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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岚山区卫生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建和谐岚山”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我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以及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等工作。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健全组织,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开展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创建目标按期完成,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了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细化分解整治内容和目标任务,落实了主要路段包保人员和责任任务,本着全员
2、创建、主动创建、和谐创建的工作思路,倡导“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创建任务。二、主要做法(一)突出重点,全面展开。为更好完成创城工作,我们实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督查,抓住重点,深入解决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按照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组织卫生执法人员选择城区主干道、繁华商业街、人口密集区等为重点区域,对城区主次干道周边的餐饮单位和经营性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督查。另外,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也按照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及餐饮业单位的全面清理摸底调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单位进行逐一摸底登记,并集中力量对城中村等重难点地区进行
3、集中整治。二是突出重点单位。针对创建工作中经营性公共场所及小餐饮暴露出的管理和卫生工作缺陷,我们选择了部分创建重点、难点地区和路段作为阶段性整治重点,逐店予以规范。明确要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亮证经营,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齐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公共用具要有消毒设施和消毒记录,餐饮单位要有量化分级管理标志,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创建工作中,针对一些经营单位卫生安全意识不强,现场卫生较差,公共用具消毒没有落实,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较低,敞露式经营情况严重等情况,我们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组织举办了餐饮单位、经营性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议,对相关
4、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和扶持,统一基本卫生设施标准,督促其合法经营。(二)以点代面,创建工作兼顾全面性。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为确保卫生质量整体过关,执法人员早出晚归、加班加点,检查中由重点单位向周边地区辐射,既突出重点,又以点带面。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单526户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53户次,下达整改意见书372份,整改到位368户,发放禁烟标志500余份,创城宣传画1000余份。(三)注重方法,创建工作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将督查与整改相结合,做到边查边改,不断改善方式方法,力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经过前阶段的
5、督查,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意识不断提高,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主动性增强,特别是无证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单位积极办证。共办理卫生许可证185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0户。经过不断复查及整改,部分单位卫生状况有所好转,实现了户户悬挂创城宣传画、店店张贴创城承诺书、从业人员人手一份创城明白纸的良好氛围,消毒设施到位率、卫生制度上墙率、“五病”调离率已达到95%以上,健康证持证率达98%以上,禁烟标志发放率达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四)树立典型,创先争优。在创建工作中,卫生系统全体职工结合“创先争优”、“三力建设年”活动,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创建文明城
6、市具体工作过程中,更是涌现出了许多模范代表。我单位更是有三位同志因工作突出获得了市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嘉奖”奖励。三、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经营户尤其是摊贩流动性较大,增加了创建工作难度;二是文明意识、文明行为的养成需持续跟进教育与督查。三是卫生法制意识不强仍是薄弱环节。四、下步建立长效机制打算及建议针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以期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向更高层次迈进。1、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营造共建共享的创建工作氛围。2、进一步加大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力度,增强卫生观念和创建热情并加大对
7、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力争各项创建指标达标。3、加强各执法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集中监督力量,调整工作方法,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按照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对无证无照、卫生状况差的难缠户和钉子户坚决予以取缔,切实扩大和巩固创建工作效果。4、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我区文明指数自评,定期接受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调查。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全年评价各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实现“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具体责任科室及个人进行调度,着力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化、创建指标定量化、监督检查日常化、责任追究制度化,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5、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人力物力保证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专职队伍力量,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经费来源,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