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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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通讯地址:_ 邮编:_电话:_ 传真:_联系电话:_ 电话:_乙方(受委托方):_通讯地址:_ 邮编:_电话:_ 传真:_联系人:_ 电话: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自有产权、位于进贤县胜利中路_号_层_号房、建筑面积共_的物业,作为帝亚世豪商业中心的组成部分委托乙方对该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本合同。一、委托前提1、甲方必须是帝亚世豪商业中心(下称“世豪商业中心”)某一商铺的产权拥有人。2、甲方签署本合同时,必须亲自到场,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须持有甲方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将商铺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

2、者或甲方自已对外租赁经营。如甲方私下利用业主权益或以世豪商业中心名义作经营业务,均属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3、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审慎义务,对合同风险充分防范。二、产权管理1、甲方对所购物业拥有自主产权,也拥有将该产权抵押、转让、赠送、继承等合法权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而改变。2、甲方产权所有的物业有关保险事宜由各产权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3、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如发生变卖、转让、赠送、继承等导致产权变更的法律事件时,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变动手续,有关变动不得违反下列原则:3.1.保证该

3、物业的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原业主所签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至原合同期满。3.2.保证该物业的买受人、受让人、受赠人或继承人完成产权变更前,承担原业主与世豪商业中心的帐务和债务。上述保证原则须以甲方及物业买受人或受让人、或受赠人、或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之文件,交乙方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变动后之各项委托事务。4、甲方在发生产权变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报,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与买受人或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共同签署确认变更产权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买受人、受让人或甲方之继承人确认上述事项之文件,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其变更、请求。三、委托内容1、乙方全权代表甲方将其物业用于商业

4、出租经营,乙方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利润。2、在委托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明白为配合经营需要,其自有物业的使用权会受到有别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制约,具体规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3、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其物业后,乙方将代表甲方就世豪商业中心经营方式、策略、价格、物业保养维护等方面作出决定或调整。基于受托权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内,乙方旨在维护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均视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权与同意而无须再另行授权。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向业主支付其应得的固定回报。四、委托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物业的期限从_年_月_日

5、起至_年_月_日止,为期五年。五、业主权益1、.固定回报利润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物业,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甲方物业购置价10%/年比例,作为对甲方的固定回报利润。2、支付回报方式2.1委托期内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报在业主购买物业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给予支付,抵消相应首付款。2.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报均在该年年底召开业主大会并予以发放。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条款所规定的固定回报利润分配;2、在委托期间内,甲方保证不因自己物业的抵押、转让、继受而影响委托合同的执行和世豪商业中心的经营;3、若甲方所拥有的物业产权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发

6、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负。4、在委托期间内,甲方除利润分配权益外,其他有关世豪商业中心经营、物业维护管理之决策与执行等均由乙方全权进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5、甲方因获得收益而发生的政府税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6、甲方应服从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与收费;7、甲方可采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营建议,但没有决策权;8、甲方应当恪守并认真履行合同及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承担乙方经济损失,终止执行期间因甲方物业的存在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仍须由甲方承担。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对帝亚世豪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帝亚世豪

7、商业中心进行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拥有世豪商业中心内外的一切空间利用权,如做广告、挂牌等;2、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3、协调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4、负责利润分配方式的制定与实施;5、保证世豪商业中心各项经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6、认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项权利与义务、如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条文作出修改或变更,一方必须先将修改或变更意见书面通知对方,共同协商后方可作出变更。2、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无法正常使用,双方可解除本合同。3、任何一方蓄意违反合同

8、,并经对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可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有权对由此而拖欠的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提出追讨和索赔。4、如双方合作中发生原则性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意见,可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法人变动、重大经营变动、企业转让或兼并等情况,必须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并转达新的法定权益人是否继续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至合同期满,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 乙方:_江西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身份证号:单位盖章: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二)第

9、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第八条交通与车辆

10、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3、停车费;4、装璜垃圾清运费。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

11、年_月_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12、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

13、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十八条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第二十二条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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