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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卷册检索号20-J19641KP-B-01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 目 名 称 : 博白县 220 千伏客家变电站扩建工程建 设 单 位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林供电局 编 制 日 期 : 2022 年 7 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博白县 220 千伏客家变电站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203-450900-04-01-464830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 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地理坐标(东经 109 度 42 分 4.731 秒, 北纬 21 度 40 分 28.332 秒)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55- 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
2、(用海) 面积(m2) /长度(km)无新增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选 填)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玉发改许可20229 号总投资(万元)2671环保投资(万元)6环保投资占比(%)0.22施工工期2022 年 8 月-2023 年 8 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 报告表应设电磁环 境影响评价专题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广西北部湾经
3、济区玉林龙潭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审批机关: 玉林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开发 区玉林龙潭产业园(A 类园区)总体规划(2009-2030)的批复(玉政函2010198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文件名称: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玉林龙潭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玉环函2021204 号)。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
4、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修编)环境影 响报告书, 龙潭产业园规划产业布局可划分为“三组团一基地一预留一配套”, 其中三组团包括: 一个主导产业组团即新材料产业组团,两个特色产业组团, 海 洋经济产业组团、节能环保产业组团; 一基地为仓储物流基地, 一预留指预留发 展备用地, 一配套指配套服务中心。其中, 一配套指配套服务中心,包括龙潭片 区配套服务中心、白平片区配套服务中心,玉南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集聚城市核 心功能和各类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提供产业园区的科创、金融服务等功能和
5、服务 全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园区配套生产与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促进玉林南部新 城建设和区域产城融合发展。客家变与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位置关系见附图 5。本项目位于龙潭片区配套服务中心,属于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符合“一配套” 的规划。因此,项目建设与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协调。其他符合性分 析1.1 工程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内容,项目为输变电工程, 属于鼓励类别第四项电力“ 电网改造与建设”类项目,为“第一类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6、1.2 工程与规划的相容性1.2.1 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 通知(桂政发2012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形式划分为重点 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按开发内容划分为城市化地区、重点生态功 能区以及农产品主产区。按规划层级划分为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属于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详见表1.2- 1、附图1。表1.2-1 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名录(节选)数量类别及名称玉林市4县容县、陆川县、 博白县、兴业县根据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发
7、展方向, 应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2镇化开发, 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增强粮食安生保障能力,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本项目 优化设计, 扩建工程均在变电站围墙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1.2.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2.2.1 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建设地址为原址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8、玉府发20214号) ,220kV客家变电站(以 下简称“客家变”)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1.2.2.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大气、地表水均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 采取了针对性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因子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1.2.2.3 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电能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对区域资源的利用不会超出资源负荷能力,符合资源利用相关规定要求。1.2.2.4 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项目没有列入广西 16 个国家重
9、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和 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根据玉林市人民 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玉府发20214 号) ,本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重点管控单元总体要求, 本项目为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本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利用效率的管控要求。因此, 本项目符合玉林市“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图1.2-1 玉林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3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1.3.1 选址选线本项目在原址扩建,建设项目无输电线路工程,选址具有唯一性,无新
10、征土地。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见表1-2。表 1-2 本项目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表序 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1113-2020)选址选线相关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相符性1工程选址选线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的要求。本项目为扩建工程, 无新增土地。相符2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 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 水源保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为扩建工程,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区等环 境敏感区。相符3变电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 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 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 工程,不涉及饮用水 水源
11、保护区等环境敏 感区。相符4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 时, 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 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变电站为户外 布置,设计过程中已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 电磁和噪声影响。相符5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宜采取同塔 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 走廊, 优化线路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 工程,不涉及 110kV 以上线路出线。相符6原则上避免在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 工程。本项目不涉及 0 类声 环境工程区。相符7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 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
12、以减少对生 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为扩建工程, 无新增占地。相符48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 伐,保护生态环境。本项目为变电站扩建 工程,不涉及输电线 路。相符9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 应按照 HJ 19 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避让保护对象 的集中分布区。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相符1.3.2 设计本项目设计文件中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a)电磁环境保护对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与相似工程进行类比, 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 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b)声环境保护本项目客家变为
13、户外变电站, 已优化总平面布置,并利用围墙的阻隔作用,缩短噪声的传播距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c)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濒危动、植物,区域生态环境良好。本项目在已建变电站内施工,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基本不影响原生态环境。d)水环境保护现有变电站生活污水采用防渗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后外运,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 不新增生活污水。1.3.3 施工本项目施工要求建设单位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部门决 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
14、协议、相关标准要求。a)声环境保护本项目将在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b)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c)水环境保护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水体保护区,施工采用商业混凝土、 车辆定点清洗,无施工生产废水产生,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d)大气环境保护5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临时物料堆场采取遮盖等措施,保持道路清洁, 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e)固体废物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按当地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1.3.4 运行建设单位运行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 保 障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