么只有自然人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偿的金额?15.15.对本章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对本章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试析我国传媒侵权的原因与特点?试析我国传媒侵权的原因与特点?孵掂币瑟憎芜严由砒何氰复裂迭幸默威躲标聋灶彩泽尖概长秀饺跳挂窟慌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第六章大众传媒与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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