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第一阶段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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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教育卫生改革开展启示录1978-1992年医药管理阶段综述:上海医药行业由中药工业、化学制药工业、医疗器械 工业和医药商业组成。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国家按照计划 经济对医药行业有计划地改造,工商企业作了裁并改组,除新建 几家企业外,主要对老企业更新改造。至60年代初,已建成比 较完整的化学制药工业和医疗器械工业,医药商业形成了中药商 业、西药商业、医疗器械商业、化学试剂商业和玻璃仪器商业的 统一体。至70年代,又逐步建成比拟完整的中药工业。1979年7月,上海市医药管理局正式成立,上海医药工商 两业形成了工商一体的行业。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 断深化,上海医药工商均打破30多

2、年来的产销计划模式,以经 济效益为中心,逐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实行对外开 放,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开展外向型经济,使行业更加富有生 机。1990年,全市医药工商企业1161家,其中中药厂34家, 化学制药专产厂87家、兼产厂52家,医疗器械专产厂64家、 兼产厂70家,中西医药商业企业831家,合资合作企业23家(见 对外经济编)。上海市医药管理局系统的职工63360人。上海医 药行业成为具有现代水平、在国内居有重要地位的一个重要行 业。低出”,这两家公司在这次甲肝药物供应中亏200多万元。1989 年,医药商业部门对市区医院实行供货合同制和大中医院直供 制。上海市医药公司对常用的重

3、点药品、急救用药以及供需矛盾 突出的234个品种与266家医院签订供货合同。对医院提出的要 货计划,品种满足率为94%,数量满足率为90. 3%0 1990年,医 药商业部门扩大对大中医院的直供工作,化学药品从35家增至 83家,中成药到达44家。该年,市属商业销售总额31. 28亿元, 比上年增长8. 7%。横向经济联合管理1980年,上海市医药管理局贯彻“发挥 优势,保护竞争,推动联合”方针,要求企业打破地区、行业和所 有制的界限,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1981年9月28日,新亚 制药厂与川沙县龚路公社联办新亚龚路化工厂,联合生产维生素 B6中间体。1982年1月,上海医用仪表厂与江苏盐

4、城玻璃仪器厂 联合生产体温计。1982年2月,局再次强调搞好横向联合,要求 各企业主动寻找联营对象。至4月,提出业内外联合工程10余个。 19831984年,联合工程陆续签约,有群众制药厂与遵义市联合 生产TMP中间体,解决没食子酸紧缺原料问题;中西药厂与五四 农场联合生产农药杀灭菊酯,解决场地缺乏,扩大生产问题。1984 年,医疗器械行业横向经济联合签约7项。全局因通过经济联合 使紧销产品计划外增加产值近3000万元。1985年,联营工程20 个,新增生产能力近1亿元。至1986年上半年,全局有37家企业 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其中在本市的27家,跨省市的10家,先后有21家投产,产值

5、3100万元,利润返回470万元,增加了 适销对路产品和紧缺品种的生产能力。1987年,全局在郊县及外 省市建立的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企业到达70家,联合内容 从工艺协作、零部件加工、中间体生产开展到联合生产、联合开 发、联合经营和出口,联营产品的产值7000万元,利润近1000 万元,均比1986年增长35%。新亚制药厂通过横向经济联合,扩 大市场紧俏产品生产,1987年与7年前相比,在不增加国家投资 的情况下,产值增长85%。批注A4J:与法律法规相关的内容三、制定了相关医药法规管理|药厂整顿1978年7月30日,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颁 发药政管理条例(试行)的报告,条例规定了中西药品生

6、产 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1979年6月8日,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国 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医药管理局等8个部委关于在全国开 展整顿药厂工作的报告。提出,凡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药厂, 应予关闭。1980年3月31日,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牵头,召开市 12个委、办、局和驻沪部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和布置整顿药厂工 作。会议决定设立上海市整顿药厂办公室,由上海市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列入整顿范围 的,有全市各系统以及驻沪部队所办的药厂和药用产品订货点。 各单位均有专人负责。整顿工作包括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整顿, 以改善厂房设施为主的条件整顿,以调整技术力量为主的组织整 顿和

7、以清理老、旧品种为内容的品种整顿四个方面。1981年3 4月,信谊药厂进行整顿药厂验收试点,同时对需关、停、并、转 的药厂进行调查。1981年5月22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强医 药管理的决定,进一步推动全市整顿药厂工作。1981年下半年, 开始组织整顿验收和发放营业执照。1981年底,对全市药厂、兼 产药品单位及药品加工点逐个验收完毕。对符合药品生产条件的 57家药厂、61家药品兼产单位、39家药品加工点重新颁发执照, 同时,对不符合药品生产条件的18家药厂、17家药品兼产单位、 12个药品加工点实行关、停、并、转。通过药厂整顿,生产条件 改善,药品质量有了提高。发放合格证1984年9月,全国人

8、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法),从1985年7月1 日起施行。1984年11月3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贯 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省、市、 自治区医药管理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分期分批检查,达 到要求者,发给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 证,持有合格证者,才能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企 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1985年2月25日,上 海市医药管理局会同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公安 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出关于 上海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

9、认真学习、宣传药品法,为贯彻实施药品法做好准备工作。1985年4月,上海市医药管理局会同 上海市卫生局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验收、发放合 格证、许可证工作。1989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方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每隔 五年须进行换证。1989年3月31日,上海市医药管理局、上海 市卫生局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实施方法的通 知,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实施方法的规定及程 序,于1990年1月,重新提出申请。1990年4月,上海市医药管 理局和上海市卫生局联合举办3期换证评审标准学习班,培训 500余名骨干队伍;并对不同类型的6家药品经营企

10、业和5家药 品生产企业进行试点检查。至5月底,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提出换证申请的共1070家。其中工业企业221家,包括专业药厂 69家、联营厂与外加工点57家、饮片厂21家、药品兼产厂74 家;经营企业849家,包括市级批发企业20家、区县级批发企业 66家、区县以下批发及零售店763家。至7月上旬,这些单位的 生产、经营范围确认及审定工作基本结束。下半年换证工作进入 全面审查验收。1990年底,有997家通过验收并取得合格证。通 过换证工作,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制观念 和质量意识,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医药市场整顿1985年,在全国贯彻实施药品法过程中, 揭发出福建

11、晋江地区假药案。根据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关 于查处假劣药的紧急 通知精神,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和上海 市卫生局于7月24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查处假药案 件的紧急通知,检查面涉及全市药厂、中西药店及医院药房共 1000多家。据查,全市有8个区属的9个医药、药材公司,7个县 属的医药公司等单位,购进晋江假药数量33万余盒,价值37万余 元,除已销售和退货外,尚存8万余盒一律封存。同年9月10日, 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卫生局联合在松江县余山乡辰山采 石场召开现场会,当众集中销毁封存的晋江假药共27个品种 81695盒。9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上海市深入查处假 药劣药发动大会”。会后,

12、把工厂保健站、合作医疗、学校医务 室以及上次未曾检查过的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单位作为检查的 重点。通过查处和销毁流入上海市的假药劣药,维护了人民用药 平安。但二三年后,上海医药市场又出现“百业经药”、伪劣药 品流入上海市的情况。1989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医药市场管理和解决药品供应问题的通知。根据市 府通知精神,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于4月15日在解放日报、文汇报等报纸上联 合发出通告,要求但凡未按药品法规定在本市开办的药品生 产、经营企业,必须在1989年4月底前,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 经审查同意发照后方可生产经营。1989年7月,上海市成

13、立整顿 工业消费品和医药批发企业领导小组,上海市医药管理局也相应 成立整顿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作为市整顿办的分支机构,负责 全市336家医药批发企业的清理和整顿工作,确定撤、并、留方案。至1990年底,撤销医药批发企业92家。同时,通过经营资格 的重新审核和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对医药零售企业进行整 顿。通过整顿,医药市场混乱状况有所改观,逐步走上依法管药的 轨道。批注A5J:医药管理局对上海医药企业的统一管理 对 药厂管理的相关政策四、加强对医药|企业管企业全面整顿198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 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2月46日,上海市医 药管理局举办局、公司、党委厂

14、领导干部学习班,统一认识,推动 企业整顿工作的开展。从局、公司到工厂,层层建立企业整顿领 导小组和企业整顿办公室,制订企业全面整顿实施规划。全局选 定16家工厂作为整顿的重点单位,其中上海第二制药厂、上海第 三制药厂、上海第四制药厂、上海第六制药厂、信谊药厂、上海 第十二制药厂、上海玻璃厂、上海医疗器械厂和上海中药制药一 厂等9家工厂被列为全市大中型骨干企业。5月,局和公司组织 200多名干部对16家重点工厂进行检查,对局部面上单位进行抽 查。6月,印发关于学习有关首都钢铁公司推行经济责任制的 经验材料的通知,要求企业在整顿中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企业内 部的经济责任制。医疗器械工业公司所属33家工

15、厂,到1982年 底,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的占80%,分解落 实到个人的占60%。推行经济责任制,带动了原始记录、标准化、 定额、计量、统计等各项基础工作的改进和加强。1983年,企业 整顿突出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把领导班子整顿作为企业全面整顿 的关键。医药商业企业,根据全国医药商业企业整顿工作座谈会 精神也开始了企业全面整顿工作。1983年7月,对上海第四制药 厂企业整顿组织验收,成为上海医药系统第一家五项整顿工作验 收合格的企业。1984年3月,全局9家大中型骨干企业整顿验收 工作全部完成。6月,上海市医药管理局拟订关于加速上海医 药商业企业整顿的意见,上海列入国家医药管理局

16、统计范围的 县以上商业企业共21家,包括11个区药材公司、7个区医药公 司。根据上海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区医药、药材公司 及所属零售商店(医药76家、药材126家)的整顿工作,明确领导 班子整顿及队伍建设由各区负责,业务线条整顿由上海市医药管 理局负责。1985年6月,全局系统企业整顿验收工作结束,提前 半年完成企业全面整顿任务。1986年,上海第三制药厂、延安制 药厂、上海中药制药一厂、上海医用电子仪器厂、上海市医药公 司和中国医药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被评为全国医药企业整顿先 进单位。通过企业全面整顿,企业领导班子情况有了改善,9家大 中型骨干企业领导班子人数减少16.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一 半以上,平均年龄从51岁下降为45岁;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普 遍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据33家工厂统 计,凡有国标、部标的产品都实行了国标、部标,13家工厂到达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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