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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6 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 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2009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 226 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一)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 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科学设置普通高中课 程。(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体系,整体设置必修 课,合理设置选修课,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满足 不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三)紧密结合我省
2、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有利于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调动学校实施课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课程设置(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1. 学习领域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 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2.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 包括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 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 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 或多种外语。3.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