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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接待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畅通职工反映渠道,加强领导与职工的联系,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领导接待日由我厂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各职能部室按照接待日领导安排参加接待,并负责记录及承办有关来访事项。第三条领导接待日每周一次,为每周二下午2:30 5:30时,接待地点一般指定在第一会议室, 如遇特殊情况接待日领导可临时调整接待时间及接待地点,并向职工公示。第四条领导接待日值班领导,一般不得在接待时间安排其它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值班的,由本人负责协调其他领导代为接待。第五条接待事项范围一、对我厂贯彻执行
2、国家、集团、炼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等。二、对我厂项目建设、改革和发展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三、对加强和改善我厂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四、对我厂各项规章制度、生产运行、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建议或要求。五、对我厂人事、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六、对我厂各职能部室、车间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七、职能部门拖延不办或无力解决的问题、意见。八、个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事项。九、投诉、检举违纪违法行为,揭发损害我厂及职工合法利益的行为。十、反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
3、况。十一、其他需反映的情况。第六条 接待领导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能答复和解决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需要向炼化公司请示的要及时请示,待炼化公司答复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访者。第七条 对需要职能部室处理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将来访记录(接待领导需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部室及;.期限)交办相关部室,各部室应积极配合,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及时将承办结果反馈办公室、接待领导并回复来访职工。第八条 要求领导接待的职工需提前向业务部室报备,由业务部门根据登记情况
4、依次安排好接待顺序,并通知涉及的职能部室负责人参加接待,接待领导逐一接访。第九条 来访职工应首先向本人所在单位、部门或问题涉及单位、部门反映,相关单位和部门无法处理的,方可提交领导接待日申请。涉及我厂重大利益、检举、举报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第十条 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接待秩序, 服从安排, 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不得携带危险品等进入接待场所。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否则将按永坪炼油厂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二条 领导接待日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开公示,方便职工反映情况。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领导接待日处理单年月日接待地点接待时间接待领导参加人员来访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接待情况记录处理意见年月日承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