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强制性条文检查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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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工 程项 目施 工单 位监理单位检 查内 容环境保护序号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名称、编号、条款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备注1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流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贯穿流域规划的全过程。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深度应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L45-2006、1.0.6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2水环境保护措施a.应根据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提出防止水污染,治理污染源的措施。b.工程造成水环境容量减小,并对社会经济有显著不利影响,应提出减免和补偿措施。c.下泄水温影响下游农业生产和鱼类繁殖、生长,应提出水温恢复

2、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对生产、生活设施和运输车辆等排放废气、粉尘、扬尘提出控制要求和净化措施;制定环境空气监测计划、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2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4当环境噪声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开采、土石方开挖、施工附属企业、机械、交通运输车辆等释放的噪声应提出控制噪声要求;对生活区、办公区布局提出调整意见;对敏感点采取设立声屏障、隔音减噪等措施;制定噪声监控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

3、03、6.2.3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5施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应包括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废料处理处置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4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6生态保护措施: a 珍稀、濒危植物或其它有保护价值的植物受到不利影响,应提出工程防护、移栽、引种繁殖栽培、种质库保存和管理等措施。工程施工损坏植被,应提出植被恢复与绿化措施。 b珍稀、濒危陆生动物和有保护价值的陆生动物的栖息地受到破坏或生境条件改变,应提出预留迁徒通道或建立新栖息地等保护及管理措施。 c 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有保护价值的水生生物的种类、数量、栖息地、

4、洄游通道受到不利影响,应提出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人工繁殖放流、设立保护区等保护与管理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5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7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a 工程引起土壤潜育化、沼泽化、盐碱化、土地沙化,应提出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 b 清淤底泥对土壤造成污染,应采取工程、管理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6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8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应包括卫生清理、疾病预防、治疗、检疫、疫情控制与管理,病媒体的杀灭及其孳生地的改造,饮用水源地的防护与监测,生活垃圾及粪便的处置,医疗保健

5、、卫生防疫机构的健全与完善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7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9工程对取水设施等造成不利影响时,应提出补偿、防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6.2.10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人员: 日期:工程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工 程项 目施 工单 位监理单位检 查内 容水土保持序号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名称、编号、条款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备注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其措施总体布局应遵循下列规定:1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

6、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2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以及其他整治措施。5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3.1.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2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选址(线)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避开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3.2.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3取土(石、料)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

7、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2在山区、丘陵区选址,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d) 3.2.3 弃土(石、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2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治导规划及防洪行洪的规定,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土(石、渣)场。3禁止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土(石、渣)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3.2.2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4水利水电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应遵循下列规定:1 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系的扰动和损毁,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注重

8、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 对于原地表植被、表土有特殊保护要求的区域,应结合项目区实际剥离表层土、移植植物以备后期恢复利用,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3 主体工程开挖土石方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减少借方和弃渣。弃渣应设置专门场地予以堆放和处置,并采取挡护措施。4 在符合功能要求且不影响工程安全的前提下,水利水电工程边坡防护应采用生态型防护措施;具备条件的砌石、混凝土等护坡及稳定岩质边坡,应采取覆绿或恢复植被措施。5 水利水电工程有关植物措施设计应纳入水土保持设计。6 弃渣场防护措施设计应在保证渣体稳定的基础上进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4.1.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

9、要求5弃渣场选址应遵循GB50433-2008第3.2.3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4.1.5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6工程施工除满足GB50433-2008第3.2.5条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2 风沙区、高原荒漠等生态脆弱区及草原区应划定施工作业带,严禁越界施工。开发

10、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4.1.1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7水库枢纽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4 对于高山峡谷等施工布置困难区域,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在库区内设置弃渣场,但应不影响水库设计使用功能。施工期间库区弃渣场应采取必要的拦挡、排水等措施,确保施工导流期间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4.2.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8特殊区域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国家和省级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区,应以最大限度减少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维护水土

11、保持主导功能为准则,重点分析因工程建设造成植被不可逆性破坏和产生严重水土流失危害的区域,提出水土保持制约性要求及对主体工程布置的修改意见。2 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文化遗产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的,应结合环境保护专业分析评价结论按前款规定进行评价,并以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和原地貌为准则。3 泥石流和滑坡易发区,应在必要的调查基础上,对泥石流和滑坡潜在危害进行分析评价,并将其作为弃渣场、料场选址评价的重要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6.1.2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9水库枢纽工程评价重点应符合以下规定: 生态脆弱区高山峡谷地带的枢

12、纽施工道路布置,应对地表土壤与植被破坏及其恢复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可能产生较大危害和造成植被不可逆性破坏的,应增加桥隧比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6.4.1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10弃渣场抗滑稳定计算应分为正常运用工况和非常运用工况。1 正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和持久的条件下运用,弃渣场处在最终弃渣状态时,渣体无渗流或稳定渗流。2 非常运用工况:弃渣场在正常工况下遭遇度以上(含度)地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10.5.2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检查人员: 日期:工程施工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工 程项 目

13、施 工单 位监理单位检 查内 容土石方开挖序号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名称、编号、条款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备注1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4794、1.0.8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4794、2.1.2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3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SL378-2007、5.2.2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4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2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SL378-2007、5.5.5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5对存在有害气体、高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监测装置。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SL378-2007、11.2.8符合规定要求/ 不符合规定要求6洞内供电线路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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