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镇燃气居民设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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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输配系统及燃气应用)GB 50028-2006 1 总 则1.0 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1.0 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注:1 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但由长距离输报管道气体分输站至城镇门站(或大用户)且管道设计压力不大于 4.0Mpa 的管道工程设计,宜按本规范执行;2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

2、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内部自供燃气给居民使用时,供居民使用的燃气质量和工程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3 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103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 城镇燃气工程规划设计应遵循我国的能源政策,根据城镇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并应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105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二 燃气输配系统2.1 一般规定2.1

3、.1 本章适用于压力不大于4.0Mpa(表压)的城镇燃气(不包括液态燃气)室外输配工程的设计。2.1.2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一般由门站、燃气管网、 储气设施、 调压设施、 管理设施、 监控系统等组成。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设计,应符合城镇燃气总体规划,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做到远、近斯结合,以近期为主,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2.1.3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压力级制的选择,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干管的布置,应根据燃气供应来源、用户的用气量及其分布、地形地貌、管材设备供应条件、施工和运行等因素,经过多方案比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

4、第 1 页,共 33 页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文案。城镇燃气干管的布置,应根据用户用量及其分布,全面规划,宜按逐步形成环状管网供气进行设计。2.1.4 采用天然气做气源时,平衡城镇燃气爱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应由气源方(即供气方)统筹调度解决。需气方对城镇燃气用户应做好用气量的预测,在各类用户全年的综合用气负荷资料的基础上,制定逐月、逐日用气量计划。2.1.5 平衡城镇燃气逐小时的用气不均匀性,除应符合 6.1.4 条要求外,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尚应具有合理的调度供气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度气总容量,应根据计算月平均日用气总量、气源的可调量大小、供气和

5、用气不均匀情况和运行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2、确定调度气总容量时,应充分利用气源的可调量(如主气源的可调节供气能力,调峰气源能力和输气干线的调峰能力等措施)。采用天然气做气源时,平衡小时的用气不均所需调度气量宜由供气方解决,不足时由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解决。3、储气方式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对来气压力较高的天然气系统宜采用管道储气的方式。2.1.6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 7 级,并应符合表2.1.6 的要求。表 2.1.6 城镇燃气设计压力(表压)分级名称压力( Mpa )高压燃气管道A 2.5 P4.0 B 1.6 P2.5 次高压燃

6、气管道A 0.8 P1.6 B 0.4 P0.8 中压燃气管道A 0.2 P0.4 B 0.01P0.2 低压燃气管道P0.01 2.1.7 燃气输配系统各种压力级制的燃气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当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时,应设置防止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设备。2.2 压力不大于1.6Mpa 的室外燃气管道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33 页2.2.1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 钢管或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聚乙烯燃气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

7、B 15558.1 和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 GB15558.2 的规定;2 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 GB/T 13295 的规定;3 钢管采用焊接钢管、镀锌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应分别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3091、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的规定;4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 125 和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 126 的规定。2.2.2 次高压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其管材和附件应符合本规范第6.4.4 条的要求。地下次高压B燃气管道也可采

8、用钢号Q235B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的规定。次高压钢质燃气管道直管段计算壁厚应按式(6.4.6 )计算确定。最小公称壁厚不应小于表6.3.2的规定。表 6.3.2 钢质燃气管道最小公称壁厚钢管公称直径 DN ( mm )公称壁厚( mm )DN100 DN150 4.0 DN200 DN300 4.8 DN350 DN450 5.2 DN500 DN550 6.4 DN600 DN700 7.1 DN750 DN900 7.9 DN950 DN1000 8.7 DN1050 9.5 2.2.3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不包括架空

9、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 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 6.3.3-1 和表 6.3.3-2 的规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33 页表 2.2.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目地下燃气管道压力(MPa )低压0.01 中压次高压B 0.2A 0.4B 0.8 A 1.6 建筑物基础0.7 1.0 1.5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 - 5.0 13.5 给水管0.5 0.5 0.5 1.0 1.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1.0 1.2 1.2 1.5 2.0 电力电缆(含电车电缆)直埋0.5 0.5 0.5 1.0 1.5 在导管内1.0 1.0 1.0 1.0 1.5 通信电缆直埋0.5 0.5 0.5 1.0 1.5 在导管内1.0 1.0 1.0 1.0 1.5 其他燃气管道DN 300mm 0.4 0.4 0.4 0.4 0.4 DN 300mm 0.5 0.5 0.5 0.5 0.5 热力管直埋1.0 1.0 1.0 1.5 2.0 在管沟内(至外壁)1.0 1.5 1.5 2.0 4.0 电杆(塔)的基础35kV 1.0 1.0 1.0 1.0 1.0 35kV 2.0 2.0 2.0 5.0 5

11、.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1.0 1.0 1.0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5.0 5.0 5.0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2.0 2.0 2.0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0.75 0.75 0.75 1.2 1.2 表 2.2.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项目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0.15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33 页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0.15 电缆直埋0.50 在导管内0.15 铁路轨底1.20 有轨电车 (轨

12、底 ) 1.00 注: 1、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 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2、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表2.2.3-1 和表 2.2.3-2 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 2.222.3-1 和表 2.2.3-2 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应不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 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 ,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其中当对次高压A 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

13、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3、表 2.2.3-1 和表 2.2.3-2 规定除地下室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其它规定也均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执行。4、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本规范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规定。2.2.4 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9m;2、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

14、6m;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3m;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注: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2.2.5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2.2.6 地下燃气管道的地基宜为原土层。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其基础应进行处理。2.2.7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2.2.8 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沟)、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内穿过时,应将燃气

15、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应小于表2.2.3-1 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33 页平净距。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2.2.9 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穿越铁路和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应加套管;注:当燃气管道采用定向钻穿越并取得铁路或高速公路部门同意时,可不加套管。2、 穿越铁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底至套管顶不应小于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2) 套管宜采用钢管

16、或钢筋混凝土管;3) 套管内径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 以上;4) 套管两端与燃气管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5) 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脚外距离不应小于2.0m。3、 燃气管道穿越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地沟内;穿越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穿越电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的燃气管道的套管或地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100mm 以上,套管或地沟两端应密封,在重要地段的套管或地沟端部宜安装检漏管;2)套管端部距电车道边轨不应小于2.0m;距道路边缘不应小于1.0m。4 燃气管道宜垂直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2.2

17、.10 燃气管道通过河流时,可采用穿越河底或采用管桥跨越的形式。当条件许可也可利用道路桥梁跨越河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随桥梁跨越河流的燃气管道,其管道的输送压力不应大于0.4MPa。2、 当燃气管道随桥梁敷设或采用管桥跨越河流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 燃气管道随桥梁敷设,宜采取如下安全防护措施:1)敷设于桥梁上的燃气管道应采用加厚的无缝钢管或焊接钢管,尽量减少焊缝,对焊缝进行100% 无损探伤;2)跨越通航河流的燃气管道底标高,应符合通航净空的要求,管架外侧应设置护桩;3)在确定管道位置时,与随桥敷设的其它管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支架敷管的有关

18、规定;4)管道应设置必要的补偿和减震措施;5)对管道应做较高等级的防腐保护;对于采用阴极保护的埋地钢管与随桥管道之间应设置绝缘装置。6)跨越河流的燃气管道的支座(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33 页2.2.11 燃气管道穿越河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管道宜采用钢管;2、 燃气管道至河床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及规划河床确定。对不通航河流不应小于0.5m;对通航的河流不应小于1.0m,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3、 稳管措施应根据计算确定;4、 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下游

19、应设立标志。2.2.12 穿越或跨越重要河流的燃气管道,在河流两岸均应设置阀门。2.2.13 在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应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2.2.14 地下燃气管道上的检测管、凝水缸的排水管、水封阀和阀门,均应设置护罩或护井。2.2.15 室外架空的燃气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或支柱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次高压 B、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的外墙敷设。2、 沿建筑物外墙的燃气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中压管道

20、不应小于0.5m,低压管道不应小于0.3m。燃气管道距生产厂房建筑物门、窗洞口的净距不限。3、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 的规定。表 2.2.15 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它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建筑物和管线名称最小垂直净距(m )燃气管道下燃气管道上铁路轨顶6.0 _ 城市道路路面5.5 _ 厂区道路路面5.0 _ 人行道路路面2.2 _ 架空电力线,电压3kV 以下_ 1.5 310kV _ 3.0 3566kV _ 4.0 其它管道,管径300mm 同管道直径,但不小于 0.10 同左300mm 0.30 0.30 精选学习资料 - -

21、-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33 页注:1、 厂区内部的燃气管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管底至道路路面的垂直净距可取4.5m;管底至铁路轨顶的垂直净距,可取 5.5m。在车辆和人行道以外的地区,可在从地面到管底高度不小于0.35m 的低支柱上敷设燃气管道。2、 电气机车铁路除外。3 、架空电力线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垂直净距尚应考虑导线的最大垂度。4、 输送湿燃气的管道应采取排水措施,在寒冷地区还应采取保温措施。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5、 工业企业内燃气管道沿支柱敷设时,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

22、22 的规定。2.3 压力大于 1.6MPa 的室外燃气管道2.3.1 本节适用于压力大于1.6MPa(表压)但不大于4.0MPa(表压)的城镇燃气(不包括液态燃气)室外管道工程的设计。2.3.2 城镇燃气管道通过的地区,应按沿线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地区等级,并依据地区等级作出相应的管道设计。2.3.3 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 范围内,任意划分为1.6km 长并能包括最多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数量的地段,作为地区分级单元。注:在多单元住宅建筑物内,每个独立住宅单元按一个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计算。2、 管道地区等级应根据地区分级单元内建筑物

23、的密集程度划分,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地区:有12 个或 12 个以下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2) 二级地区:有12 个以上, 80 个以下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3) 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有80 个和 80 个以上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但不够四级地区条件的地区、工业区或距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90m 内铺设管线的区域。4)四级地区: 4 层或 4 层以上建筑物(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且占多数、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城市中心城市(或镇的中心区域等)。3、 二、三、四级地区的长度可按如下规定调整:1) 四级地区的边界线与最近地上4 层或 4 层以上建筑物不应小于200m 。2)

24、二、三级地区垂直于管道的边界线距该级地区最近建筑物不应小于200m 。4、 确定城镇燃气管道地区等级,宜按城市规划为该地区的今后发展留有余地。2.3.4 高压燃气管道采用的钢管和管道附件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管道所用钢管、管道附件材料的选择,应根据管道的使用条件(设计压力、温度、介质特性、使用地区等)、材料的焊接性能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2、 燃气管道选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 1 部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33 页分: A 级钢管 GB/T 9711.1

25、 (L175 级钢管除外)、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 2 部分: B 级钢管 GB/T 9711.2 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的规定,或符合不低于上述三项标准相应技术要求的其它钢管标准。三级和四级地区高压燃气管道材料钢级不应低于L245。3、 燃气管道所采用的钢管和管道附件应根据选用的材料、直径、壁厚、介质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度等因素,对材料提出冲击试验和(或)落锤撕裂试验要求。4、 当管道附件与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两者材质应相同或相近。5、 管道附件中所用的锻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JB 4726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锻件JB

26、 4727 的有关规定。6、 管道附件不得采用螺旋焊缝钢管制作,严禁采用铸铁制作。2.3.5 燃气管道强度设计应根据管段所处地区等级和运行条件,按可能同时出现的永久载荷和可变载荷的组合进行设计。当管道位于地震设防烈度7 度及 7 度以上地区时,应考虑管道所承受的地震载荷。2.3.6 钢质燃气管道直管段计算壁厚应按式(6.4.6 )计算,计算所得到的厚度应按钢管标准规格向上选取钢管的公称壁厚。最小公称壁厚不应小于表6.3.2 的规定。FsD2式中: 钢管计算壁厚(mm );P设计压力( MPa );D钢管外径 (mm);s钢管的最低屈服强度(MPa );F强度设计系数,按表6.4.8 和表 6.

27、4.9 选取。焊缝系数。当采用符合第6.4.4 条第 2 款规定的钢管标准时取1.0 。6.4.7 对于采用经冷加工后又经加热处理的钢管,当加热温度高于320(焊接除外)时;或采用经过冷加工或热处理的管子煨弯成弯管时,则在计算该钢管或弯管壁厚时,其屈服强度应取该管材最低屈服强度( s)的 75% 。2.3.8 城镇燃气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F)应符合表6.4.8 的规定。表 6.4.8 城镇燃气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地区等级强度设计系数( F )一级地区0.72 二级地区0.60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33 页三级地

28、区0.40 四级地区0.30 2.3.9 穿越铁路、公路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管道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内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应符合表 2.3.9 的规定。穿越铁路、公路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管道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内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表 2.3.9 穿越铁路、公路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管道以及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内管道的强度设计系数(F)管道及管段地区等级一二三四有套管穿越、级公路的管道0.72 0.6 0.4 0.3 无套管穿越、级公路的管道0.6 0.5 有套管穿越、级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的管道0.6 0.6 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内管道及其上、下游各200m管道,截断阀室管道及其上、下游各50m管道

29、(其距离从站和阀室边界线起算)0.5 0.5 人员聚集场所的管道0.4 0.4 2.3.10 下列计算或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 的相应规定:1、受约束的埋地直管段轴向应力计算和轴向应力与环向应力组合的当量应力校核;2、受内压和温差共同作用下弯头的组合应力计算;3、管道附件与没有轴向约束的直管段连接时的热膨胀强度校核;4、弯头和弯管的管壁厚度计算;5、燃气管道径向稳定校核。2.3.11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6.4.11 的规定。表 2.3.11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 )燃气管道公称直径 D

30、N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 MPa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33 页(mm) 1.61 2.50 4.00 900DN 1050750DN 900600DN 750450DN 600300DN 450150DN 300DN 300 53 40 31 24 19 14 1160 47 37 28 23 18 1370 57 45 35 28 22 15注: 1 如果燃气管道强度设计系数不大于0.4 时,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之间的水平净距可按表6.4.12 确定。2 水平净距是指管道外壁到建筑物出地面处外

31、墙面的距离。建筑物是指平常有人的建筑物。3 当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2.3.12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6.4.12 的规定。表 2.3.12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 )燃气管道公称直径和壁厚 (mm) 地下燃气管道压力( MPa )1.61 2.50 4.00 A 、所有管径9.5 B 、所有管径9.5 11.9 C 、所有管径11.9 13.5 6.5 3.0 15.0 7.5 3.0 17.0 9.0 3.0 注:1 如果对燃气管道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9.5mm 的燃气管道也可采用表中B

32、 行的水平净距。2 水平净距是指管道外壁到建筑物出地面处外墙面的距离。建筑物是指平常有人的建筑物。3 燃气管道压力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距离。2.3.13 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2.3.2-1 和2.3.2-2次高压 A 的规定。但高压A 和高压 B 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 8m 和 6m ;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 和 3m 。注:当达不到本条净距要求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2.3.14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 ) 。其设计应遵守本

33、规范6.3 节的有关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33 页规定。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应大于4.0MPa(表压)。2.3.15 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四级地区;当受条件限制需要进入或通过四级地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高压 A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 (当管壁厚度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5m );2) 高压 B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6m (当管壁厚度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

34、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0m );3) 管道分段阀门应采用遥控或自动控制。2 高压燃气管道不应通过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护区、飞机场、火车站、 海(河) 、港码头。 当受条件限制管道必须在本款所列区域通过时,必须采用安全防护措施。3 高压燃气管道宜采有埋地方式敷设。当个别地段需要采用架空敷设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3.16 当管道安全评估中危险性分析证明,可能发生事故的次数和结果合理时,可采用与表2.3.11和表 2.3.12 和 2.3.15 条不同的净距和采用表2.3.8 和表 2.3.9 不同的强度设计系数(F)。2.3.17 焊接支管连接口的补强应符合

35、下列规定:1 补强的结构型式可采用增加主管道或支管道壁厚或同时增加主、支管道壁厚、或三通、或拔制扳边式接口的整体补强型式,也可采用补强圈补强的局部补强型式。2 当支管道的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2 主管道公称直径时,应采用三通。3 支管道的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 时,可不作补强计算。4 开孔削弱部分按等面积补强,其结构和数值计算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 的相应规定。其焊接结构还应符合下述规定:1) 主管道和地管道的连接焊缝应保证全焊透,其角焊缝腰高应大于或等于1/3 的支管道壁厚, 且不小于 6mm; 2) 补强圈的形状应与主管道相符,并与主管道紧密巾贴合。焊

36、接和热处理时补强圈上应开一排气孔,管道使用期间应将排气孔堵死,补强圈宜按国家现行标准补强圈JB/T 4736 选用。2.3.18 燃气管道附件的设计和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件的设计和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铁对焊无缝管件GB 12459、钢板制对焊管件GB/T 13401、钢铁法兰管件GB/T 17185、钢制对焊管件SY/T 0510 和钢制弯管 SY/T 5257 等有关标准规定。2 管法兰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制管法兰 GB/T 9112GB/T 9124、大直径碳钢法兰GB/T 13402 或钢制法兰、垫片、紧固件HG 20592HG 20635 的规定。法兰、垫片和紧固应考虑

37、介质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33 页特性配套选用。3 绝缘法兰、绝缘接头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绝缘法兰设计技术规定SY/T 0516 的规定。4 非标钢制异径接头、凸形封头和平封头的设计,可参照现行的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的有关规定。5 除对焊管件之外的的焊接预制单体(如集气管、清管器接收筒等),若其所用材料、焊接及检验不同于本规范所列要求时,要参照现行的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 150 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6 管道与、管件的管端焊接接头型式宜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

38、 的相应规定。7 用于改变管道走向的弯头、弯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 的相应规定,且弯曲管其外侧减薄处应小于按式(6.4.6 )计算得到的计算厚度。2.3.19 燃气管道阀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在高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分段阀门的最大间距;以四级地区为主管段不应大于8km ;以三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13km ;以二级地区管段不应大于24km ;以一级地区为主的管段不应大于 32km。2 在高压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3 燃气管道阀门的选用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应选择适用于燃气介质的阀门。4 在防火区内关键部位使用的阀门,应具有耐火性能

39、。需要通过清管器或电子检管的阀门,应选用全通径阀门。2.3.20 高压燃气管道及管件设计应考虑日后清理管或电子检管的需要,并宜预留安装电子检管器收发装置的位置。2.3.21 埋地管线的锚固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埋地管线上弯管或迂回管处产生的纵向力,必须由弯管处的锚固件、土壤摩阻、或由管子中的纵向应力加以抵消。2 若弯管处不用锚固件,则靠近推力起源点处的管子接头处应设计成能承受纵向接力。若接头没采取此种措施,则应加装适用的拉杆或拉条。2.3.22 高压燃气管道的地基、埋设地最小覆土厚度、穿越铁路和电车轨道、穿越高速公路和城镇主要干道、通过河流的形式和要求等应符合本规范2.3 节有关条款的规定。2

40、.3.23 市区外地下高压燃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交叉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签。市区内地下高压燃气管道应设立管位警示标志。在距管顶不小于500m 处应埋设警示带。2.4 调压站与调压装置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33 页2.4.1 本节适用于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不同压力级制管道之间连接的调压站、调压箱(或柜)和调压装置的设计。2.4.2 调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然条件和周围环境许可时,宜设置在露天,但应设置围墙、护栏或车挡;2 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箱(悬挂式)内时;对居民和商业用户燃气进口压力不

41、应大于0.4Mpa;对工业用户(包括锅炉)燃气进口压力不应大于0.8Mpa;3 设置在地上单独的调压柜(落地式)内时;对居民、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包括锅炉)燃气进口压力不宜大于1.6Mpa;4 设置在地上单独的建筑物内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6.12 条的要求;5 当受到地上条件限制,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 时,可设置在地下单独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单独的箱内,并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2.4.14 条和 2.4.5 条的要求;6 液化石油气和相对密度大于0.75 的燃气调压装置不得设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和地下单独的箱体内。2.4.3 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2

42、.4.3 的规定。表 2.4.3 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 )设置形式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建筑物外墙面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物铁路(中心线)城镇道路公共电力变配电柜地上单独建筑高压( A )18.0 30.0 25.0 5.0 6.0 高压( B )13.0 25.0 20.0 4.0 6.0 次高压( A )9.0 18.0 15.0 3.0 4.0 次高压( B )6.0 12.0 10.0 3.0 4.0 中压( A )6.0 12.0 10.0 2.0 4.0 中压( B )6.0 12.0 10.0 2.0 4.0 调压柜次高压( A )7.0 1

43、4.0 12.0 2.0 4.0 次高压( B )4.0 8.0 8.0 2.0 4.0 中压( A )4.0 8.0 8.0 1.0 4.0 中压( B )4.0 8.0 8.0 1.0 4.0 地下单独建筑中压( A )3.0 6.0 6.0 -3.0 中压( B )3.0 6.0 6.0 -3.0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33 页地下调压箱中压( A )3.0 6.0 6.0 -3.0 中压( B )3.0 6.0 6.0 -3.0 注: 1 当调压装置露天设置时,则指距离装置的边缘;2 当建筑物(含重要

44、公共建筑物)的某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且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燃气进口压力级制为中压( A)或中压( B)的调压柜一侧或两侧(非平行),可贴靠上述外墙设置;3 当达不到上表净距要求时,采取有效措施,可适当缩小净距。2.4.4 调压箱(和调压柜)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调压箱(悬挂式)1)调压箱的箱底距地坪的高度宜为1.0 1.2m,可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壁上或悬挂于专用的支架上;当安装在用气建筑物的外墙上时,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宜大于DN50 。2)调压箱到建筑物的门、窗或其他通向室内的孔槽的水平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调压器进口燃气压力不大于0.4Mpa 时,不应小于1.5m;当

45、调压器进口燃气压力大于0.4Mpa 时,不应小于3.0m;调压箱不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窗下和阳台的下的墙上;不应安装在室内通风机进风口墙上。3) 安装调压箱的墙体应为永久性的实体墙,其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 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孔。2 调压柜(落地式)1) 调压柜应单独设置在牢固的基础上,柜底距地坪高度宜为0.30m。2) 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6.3 的规定。3) 体积大于 1.5m3的调压柜应有爆炸泄压口,爆炸泄压口不应小于上盖或最大柜壁面积的50% (以较大者为准)。爆炸泄压口宜设在上盖上。通风口面积可包括在计算爆炸泄压口面积内。4)调压柜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其设

46、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当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 时,应在柜体上、下各设1% 柜底面积通风口;调压柜四周应设护栏;当燃气相对密度不大于0.75 时,可仅在柜体上部设4% 柜底面积通风口;调压柜四周宜设护栏。3 安装调压箱(或柜)的位置应以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4 安装调压箱(或柜)的位置应使调压箱(或柜)不被碰撞,不影响观瞻并在开箱(或柜)作业时不影响交通。2.4.5 地下调压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下调压箱不宜设置在城镇道路下,距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6.3 的规定。2 地下调压箱上应有自然通风口,其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6.4 条第 2 款 4)项规定;精选学习

47、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33 页3 安装地下调压箱的位置应能满足调压器安全装置的安装要求;4 地下调压箱设计应方便检修;5 地下调压箱应有防腐保护。2.4.6 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除按本规范第2.4.2 、2.4.3条设置外,尚可按下列形式设置,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商业用户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或工业用户(包括锅炉)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8Mpa 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专用单层毗连建筑物内;1)该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应用无门窗和洞口的防火墙隔开,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应符合表2.4.3 的规定

48、。2)该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及向外开启的门窗。3)地面应采用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4) 室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2 次。5) 室内电气、照明装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1 区”设计的规定。2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2Mpa 时,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的顶层房间内;1)房间应靠建筑外墙,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房间的上面或贴邻,并满足本条第1 款 2)、 3)、5)项要求。2)房间内应设有连续通风装置,并能保证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大于3 次。3)房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监控仪表及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应与通

49、风设施和紧急切断阀联锁,并将信号引入该建筑物监控室。4)调压装置应设有超压自动切断保护装置。5)室外进口管道应设有阀门,并能在地面操作。6)调压装置和燃气管道应采用钢管焊接和法兰连接。3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且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大于DN100 时,可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但应符合下列条件:1) 应在屋顶承重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且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建筑物应有通向屋顶的楼梯。3) 调压箱、柜(或露天调压装置)与建筑物烟囱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 。4 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 时,可设置在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锅炉房和其他工业生产用气房间内,或当调

50、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8Mpa 时,可设置在单独、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或锅炉房内,但应符合下列条件: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33 页1) 应满足本条第1 款 2)、4)项要求。2) 调压器进出口管径不应大于DN80 。3) 调压装置宜设不燃烧体护栏。4) 调压装置除在室内设进口阀门外,还应在室外引入管上设置阀门。注:当调压器进出口管径大于DN80 时,应将调压装置设置在用气建筑物的专用单层房间内,其设计应符合本条第1 款的要求。2.4.7 调压箱(柜)或调压站的设计, 其噪声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51、标准GB 3096的规定。2.4.8 设置调压器场所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输送干燃气时,无采暖的调压器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调压器的活动部件正常工作。2 当输送湿燃气时,无防冻措施的调压器的环境温度应大于0;当输送液化石油气时,其环境温度应大于液化石油气的露点。2.4.9 调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调压器应能满足进口燃气的最高、最低压力的要求;2 调压器的压力差, 应根据调压器前燃气管道的最低设计压力与调压器后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之差值确定。3 调压器的计算流量,应按该调压器所承担的管网小时最大输送量的1.2 倍确定。2.4.10 调压站(或调压箱或调压柜)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2、:1 连接未成环低压管网的区域调压站和供连续生产使用的用户调压装置宜设置备用调压器, 其他情况下的高压器可不设备用。调压器的燃气进、出口管道之间应设旁通管,用户调压箱(悬挂式)可不设旁通管。2 高压和次高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必须设置阀门;中压燃气调压站室外进口管道上,应设置阀门。3 调压站室外进、出口管道上阀门距调压站的距离:当为地上独立建筑时,不宜小于10m ,当为毗连建筑物时,不宜小于5m ;当为调压柜时,不宜小于5m ;当为露天调压装置时,不宜小于10m ;当通向调压站的支管阀门距调压站小于100m 时,室外支管阀门与调压站进口阀门可合为一个。4 在调压器燃气入口处应安装过滤器

53、。5 在调压器燃气入口(或出口)处,应设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当调压器本身带有安全保护装置时可不设)。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33 页6 调压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宜选用人工复位型。安全保护(放散或切断)装置必须设定启动压力值并具有足够的能力。启动压力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调压器出口为低压时,启动压力应使与低压管道直接相连的燃气用具处于安全工作压力以内。2)当调压器出口压力小于0.08MPa 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的50% ;3)当调压器出口压力等于或

54、大于0.08MPa,但不大于 0.4MPa 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 0.4MPa;4)当调压器出口压力大于0.4MPa 时,启动压力不应超过出口工作压力上限的10% 。7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调压站屋檐1.0m 以上。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 ;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地下调压站和地下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也应按地上调压柜安全放散管管口的规定设置。注:清洗管道吹扫用的放散管、指挥器的放散管与安全水封放散管属于同一工作压力时,允许将它们连接在同一放散管上。8 调压站内调压器及过滤器前后均应设置指示式压力表。调压器后应设置

55、自动记录式压力仪表。2.4.11 调压站内调压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调压器匠水平安装高度应便于维护检修;2 平等布置 2 台以上调压器时, 相邻调压器外缘净距宜大于1m ;调压器与墙面之间的净距和室内主要通道的宽度均宜大于0.8m。2.4.12 地上式调压站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 调压器室与毗连房间之间应用实体隔墙隔开,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隔墙厚度不应小于24cm ,且应两面抹灰。2)隔墙厚度不得设置烟道和通风设备。调压器室的其他墙壁也不得设有烟道;3)隔墙有管道通过时,应采用填料密封或将墙洞用混凝土等材料填实。3 调压器室及其他有漏气危险的房

56、间,应采取自然通风措施,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 次;4 城镇无人值守的燃气调压室电气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 “1 区”设计的规定(见附录图D-7);5 调压室内的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6 调压器室应有泄压措施,其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规定;7 调压器室的门、窗应向外开启,窗应设防护栏和防护网;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8 页,共 33 页8 重要调压站宜设保护围墙;9 设于空旷地带的调压站及采用高架遥测天线的调压站

57、应单独设置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2.4.13 燃气调压站采暖应根据气象条件、燃气性质、控制测量仪表结构和人员工作的需要等因素确定。当需要采暖时严禁在调压室内用明火采暖,但可采用集中但可采用集中供热或在调压站内设置燃气、电气采暖系统,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采暖锅炉可设在与调压器室毗连的房间内。调压器室的门、窗与锅炉室的门、窗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同一侧;2 采暖系统宜采用热水循环式;采暖锅炉烟囱排烟温度严禁大于300;烟囱出口与燃气安全放散管出口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 ;3 燃气采暖锅炉应有熄火保护装置或设专人值班管理;4 采用防爆式电气采暖装置时,可对调压器室或单体设备加电加热采暖

58、。电采暖设备的外壳温度不得大于 115。电采暖设备应与调压设备绝缘。2.4.14 地下式调压站的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m ;2 宜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结构;3 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在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寒措施;4 调压器室顶盖上必须设置两个呈对角位置的人孔,孔盖应能防止地表水浸入;5 室内地坪应为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并应在一侧人孔下的地坪上设置集水坑;6 调压器室顶盖应采用混凝土整体浇筑的结构形式。2.4.15 当调压站内、外燃气管道为绝缘连接时, 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接地, 接地电阻应小于100。3 燃气的应用3.1 一般规定3.1.1 本章适用于城镇居民、商业和工业企业

59、内部的燃气系统设计。3.1.2 燃气调压器、燃气表、燃烧器具等,应根据使用燃气类别及其特性、安装条件、工作压力和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3.1.3 燃气应用设备铭牌上规定的燃气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相一致。3.2 室内燃气管道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9 页,共 33 页3.2.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表3.2.1 的规定。表 3.2.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 )燃气用户最高压力工业用户独立、单层建筑0.8 其他0.4 商业用户0.4居民用户(中压进户)0.1 居民用户(低压进户)0.01 注: 1

60、 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14MPa;2 管道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2MPa;3 室内燃气管道压力大于0.8MPa的特殊用户设计应按有关专业规范执行。3.2.2 燃气供应压力应根据用户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及其允许的压力波动范围确定。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的燃烧器的额定压力宜按表10.2.2 采用。表 3.2.2 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燃烧器的额定压力(表压kPa)燃气燃烧器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矿井气天然气、油田伴生气、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民用燃具1.0 1.0 2.0 2.8 或 5.0 3.2.3 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管,也可选用铜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和连接用软管,并应分别

61、符合第 3.2.4 条第 3.2.8 条的规定。3.2.4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钢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管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低压燃气管道应选用热镀锌钢管(热浸镀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 的规定。2)中压和次高压燃气管道宜选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 的规定;燃气管道的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 时,也可选用本款第1)项规定的焊接钢管。2 钢管的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0 页,共 33 页1)选用符合GB/

62、T 3091 标准的焊接钢管时,低压宜采用普通管,中压应采用加厚管。2)选用无缝钢管时,其壁厚不得小于3mm ,用于引入管时不得小于3.5mm 。3)在避雷保护范围以外的屋面上的燃气管道和高层建筑沿外墙架架设的燃气管道,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时其管壁厚均不得小于4mm 。3 钢管螺纹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低压燃气管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部位除外)、室外压力小于或等于0.2MPa 的燃气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管道公称直径大于DN100时不宜选用螺纹连接。2)管件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管道公称压力PN 0.01MPa 时,可选用可锻铸铁螺纹管件。管道公称压力PN 0.2MPa时,应选用钢或铜合

63、金螺纹管件。3)管道公称压力PN 0.2MPa 时,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55密封螺纹第2 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 7036.2 规定的螺纹(锥 / 锥)连接。4)密封填料选择,宜采用聚四氟已烯生料带、尼龙密封绳等性能良好的填料。4 钢管焊接或法兰连接可用于中低压燃气管道(阀门、仪表处除外),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2.5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铜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铜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18033 的规定。2 铜管道应采用硬钎焊连接,宜采用不低于1.8%的银(铜 - 磷基)焊料(低银铜磷钎料)。铜管接头和焊接工艺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铜管接头GB/T1

64、1618 的规定执行。铜管道不得采用对焊、螺纹或软钎焊(熔点小于500)连接。3 埋入建筑物地板和墙中的铜管应是覆塑铜管或带有专用涂层的铜管,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 燃气中硫化氢含量小于或等于7mg/m3时,中低压燃气管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 GB/T 18033 中表 3-1 规定的 A 型管或 B 型管。5 燃气中硫化氢含量大于7mg/m3而小于或等于20mg/m3时,中压燃气管道应选用带耐腐蚀内衬的铜管;无耐腐蚀内衬的铜管只允许在室内地上的低压燃气管道中采用;铜管类型可按本条第4 款的规定执行。6 铜管必须有防外部损坏的保护措施。3.2.6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不锈钢

65、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薄壁不锈钢管:1)薄壁不锈钢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6mm (DN15及以上),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2771 的规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1 页,共 33 页2)薄壁不锈钢管的连接方式,应采用承插式管件氩弧焊连接或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或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并宜优先选用承插氩弧焊式管件连接。承插弧焊式管件和卡套式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2 不锈钢波纹管:1)不锈钢波纹管的壁厚不得小于0.2mm ,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 197 的规

66、定;2)不锈钢波纹管应采应卡套式管件机械连接,卡套式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 薄壁不锈钢管和不锈钢波纹管必须有防外部损坏的保护措施。3.2.7 室内燃气管道选用铝塑复合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铝塑复合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塑复合压力管第 1 部分:铝管搭接焊式铝塑管GB/T 18997.1 或铝塑复合压力管第 2 部分:铝管对接焊式铝塑管GB/T 18997.2 的规定。2 铝塑复合管应采用卡套式管件或承插式管件机械连接,承插式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承插式管接头 CJ/T 110 的规定,卡套式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卡套式管接头CJ/T 110 和铝塑复合管用卡压式管件CJ/T 19

67、0 的规定。3 铝塑复合管安装时必须对铝塑复合管材进行防机械损伤、防紫外(UV )伤害及防热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2)工作压力应小于10kPa;3)在户内的计量装置(燃气表)后安装;3.2.8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气用具连接部位、实验室用具或移动式用具等处可采用软管连接。2 中压燃气管道上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液化石油气( LPG )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散装运输用 GB/T 10546 或同等性能以上的软管。3 低压燃气管道上可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煤气软管HG 2486 或国家现行标准燃气

68、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CJ/T 197 规定的软管。4 软管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压力的4 倍。5 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 ,并不得有接口。6 软管与移动式的工业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30m ,接口不应超过2 个。7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应设阀门。8 软管不得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2 页,共 33 页3.2.9 室内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应按下列要求确定:1 居民生活用燃气计算流量可按下式计算:Qh=

69、kNQn (10.2.9) 式中: Qh 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m3/h );k燃具同时工作系数,居民生活用燃具可按附录F 确定;N同种燃具或成组燃具的数目;Qn 燃具的额定流量(m3/h )。2 商业用和工业企业生产用燃气计算流量应按所有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并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3.2.10 商业和工业用户调压装置及居民楼栋调压装置的设置形式应符合本规范第6.6.2 条和 6.6.6条的规定。3.2.11 当由调压站供应低压燃气时,室内低压燃气管道允许的阻力损失,应根据建筑物和室外管道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2.12 室内燃气管道的阻力损失,可按本规范第6.2.5 条和 6.2

70、.6 条的规定计算。室内燃气管道的局部阻力损失宜按实际情况计算。3.2.13 计算低压燃气管道阻力损失时,对地形高差大或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因高程差而引起的燃气附加压力。燃气的附加压力可按下式计算:=9.8 (k- m ) h (10.2.13 )式中: 燃气的附加压力(Pa);k空气的密度(kg/m3);m 空气的密度(kg/m3);h燃气管道终、起点的高程差(m )。3.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

71、等地方。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3 页,共 33 页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

72、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3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3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3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 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 次以上。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321

73、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3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3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 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3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 次 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 次 h。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4 应采用非燃烧体

74、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5 应按本规范第108 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4 页,共 33 页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 条要求。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3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

75、,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3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 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 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 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 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中

76、的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3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3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 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3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3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

77、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 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5 页,共 33 页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 2MPa ;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3 竖井应每隔23 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4 每隔 45

78、 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3228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3229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1 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2 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3 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3.2 30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 厅) 。敷设在起居室 (厅)、走道

79、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3231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2 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4 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5 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3.2 3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3.2

80、 33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6 页,共 33 页2 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3 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4 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3234 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 。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

81、防腐绝缘层。3235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 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3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3.2 36 的规定。表 3236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管道和设备与燃气管道的净距(cm )平行敷设交叉敷设电气设备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25 10 (注)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5 (从所做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1 电压小于 1000V 的裸露电线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 电表30 不允许电插

82、座、电源开关15 不允许相邻管道保证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和维修2 注: 1 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1cm。2 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3237 沿墙、柱、楼板和加热设备构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管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管支架、管卡、吊卡等固定件的安装不应妨碍管道的自由膨胀和收缩。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7 页,共 33 页3238 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时必须加钢套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

83、间的间隙应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3239 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 ( 或平屋顶 )1m 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全处,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3240 室内燃气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1 燃气引入管;2 调压器前和燃气表前;3 燃气用具前;4 测压计前;5 放散管起点。3241 室内燃气管道阀门宜采用球阀。3242 输送干燃气的室内燃气管道可不设置坡度。输送湿燃气(包括气相液化石油气) 的管道,其敷设坡度不

84、宜小于0.003 。燃气表前后的湿燃气水平支管应分别坡向立管和燃具。3.3 燃气计量331 燃气用户应单独设置燃气表。燃气表应根据燃气的工作压力、温度、流量和允许的压力降( 阻力损失 ) 等条件选择。332 用户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2 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1) 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2) 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3) 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4) 经常潮湿的地方;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8 页,

85、共 33 页5) 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6) 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7) 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8) 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3 燃气表的环境温度,当使用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时,应高于O ;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高于其露点 5以上。4 住宅内燃气表可安装在厨房内,当有条件时也可设置在户门外。住宅内高位安装燃气表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 ;当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Ocm 。5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表宜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333 燃气表

86、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输送燃气过程中可能产生尘粒时,宜在燃气表前设置过滤器;2 当使用加氧的富氧燃烧器或使用鼓风机向燃烧器供给空气时,应在燃气表后设置止回阀或泄压装置。3.4 居民生活用气341 居民生活的各类用气设备应采用低压燃气,用气设备前 ( 灶前 )的燃气压力应在07515Pn的范围内 (Pn 为燃具的额定压力) 。342 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343 住宅厨房内宜设置排气装置和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344 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 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87、。2 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 。3 燃气灶与墙面的净距不得小于1Ocm 。当墙面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燃气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质家具的净距不得小于20cm,当达不到时,应加防火隔热板。4 放置燃气灶的灶台应采用不然烧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5 厨房为地上暗厨房( 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9 页,共 33 页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34

88、5 家用燃气热水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或阳台内;2 有外墙的卫生间内,可安装密闭式热水器,但不得安装其他类型热水器;3 装有半密闭式热水器的房间,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设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格栅,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不小于30mm 的间隙;4 房间净高宜大于24m ;5 可燃或难燃烧的墙壁和地板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6 热水器的给排气筒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346 单户住宅采暖和制冷系统采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2 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走廊、阳台或其他非居住房间内;3 设置在可燃或难燃烧的地

89、板和墙壁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347 居民生活用燃具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的规定。348 居民生活用燃具在选用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的规定。3.5 商业用气351 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352 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353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

90、须处于关闭状态( 常开型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0 页,共 33 页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5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 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 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 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 次 h;2) 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3) 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354 商业用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

91、下列要求:1 用气设备之间及用气设备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2 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355 商业用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处应设爆破门;2 大型用气设备的泄爆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66 条的规定。356 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 温) 水机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设置在独立的专用房间内;2 设置在建筑物内时,燃气锅炉房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燃气常压锅炉和燃气直燃机可设置在地下二层;3 燃气锅炉房和燃气直燃机不应设置在人

92、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的房间内及主要疏散口的两旁;不应与锅炉和燃气直燃机无关的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危险建筑贴邻;4 燃气相对密度 ( 空气等于 1)大于或等于075 的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机,不得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和半地下室;5 宜设置专用调压站或调压装置,燃气经调压后供应机组使用。357 商业用户中燃气锅炉和燃气直燃型吸收式冷( 温) 水机组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烧器应是具有多种安全保护自动控制功能的机电一体化的燃具;2 应有可靠的排烟设施和通风设施;3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4 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053 条和

93、 10221 条的规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1 页,共 33 页358 当需要将燃气应用设备设置在靠近车辆的通道处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挡。359 屋顶上设置燃气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燃气设备应能适用当地气候条件。设备连接件、螺栓、螺母等应耐腐蚀;2 屋顶应能承受设备的的荷载;3 操作面应有18m宽的操作距离和11m高的护栏;4 应有防雷和静电接地措施。3.6 燃气的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361 在下列场所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1 建筑物内专用的封闭式燃气调压、计量间;2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3

94、燃气管道竖井;4 地下室、半地下室引入管穿墙处;5 有燃气管道的管道层。362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8m ,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且不得设在燃具上方。2 当检测比空气重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 ,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m以内。3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报警浓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CJ 3057 的规定确定。4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与排风扇等排气设备连锁。5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集中管理监视。6 报警器系统应有备用电源。363 在下列场所宜设置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

95、1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 燃气用量大、人员密集、流动人口多的商业建筑;4 重要的公共建筑;5 有燃气管道的管道层。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2 页,共 33 页364 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紧急自动切断阀应设在用气场所的燃气人口管、干管或总管上;2 紧急自动切断阀宜设在室外;3 紧急自动切断阀前应设手动切断阀;4 紧急自动切断阀宜采用自动关闭、现场人工开启型,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报警后关闭。365 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进出建筑物的

96、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2 防雷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3 防静电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 的规定。366 燃气应用设备的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气应用设备和建筑物电线、包括地线之间的电气连接应符合有关国家电气规范的规定。2 电点火、燃烧器控制器和电气通风装置的设计,在电源中断情况下或电源重新恢复时,不应使燃气应用设备出现不安全工作状况。3 自动操作的主燃气控制阀、自动点火器、室温恒温器、极限控制器或其他电气装置( 这些都是和燃气应用设备一起使用的)使用的电路应符合随设备供给的接线图的规定。4 使用电气控制器的所有燃气应用设备,应当让控制器连接到永久带电的电路上,不得使用照明开关控制的电路。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3 页,共 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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