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监科科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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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安监科科长岗位职责第1条积极配合安全副矿长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第2条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3条参与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的审查。第4条参与其他科室编制的有关设计、规程、安全措施审查。第5条监督安措工程中安全资金的使用。安措工程完工后,参加竣工验收。第6条根据实际情况经常分析煤矿的安全状况,向安全副矿长提出具体建议。第7条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督查,确保重大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第8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

2、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第9条按时参加煤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做好安全例会的会议记录、存档管理,提出具体建议。第10条按规定组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第11条及时汇总、总结各安全监察员的检查情况,提出具体改进意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工作水平。第12条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第13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程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14条负责组织对“三违”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管理。第15条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第16条参与矿井灾

3、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第17条按照煤矿安全奖罚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第18条监督煤矿安全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采掘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第19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0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2022年安监科科长岗位职责(二)安监员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在规定区域内或专业内的安全监督、安全管理责任者,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人的行为、现场的作业情况负安全监督直接责任。安监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煤矿安全监察资格证。安监员在安监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规定区域内或专业内的安全监察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监督监察和纠

4、正不安全行为,制止处罚各类违章,督促改进按规范化操作,提高安全生产可靠性。第2条监督监察不安全状态,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督促施工单位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第3条负责监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仪器的使用情况。第4条负责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执行情况。第5条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职工学习三大规程的贯彻考试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上岗作业。第6条按时参加矿组织的班前会,并做好记录,重点要求对照监察整改,准时参加安全活动日、_日科务会议。第7条负责依照矿综掘安全程度评估表,进行现场安全评估。第8条负责施工顺曹支护质量,特殊地点加

5、强支护的落实情况,确保符合规定,安全可靠。第9条负责监督瓦斯检查,严禁瓦检员漏检、假检并做好签字手续。第10条负责监督设备、设施的各种保护,健全使用,确保安全运行。第11条负责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并做到有考核有返馈。第12条甄别现场潜在危险及各种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危及人身安全时,负责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信息办、调度室及矿领导。第13条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及汇报制度。二、责任追究第14条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第15条对三违人员制止不力造成事故的负监督责任。第16条对当班出现事故者,负有安全监

6、督责任。第17条对管辖区域安全管理混乱,负有监督责任。第18条对管辖区域现场文明施工,负责监督责任。第1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监员警告处分、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矿安全规定、指令的。第20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监员经济处罚、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四)工作中脱岗、睡岗的或在事故中负有监督责任的。第21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当班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监员负直接责任。第22条对于上述负有监督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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