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竞赛规则第一章 裁判员第一条 人数裁判员人数应有:总裁判1~3人、技术检查员4人、发令员2~3人、转身检查长2人、转身检查员每条泳道两端各1人、计时长2人、计时员每条泳道3人 (其中1人由转身检查员兼任)、终点裁判长1~2人、终点记录员6~9人、编排记录长1~2人、编排记录员8~12人、检录长1~2人、检录员3~5人、报告员1~2人、司线员2人如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应增设自动计时长1人,自动计时员1人基层比赛裁判员人数可依照比赛详细条件安排第二条 职责一、总裁判职责(一)总裁判在大会领导下全面领导和分派裁判员工作二)依照规则和竞赛规程精神解决比赛中关于问题,并可决定规则中未详尽或没有明文规定问题,但不能修改规则和规程三)总裁判可随时干预比赛,以保证规则和规程得以执行,有权判决关于比赛进行时各种异议四)当裁判员鉴定不能获得一致意见时,可做最后决定当终点裁判员名次与计时员计取成绩不一致时,总裁判有权决定名次如果采用自动计时装置时总裁判应参照第二章、第四条、二、4关于规定裁决五)对犯严重错误或不称职裁判员可做恰当解决,必要时可停止其职务 (六)依照本人观测或其她裁判员报告,有权取消犯规运动员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七)应于赛前检查场地、器材与否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自动计时装置,应派专人负责检查自动计时装置与否精确可用八)在每项、组比赛开始时,总裁判应用持续短促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然后用长哨声示意运动员站到各自出发台上,两脚距出发台前缘相似距离(仰泳项目和混合泳接力项目仰泳运动员应及时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澉端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做好出发准备时,总裁判用手势告知发令员如发现运动员抢码犯零星时,总裁判有权发出信号将运动员召回九)各项、组比赛成绩经总裁判签名交报告员和记录员发布十)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副总裁判和技术检查员可与总裁判轮流担任执行总裁判领导裁判工作执行总裁判是临场裁判工作中执行总裁判职责)二、技术检查员职责(一)技术检查员位于游泳池两侧在总裁判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二)技术检查员负责检查运动员在游进中泳式和动作与否符合规则,协助转身检查员观测运动员转身犯规、到达终点和接力交接棒犯规状况 (三)技术检查员如发现运动员犯规,应及时填写检查表交总裁判 三、发令员职责(一)发令员有权管理由检录员带入场地至比赛开始运动员二)发令员应站在游泳池侧面、离出发池端5米以内处发令。
三)发令员在得到总裁判信号后,应按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开始发令四)发令员有权鉴定运动员出发时与否犯规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须经总裁判批准五)运动员延误比赛或蓄意不服从命令或在出发时有任何(除出发抢码犯规外)犯规行为,经总裁判批准后,有权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但这一取消不算作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六)另一发令员应协助发令员记录运动员出发犯规状况四、转身检查长职责(一)转身检查长(终点一端和转身一端各一人),各负责领导和分派本端转身检查员工作二)转身检查长应审核转身检查员交来检查表,签字后及时上交总裁判五、转身检查员职责(一)转身检查员位于每条泳道两端各一人二)转身检查员负责检查运动员从出发和出发入水后至第一次划水动作结束和转身动作与否符合规则(从触壁前最后一种手臂动作开始至转身完毕第一次手臂动作止)三)终点一端转身检查员还要负责运动员到达终点动作与否符合规则;接力项目 比赛中应检查运动员与否在前一名运动员触及池壁后离开出发台;在800米和1500米个人项目中,运动员到达终点前105米(25米长泳池位55米)时,应用铃声或哨声向运动员发出信号;兼做计时员工作四)转身一端转身检查员还要负责在800米和1500米个人项目中用报趟牌向运动员报所剩趟数。
五)转身检查员在发现运动员犯规后,应及时填写检查表交转身检查长六、计时长及计时员职责(一)计时长负责领导和分派计时员工作副计时长协助计时长工作二)计时长应于比赛开始前检查计时表与否精确可用三)计时长和计时员在发令员"发出信后"后及时按动计时表,在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及时按停计时表四)计时员负责计取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得成绩及计取100米以上距离项目分段成绩,并将成绩登记在比赛卡片上交给计时长如计时长规定查看计时表时,应将计时表出示受检没有得到"回表"信号前,计时员不得回表五)计时长计时表作为检查、校对或补充之用每组比赛完毕,收集个泳道比赛卡片,必要时查看计时员计时表,核算比赛成绩与终点长核对名次后交总裁判审查七、终点裁判长及终点裁判员职责(一)终点裁判长负责领导和分派终点裁判员工作在各组比赛中观测所有状况,综合终点裁判员判断,拟定每组比赛名次副终点裁判长协助终点裁判长工作二)终点裁判员按分工状况精确地判断每组比赛名次三)终点裁判员应坐在梯形架上,位于终点线延长线上,以便在所有比赛中能清晰看到整个泳程和终点线八、编排纪录长及编排纪录员职责(一)编排纪录长负责领导和分派编排纪录员工作;提示总裁判在成绩单上签字。
副编排纪录长协助编排纪录长工作二)编排纪录员于比赛前,应依照规则、规程、报名单、大会日程及关于材料,编制秩序册三)比赛开始后,要精确地记录和及时发布每项、组比赛成绩;初赛后,按成绩编排决赛秩序册四)比赛结束后,应尽快编制成绩册,经总裁判长签字后送交大会九、检录长及检录员职责(一)检录长负责领导与分派检录员工作,副检录长协助检录长工作二)检录员负责布置检录处,赛前核对运动员比赛卡片三)检录员在每组比赛前负责点名,并带领运动员入场;比赛完毕后带领员动员离场 发奖时,负责点名及引导工作检录员还要负责检查运动员服装与否符合规定注:运动员必要穿不透明游泳衣(裤)参加比赛女游泳衣必要是连体十、报告员职责报告员在总裁判领导下,将比赛项目和进行状况及时向观众简介,并宣布比赛成绩十一、司线员职责司线员负责掌管召回线,当听到了召回信号时,应迅速放下召回线,将运动员拦回每场比赛前要认真检查召回线设备十二、自动计时长及自动计时员职责(一)自动计时长负责领导和分派自动计时员工作二)在每项、组比赛结束后,应将自动计时装置打印出来所有运动员成绩、名次单及时送交总裁判三)在每项、组比赛结束后,如发现自动及时装置失灵或失误时,应及时报告总裁判,并按照第二章第四条二、2关于规定进行解决。
第二章 比赛通则第一条 参赛办法一、参加单位必要按竞赛规程规定,拟定每项参加人数和每人参加项数,并在规定期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二、运动员在报名后不得替补和更改项目三、接力比赛以队为单位,每单位可在报名参加比赛同组运动员中任选四人参加在预、决赛中参加者可任意调换,但是必要在该场比赛开始前按接力棒次顺序运动员名单交检录处,否则以弃权论在接力比赛中如颠倒棒次或冒名顶替者均应判为犯规第二条 编排在报名单上要注明运动员近来成绩,以利竞赛编排工作未注明成绩,则作为成绩最差安排比赛顺序如这样运动员超过两人时,应以抽签决定其比赛顺序一、编组(一)一组时,其赛次应作为决赛二)两组或三组时,成绩最佳运动员或接力队应编在最后一组,次好编在第二组,依此类推从最后一组编到第一组后,再以同样办法编排每个组第二个运动员或接力队依此类推把所有运动员或接力队编排完毕 (三)超过三组以上运动员人数时,成绩最佳24名运动员或接力队按上款2办法编最后三组,所剩运动员或接力队按其成绩顺序编满倒数第四组,如还剩有运动员或接力队再编满倒数第五组,依此类推四)两组或两组以上任何初赛组内至少应有三个运动员或三个接力队但在编排后,如有运动员或接力队弃权,初赛组内可少于三个运动员或三个接力队。
五)比赛中不得将不同项目,不同距离和不同性别运动员混合编组二、泳道安排(一)在设有8条泳道游泳池比赛时,同一构成绩最佳运动员或接力相应安排在第4泳道上,经运动员或接力队按成绩优、次以5、3、6、2、7、1、8泳道顺序进行安排成绩相似运动员或接力队应用抽签办法决定先后二)50米项目出发在哪一端进行,应依照大会决定执行,但其泳道编排均按其她项目在出发一端进行出发办法安排注:基层比赛可依照详细状况编排三、弃权(一)运动员或接力队弃权,应按照规程和关于规定解决二)运动员或接力队决赛弃权,须在该项初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关于部门提出,方可按运动员或接力队初赛成绩依次替补第三条 出发一、自由泳、蛙泳、蝶泳各项比赛必要从出发台起跳出发仰泳应在水中出发当听到总裁判发出长哨声信号后,运动员应站到出发台上,两腿距出发台前端相似距离;仰泳各项运动员下水,在总裁判发出第二声长哨时仰泳运动员应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发准备当发令员发出"各就各位"口令后,运动员应至少有一只脚及时在出发台前缘所好出发准备;仰泳各项运动员在水中做好出发准备当所有运动员都属于静止状态时,发令员应发出 "出发信号" (鸣枪、电笛、鸣哨或口令)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后才干做出出发动作。
二、运动员如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出发,应判出发抢码犯规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召回运动员并组织重新出发第一次出发抢码犯规后,无论哪个运动员抢码犯规(无论该运动员是第几次犯规),均应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在出发信号发出后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应继续比赛,在该组赛结束后取消犯规运动员录取资格 如果在出发信号前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 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则不再发出发信号,取消抢码犯规运动员比赛资格后,再次组织出发三、发令员发现运动员抢码犯规或总裁判鉴定运动员抢码犯规鸣哨后,发令员应持续不断地发出召回信号直至将运动员召回注:因裁判员失误或器材失灵而导致运动员抢码犯规,发令员应将运动员召回重新出发,不作为一次抢码犯规第四条 计时人工计时、自动装置计时与半自动装置计时,均被承以为正式计时办法一、人工计时(一)任何由一名裁判员按动开始和停止计时秒表,只作一种表对待 (二)使用精准至1/10秒计时表:所记取成绩,如秒针稍过,应按较差时间决定成绩,即1分11秒4,秒针稍过,她成绩应为1分11秒5 (同步也就是1分11秒50),但记录、发布、上报时应写(读)为1分11秒5使用精准至1/100秒计时表:应按所记取1/100秒成绩,记录、发布、上报。
三)在三名计时员中,有两个以上计时表所计成绩相似时,此成绩应为正式成绩如三个计时表所计成绩都不相似时,应以中间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如只有两只计时表时,而所计成绩不相似时,应以较差成绩作为正式成绩四) 若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顺序不一致时 (如第二名成绩反而比第一名成绩好),若总裁判鉴定以终点名次为准,应将第一名与第二名成绩加起来平均,作为第一名和第二名成绩, 如平均成绩出当前前分位秒数时应舍掉若总裁判鉴定以计时为准,应以计时成绩顺序重新排列名次若浮现两名以上运动员终点名次和计时成绩顺序不一致时,仍按此办法解决二、自动装置计时和半自动装置计时自动计时装置和半自动计时装置必要符合第四章第五条规定,并在自动计时长监督下进行操作一)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如果没有大会设立录像设备,须采用半自动计时装置或按规则配备同样数量人工裁判员进行工作,作为自动装置计时补救在任何比赛中使用自动计时装置时,由该装置鉴定名次、成绩和接力出发判断器判断状况,应比半自动计时装置或人工裁判员鉴定优先采用二)用精准至1/100秒自动计时装置计时时,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