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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校史陈列馆管理办法校史陈列馆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维护本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本校师生接受爱校教育的基地,同时也是对外宣传、让外界了解我校的一个窗口。为了加强对校史陈列馆的综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校史陈列,为教学、科研和学校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校史陈列保管制度1、校史陈列馆是学校的宝贵历史财富,由校友总会统一管理,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校史陈列的义务。2、确保校史陈列的系统、完整、安全。3、严格执行校史陈列资料的接收、管理等相关制度;对接受捐赠的实物展品必需做好登记,分类展出。4、校
2、史陈列馆严禁放置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和其他杂物。5、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尘、防霉、防虫鼠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及时处理。6、未整理展出的校史陈列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和损坏。二、校史陈列馆利用制度1、接待国际交流、校际交流及其他友人。 2、接待上级领导与兄弟院校的领导参观,了解学校发展变化情况。3、接待各种会议与会代表参观。4、接待校友返校、聚会等各种活动,回顾学校的发展变化情况。5、组织新生参观,了解学校创立、发展、壮大的历史,激发学生热爱学校的热情。6、接待其他想了解学校发展历史的团体参观。三、校史陈列馆开放时间1、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
3、11:00,下午2:304:00定期开放,节假日按惯例休假。2、学校会议、部门、班级团队(20人以上)参观,须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提前一天预约,并说明是否需要提供讲解。3、新生入学阶段,为配合学校对新生的入校爱校教育,参观时间将按各学院预约做相关调整。4、校史陈列馆设于二里半校区里仁楼二楼,预约电话:0731-,联系人:刘老师。四、校史陈列馆参观规则1、学生凭学生证、教师凭工作证或身份证、校外人员凭介绍信入馆参观,并作入馆登记。2、校史陈列的设备、实物、照片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不得随意动用。3、爱护陈列馆内一切设施,不得携带宠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4、保持展厅整洁,注重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携带饮料、食品入馆。5、参观人员进入陈列馆内,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追跑打闹。6、防火防盗,人人有责,请遵守秩序,文明参观,共同营造良好环境。7、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五、校史陈列馆工作人员职责1、熟悉校史陈列馆的基本情况,负责向参观人员介绍陈列内容。2、负责校史陈列馆参观前的准备工作。3、作好重要来宾及国际友人参观后的签字工作。4、接受团队预约,安排参观时间,填写每次团队预约、参观后的登记工作。5、负责校史陈列馆的维护保养、卫生清洁和安全工作。湖南师范大学校友总会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