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人工费纳税处理及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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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营改增后人工费纳税处理及核算建筑业营改增后人工费纳税处理及核算将有新变化,本文从内 部人工、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三个方面分别举例说明建筑业人工费 税务规定和会计核算。一、内部人工直接人工费指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施工人员发 生的工资、福利费以及按照施工人员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比例计 算提取的其他职工薪酬。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成本在总成本中 所占比重约30%左右,其用工模式大概分为内部人工(即内部工程队) 模式、劳务分包模式、劳务派遣模式。(一)内部人工的概念和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工主要表现为内部工程队,是指企业内部 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队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

2、队长招 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队 长发放或由队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内部工程队是企业最基层组织形式,隶属公司内部管理,参加公 司内项目施工承包的专业化施工作业队。是项目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隶属项目部管理,工程队根据作业需要设置专业班组。项目部应与工程队签订工序作业承包书,并以工程建设期(或工 序完成期)为限,招收零散劳务用工时,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工程队进场时,用工单位应检查验证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签 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二)税务规定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 第九条规定,非营业

3、活动,是指:(1) 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 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型收费的活动。(2)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 服务。(3)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4)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 由于非营业活动一般是为了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 能的需要而提供服务或者自我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本身不以营利为目 的,属于实质上的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属于应税服务范畴,不征收增 值税。(三) 会计核算 每日对工程队劳务人员进行考勤,月末整理考勤表,按照劳务合 同规定编制合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发放工程队

4、劳务人员工资时, 以审批通过的合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作为附件,借记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 等。(四) 案例解析【案例】A建筑施工企业6月1日与由本公司职工成立的内部 工程队路基一队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负责本项目路基段工程的劳务施 工。6月30日经考核,路基一队发生人工费300 000元。相关会计 分录如下:【问题解析】 内部工程队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 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 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该承包人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 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

5、包经营 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 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 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所经内部人工不属 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 300 000贷: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路基一队) 300 000二、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的概念和内容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 报酬,把劳动者派向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 费的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 之间,实际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

6、派遣机构向劳 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税务规定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 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当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 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发放或者 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 力工资和劳动力办理保险后的余额为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2、建筑业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就收取的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开具服务业发票,并在发票中列明明细,其发票包含两个部 分:一部分为劳务公司的代理报酬-代理服务费,另一部分是代办费- 派遣工的薪酬福利,

7、施工企业可凭代理服务费部分的增值税税额进行 进项税额抵扣。3、劳务派遣的增值税税率为6%。(三)会计核算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对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劳务派遣人员虽然与本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属于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 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属于职工薪酬准则 所称的职工。因此相关的劳务报酬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 算。(四)案例解析【案例】A建筑施工企业6月1日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 合同,约定聘请3名保安人员负责项目现场的安保问题,约定每月支 付丙劳务公司服务费 5 000元(不含税),同时支付保安人员

8、工资10 000元/月,6月30日,项目收到丙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工资社保10 000元,服务费5 000元,增值税税额300元,发票 已通过认证。【问题解析】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增值税税率为6%,项目应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为 30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工程施工-间接费-职工薪酬 1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贷:银行存款 15 300三、劳务分包(一)劳务分包的概念和内容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 的建筑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的活动。劳务分包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多种形式,根据劳务分包商的资质不 同,劳务分包

9、主要可分为两类:具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分包和具有建筑 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具有建筑资质的劳务分包是指分包商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 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劳务分包,此类劳务分包商与专业分包商 一样。具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是指分包商为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的建筑劳务公司的劳务分包。(二)税务规定 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缴纳增值税,自行开具发票,税率为 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 方法 3%计算缴纳增值税,自行开具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为其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会计核算 月末,由工程、计划等部门对劳务队伍进行验工计价,且由劳务 队伍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

10、票后,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 人工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 款-应付劳务款,在支付劳务款时,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劳务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案例解析【案例】A建筑施工企业6月1日与由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 质的甲劳务公司和乙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注:甲劳务公司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劳务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分别负责隧 道及桥梁段的劳务施工,并在合同中注明,要求甲、乙劳务公司结算 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30日工程、计划部门出具的验工计价 单金额为:甲劳务公司劳务费500 000元,乙劳务公司劳务费200 000元,分别取得甲开具的增值税

11、专用发票,乙公司申请税务机关代 开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经认证通过。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列出会计分录,指出并分析相关税收政 策。【问题解析】由于甲劳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税率为11%,故甲 劳务公司的增值税税额为:500 000X11%=55 000元;乙劳务公司虽 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3%,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第七章征收管理第五十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本例中乙劳务公司提供了税务机关代开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故乙劳务公司的增值税税额为:200 000X3%=6 000 元。会计分录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隧道) 500 000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桥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 000贷: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甲劳务公司) 555 000 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乙劳务公司) 20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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