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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折扣管理指引1 目的: 本着提高销售率及保证利益最大化原则,细化并规范销售折扣的管理。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 XXX 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开发并在售的所有楼 盘。2.2 适用于个体或公司单套购买。2.3 不适用于集团批量购买、工程置换等特殊情况的折扣操作流程,且以上折 扣不能与本程序所称的特殊性折扣累加享受。2.4 内部员工购房遵循公司折扣管理办法享受 折扣优惠。3 术语和定义3.1 一般性折扣:3.1.1 每个项目开盘前随价格方案报公司批准执行的,因付款方式不同而享有的 不同折扣;3.1.2每个项目开盘或促销期间为促进项目整体成交,单独报公司批准执行的折 扣。3.1.
2、3 内部员工购房依据公司折扣管理办法执行的折扣。3.2 特殊性折扣: 在一般性折扣基础上为促销或考虑外部关系等因素而给予特 定申请对象的额外折扣,本程序所指的折扣均指特殊性折扣,可以累加享 受。4 职责:4.1 销售经营部:负责按权限审核、批准销售折扣,并按季统计已批准实行的 销售折扣。4.2 财务管理部:负责销售折扣的复核及监督检查。4.3 总经理:负责按权限批准销售折扣。4.4 公司董事会:负责按权限批准销售折扣。5 工作程序5.1 地产公司内享有折扣批准权的责任人:各项目销售经理、销售经营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或公司董事会。其它人员无权批准任何折扣,如工作上确 有需要可报请享有批准权的责
3、任人审批。5.2 折扣批准权限:5.2.1 公司总经理享有在正常对外公布折扣基础上给予每套房最多4%的特殊性折扣审批权。高于上述最高标准之上的折扣,由公司董事会决定。5.2.2 销售经营部享有在正常对外公布折扣基础上给予每套房最多3%特殊性折扣的权利。a) 现场销售经理为促进销售在客户签定认购书前可以一次性给予客户在 正常对外公布折扣基础上 2%以下(含 2%)的折扣。b) 客户已签定认购书或要求超过 2%以上折扣的情况, 须报销售经营部经 理批准。销售经营部经理享有在正常对外公布折扣基础上最多 3%的特 殊性折扣审批权。5.2.3 特殊折扣需财务管理部复核对并报总经理审批。5.3 折扣累加原
4、则和计算方法:例:对外公布某房总价 100万,按揭付款 95 折。项目销售经理给予 2%折扣优惠, 95%2%=93%,即 93 折,如客户再次 申请折扣优惠,依据 5.2.2 规定,销售经营部只能再给予 1%折扣。报销售 经营部总经理批准后,销售经营部累计给予 3%的折扣,即 92 折。公司总 经理批示优惠 1%,则客户最终享有折扣为 91 折。5.4 折扣申请、审批及后期监督管理:5.4.1 凡属最终售价低于同期对外公布售价的情况, 必须有相应享有折扣审批 权的责任人在折扣申请上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无责任人签字或越权 审批均视为无效折扣。5.4.2 凡客户申请享有额外折扣, 由销售代表将客户书面申请及公司审批文本 作为本表附件,折扣审批权限按 5.2 执行。5.4.3 经批准的 销售折扣审批表及附件交财务管理部复核后,原件由销售 经营部客户事务组存档。5.4.4 销售经营部于每季度汇总当季已给予的销售折扣, 填写销售特别折扣 统计表,并于次月 3 日前报财务管理部。5.4.5 财务管理部可依据 销售特别折扣统计表 汇总明细抽查折扣手续是否 完备、审批是否符合权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