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专业 设置 工程 设计 注册设计 类型 专业资质 与等级⑴电气⑵自动控制⑶给排水⑷暖通总计专项资质消防设施工程甲级333312乙级22228注:1、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是指(1)-(4)的专业 2、甲级资质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2人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业绩、有2人具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业绩、有2人具有防烟排烟系统设计业绩、2人具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业绩、有2人具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业绩;每个专业中,至少有1人具有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3、乙级资质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人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业绩、有1人具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业绩、有2人具有防烟排烟系统设计业绩、1人具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业绩、有1人具有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业绩;每个专业中,至少有1人具有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4、一人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系统设计业绩的,可分别计入不同系统的考核业绩附表2: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建设项目规 模单 位1民用建筑大 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至少两种类型的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中 型2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小 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2工业建筑大 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至少两种类型的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中 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小 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的丁、戊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注;对于工业建筑,建筑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