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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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化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市教育系统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通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通化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1.3适用范围1、本预案所指的学

2、校是:通化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中毒(包括食物中毒和生化物品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公共卫生事件等。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发现病例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

3、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分级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3)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2工作职责2.1市教育局职责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食品卫生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人为副组长,该科其他成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防治工作。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启动

4、本预案,具体职责如下:(1)监测、汇总和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教育系统防治突发事件的对策。(2)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导、落实并督查各学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中。根据不同季节宣传卫生预防保健知识,减少常见传染病的发作。(3)定期开展卫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总结和推广处置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市直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2.2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5、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通化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应急预案。(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内各部门防治措施落实情况。(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学校卫生条

6、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保证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6)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和控制部门报告。3 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3.1突发事件监测(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或委托当地卫生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3.2突发事件报告(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

7、间,市教育局和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突发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之内向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和义务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8、和职责的情况。4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通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4.1传染病4.1.1一般事件本地区发生属于一般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市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和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学

9、校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4.1.2重大事件本地区发生属于重大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

10、防护措施。(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5)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1.3特大事件本地区发生属于特大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

11、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3)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市教育局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1.4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

12、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政府批准。(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工作

13、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4.2食物中毒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配合

14、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4.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5保障措施5.1组织机构保障市教育局和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设立专职校医或相对固定的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5.2人力资源保障市

15、教育局定期开展校医、卫生保健教师或相关卫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学校要重视这些人员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他们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5.3财力和物资保障市教育局和学校应适当安排经费预算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6责任追究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应切实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一把手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7附则7.1本预案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制度并解释。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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