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技术评估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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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LB.XXXXX-XXXXICS 13.060.10CCS P 13 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XXXXXXXX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assessment of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of groundwater overexploitationXXXX - XX - XX发布 - XX - XX实施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7/T XXXXXXXX目次前言III引言IV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4.1 评估原则24.2 评估内容24.3 工作程序24.4

2、 评估方法与基本要求34.5 基本资料35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45.1 一般规定45.2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46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46.1 一般规定46.2 评估内容47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47.1 一般规定47.2 评估内容58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58.1 一般规定68.2 效果评估69 综合评价89.1 结论89.2 问题与建议8附录A(规范性) 报告书编写提纲9A.1 概况9A.2 评估依据及方法过程9A.3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9A.4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9A.5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9A.6 综合评价10附录B(规范性) 地下

3、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11B.1 农业地下水开采量计算11B.1.1农业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计算11B.1.2平水条件下农业地下水开采量折算11B.2 平水条件下地下水水位折算11附录C(规范性) 评估指标结果表13参考文献14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DB37/T XXXXXXXX引言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函(水资源函20156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有关

4、事项的通知(办资源2017175号)、水利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规计201933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验收评价办法(试行)(鲁水资字20201号)要求,规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文件。IVDB37/T XXXXXXXX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技术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的原则、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及报告书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5、.1 浅层地下水 renewable groundwater与当地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包括潜水及与潜水具有较密切水力联系的承压水,一般埋藏较浅。来源:GB/T 349682017,3.13.2 深层地下水 unrenewable groundwater自然状态下,与其他水体水力联系微弱且不可更新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一般埋藏较深。来源:GB/T 349682017,3.23.3 地下水超采区 groundwater overexploitation area在一定时期和区域内,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可开采量,或由于地下水开采引起地下水水位呈持续下降态势或产生生态地质环境问题的

6、区域。来源:GB/T 349682017,3.33.4 地下水埋深 depth to groundwater table地下水面距地面的垂直距离。3.5 地下水水位 groundwater level地下水面相对于基准面的高程。3.6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of groundwater overexploitation通过开展机制体制建设和工程建设等综合措施,对地下水超采进行治理。3.7 地下水压采量 decrement of groundwater extraction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的减少值。 3.

7、8 地下水压采能力 decrement ability of groundwater extraction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形成的压减地下水开采量的能力。3.9 评估年 assessment year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的目标年份。4 基本要求4.1 评估原则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应对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内容开展,在符合相关标准等规定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a) 科学性、真实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b)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c) 查阅资料与现场查勘相结合;d) 典型抽查与整体评估相结合。4.2 评估内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 地下水超采区概

8、况;b)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c)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d)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4.3 工作程序4.3.1 地下水超采综合评估工作程序包括准备阶段、评估阶段与报告书形成阶段,工作程序见图1。4.3.2 报告书的编制提纲宜符合附录A。图1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工作程序图4.4 评估方法与基本要求4.4.1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分析计算、技术咨询等。4.4.2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效果评估应依据所属区域地下水压采量、压采能力,结合区内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4.5 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宜包括:a)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

9、施方案及有关审批文件;b)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机制体制建设涉及的相关文件,工程措施设计报告、图纸等;c) 工程建设资料,包括施工、监理、检测、设计变更、验收等档案资料;d) 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监测及取用水量计量数据,宜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作为评估依据;e) 地下水超采区所属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水文地质、社会经济等现状资料,水资源量、现状水质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的有关成果调查资料。5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5.1 一般规定地下水超采区概况包括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情况、地下水水位和取用水量监测计量情况及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等。5.2 地下水超采区概况5.2.1 阐明区域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情况,

10、包括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地下水超采成因、地下水超采类型、地下水超采量、现有机井分布情况、地下水水位等方面内容。5.2.2 阐明区域地下水超采区现有地下水水位和取用水量监测计量系统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设规划。5.2.3 阐明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计划,已开展治理工作情况,分析剩余地下水超采量。6 地下水超采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评估6.1 一般规定6.1.1 机制体制建设评估宜对地下水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水权水市场建设、水价改革、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水资源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6.1.2 机制体制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应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

11、相关内容逐项进行评估,完成情况须有相关证明文件作为支撑材料。6.2 评估内容6.2.1 地下水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评估宜核查区域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情况、取水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要求出台相应制度文件的落实情况。6.2.2 水权水市场建设评估宜查阅区域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制度文件,核查初始水权分配及确权登记、用水户水权证发放、水权交易平台建立与水权交易情况。6.2.3 水价改革评估宜查阅区域用水终端指导价、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改革的实施范围,核查水价改革信息管理平台、配套的供水计量设施、基础水利设施建设情况。6.2.4 水

12、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评估宜核查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确权、产权证、使用权证发放、管护协议书签订、运行管护台账建立、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建立等任务完成情况。6.2.5 水资源监测计量体系建设评估宜核查重点用水户及农田水利工程计量设施安装、地下水监测站布设及地下水取用水量计量、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6.2.6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宜核查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团体的建立及运行管理、基层水利服务人员培训等任务完成情况。6.2.7 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其他机制体制建设情况。7 地下水超采治理工程措施建设评估7.1 一般规定7.1.1 工程措施建设评估宜对地下水超采区

13、水源置换、修复补源、节水灌溉、调整种植结构和农艺节水等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表,可参照表1。表1 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表项目名称实施方案工程量变更后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完成情况(完成/未完成)备注(变更情况)7.1.2 工程措施建设计划完成的任务应根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与实施方案不一致的均为变更,应核查变更程序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变更对工程实施后压采目标的影响。7.1.3 工程措施建设完成情况评估应根据计划完成的任务逐项进行评估,完成情况宜以工程验收资料和工程现场查看情况为依据。7.2 评估内容7.2.1 水源置换工程评估包括调水工程、河道拦蓄工程、

14、非常规水源利用等内容,核查相应工程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农业水源置换面积、农村生活水源置换覆盖人口、城镇水源置换规模等指标。7.2.2 修复补源工程措施评估包括水系连通工程、渗漏条件较好区域的河道拦蓄与清淤疏浚、水库坑塘清淤扩容、湿地修复、地下水回灌等内容,核查相应工程建设及运行情况。7.2.3 节水灌溉评估宜主要核查节水灌溉面积和节水设施运行情况等指标。7.2.4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评估内容包括压减高耗水品种种植、改种低耗水农作物或耕地轮作、休耕等方面,主要核查实施面积及所涉及的区域。7.2.5 农艺节水工程评估包括农田保蓄水技术、节水耕作栽培技术、适水种植技术、水肥耦合技术、抗旱作物品种筛选、作物合理布局、培肥地力等方面,主要核查实施面积及所涉及的区域。7.2.6 机井封停方式包括机井封填、封存备用和转为监测井,主要核查机井封停统计表(形式参照表2)、机井封停过程影像等资料。7.2.7 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其他工程措施建设情况。表2 机井封停统计表序号机井位置机井坐标取水用途是否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水量m3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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