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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集团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水平 和实效,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氛 围,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结合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和化解群众非正常上访为重点,控制信访维稳事态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 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大控源治本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 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公司稳定发展服务。二、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一条 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注重预防,加强排查;畅通渠道,正确引导;加强联动,积极调处。第二条 信访维稳工作的原
2、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依法、及 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工作职责第一条 信访维稳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公司办公室是牵头办理系统内来信来访、处理维稳应急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1、凡上级机关转来分公司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有关科室受理办公室转交的信访问题,需将承办或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办公室。2、属于业务性的群众来信来访,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做 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办公室备案。3、重大问题由办公室随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程中 出现的各种情况,分管领导视情况安排向公司综治维稳领导 小组或上级信访维
3、稳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导意见 并积极米取调处措施。第二条 各涉访涉稳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信访维稳动 态,综合分析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通报办 理情况。第三条 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明确主管领导,成立专 门工作机构,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设立信访维稳工作台 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规范有序到位。四、工作程序第一条接访1、信访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时,接访部门应要求其载明姓名、 住址和请求、事实、 理由等。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 应要求持本人 身份证明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 且采用走访形式的,应要求其推选代表,代表人数
4、不得超过3人。2、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接访人员要做到当日登记移转,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对不 属于分公司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受 理的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机构提出。3、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 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 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诉求。第二条 送阅、批转与查处1、凡属由公司办理或督促办理的问题,由办公室登记 分类,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 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批,按分管领导阅批意见送交有关部门 处理,并对重要来信来访负责催办。 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 报综治
5、维稳领导小组或分公司党委研究处理。2、信访人确需采用走访形式的,办公室协助有关负责 人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3、对来信来访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及时组织调查,调 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在信访处置登记表上记录,并由承办科 室经办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上级要求上报结果的 应直接派人或责成有关科室查处。第三条报结1、查处结果经确认后应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答复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业务类问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答复, 需多个科室协调的问题归口办公室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领 导书面签署后方可发出。2、承办科室预计信访人对答复可能不服,在发送书面 答复时应知会办公室,尽可能同时邀请信访人工作或者居住 地所属社区综
6、治维稳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参加协调会,最大 限度防控矛盾升级。3、信访人明确表示对答复不服或者承办科室预计信访 人不服并可能导致事态升级时,办公室应及时将信访维稳事 项的前因后果向上级单位与当地综治维稳主管单位报告,同 时应当组织做好专项维稳应急预案。必要时向有权处理的行 政机关申请三级终结。4、信访维稳事项报结之后,与之相关的全部资料应汇 编整理并存档备查。五、工作要求第一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不正 之风。第二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情接待,礼貌待人, 耐心倾听来访者的诉求,详细询问其举报内容或申诉理由, 认真记录,如
7、实反映,并且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 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第三条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接访人员必须按照信 访工作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填写信访处置登记表。要 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信访 问题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并严肃处理。第四条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分清轻重缓急,及 时妥善处理:1、对反映一般问题的,办公室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 劝返,一般1周内处理完毕;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应 从接收之日起1-2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2、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 问题,应及时报分管领导阅示。 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
8、问题, 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3、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 涉及2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办公室应与有关 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疑难问题应向来信来访者 说明情况,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 不得超过1个月。4、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应说服教育,宣传 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信访工作制度,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劝其息访。第五条 切实处理好初信初访,减少重复信访。同时应 注意分析和发现群众来信来访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 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六、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机制第一条积极探索重大决策
9、维稳风险评估机制,以实现 科学发展、保障和谐稳定为目标,促进决策科学化,从源头 上防控非正常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第二条 在制定重大政策、审批重大事项、实施重大项 目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时,应深入开展信 访稳定风险前置评估。在作出决策前,承办科室应会同有关 单位或部门充分分析和预测维稳风险,在提交决策时提出风 险评估意见,以及应对措施或预案,决策后予以严格落实, 实现维稳关口前移。第三条重大决策维稳风险评估包括:1、合法性。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 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 是否兼顾各方,会
10、不会给职工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 对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单位、群体之间 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 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 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 救助是否公平合理及时。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水 平相适应,决策事项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关配 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 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职工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 出大多数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的支持。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 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
11、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 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引发的社会稳定 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 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 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第四条 重大决策维稳风险处置。经过维稳风险评估论 证,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高风 险、中风险、低风险等风险等级。凡是决策存在咼风险的, 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实施的决策,或者提出调整决策方案、 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 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 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 关群众的合
12、理诉求。七、非正常上访维稳工作程序第一条 办公室与涉访涉稳事项有关的部门应共同维护 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信访场所、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第二条发生3人以上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其他非正 常上访事件时,办公室负责启动娄底市盐业分公司突发公 共事件应急预案,在分公司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下,及时与信访人所在地单位、 与信访事项有关的部门联系, 有关负责人应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共同做好疏导说服工作。必要时,办公室可通知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到场,依法采 取疏导或强制措施劝返。八、信访维稳工作首问负责制与失职追究第一条 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 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
13、责任人应 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规定的要求处理来信来访。第二条 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首问责任 人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 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 解释疏导工作。第三条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 时登记、转办、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 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或处置失当,造成不 稳定因素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视其情节进行严肃处理。第四条公司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终班子考核体 系。九、附则第一条各县市分公司的信访维稳工作参照本办法执 行。第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公司下发的相关 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