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1春《金融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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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财经大学21春金融法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1. 借款人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关系。在商标权领域内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权利损害的行为有两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包括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擅自制造销售他人商标标识,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对他人的注册商标进行假冒之外,还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商品标志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名称、包

2、装或装潢,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显然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是一种未经授权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将自己的商品假冒成他人的商品;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必具有欺骗性的故意,而不正当竞争以欺骗性的故意为实质条件;在侵犯商标权的案件中,被侵犯的商标必须是事先已经注册,而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涉及到的商标不一定注册。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一种侵权行为,又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所以将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规定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因为该行为明显地具有欺骗

3、性,容易导致消费者将仿冒的商品或服务误以为是假冒者的商品或服务,致使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提示 一些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本身又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但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3. 某公安机关通过小区内的闭路监视系统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10万元,缴获大量金戒指、金项链、光盘等赃物。下某公安机关通过小区内的闭路监视系统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10万元,缴获大量金戒指、金项链、光盘等赃物。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现金、金项链、金戒指等属于物证B光盘属于物证C监视系统拍摄的资料属于视听资料D光盘和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属于视听资料D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根据我

4、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物证和视听资料都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故本题A、B项说法正确。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本题中监视系统所拍摄的资料正是以其所储存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视听资料,故本题C项说法正确。光盘是盗窃的赃物,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而不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故属于物证而不属于视听资料。故本题D项说法错误,当选。4. 下列行为中,属于逃汇的有( )。A.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B.不按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C

5、.擅自将外汇汇出或携带出境D.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参考答案:ABCD5. 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 )。 A一个立法机关 B一个中央政府 C一部统一的宪法 D一个统一的国籍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A一个立法机关B一个中央政府C一部统一的宪法D一个统一的国籍ABCD单一国是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单一国拥有单一的宪法和国籍,其中央机关统一处理国家内部事务,其地方机关则在中央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行使职权,在对外关系中,单一国由中央机关代表,以单一的国际法主体的身份参与国际关系,某些地方单位经中央机关授权可在特定范围内具有某些对外职能,但不能以国家名义对外交往

6、。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凡是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已经结婚的,婚姻无效 B有生理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凡是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结婚,已经结婚的,婚姻无效B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不能结婚C监护关系人间不能结婚D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相奸者结婚D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未治愈的人所进行的结婚无效,但是其他情形,如曾经患有此类疾病但在结婚时已经治愈的人的婚姻是有效的,因此A说法错误。由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人能否结婚,法律不加禁止,B说法错误。关于监护关系人间能否结婚的问题,我国婚姻

7、法未明文禁止,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因此C说法错误。禁止相奸者结婚已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客观情况,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颊定禁止相奸者结婚,D说法正确。7. 下列各项关于证券交易所的说法错误的是( )。A.是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B.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C.是证券交易的监管者D.属于非法人组织参考答案:D8. 下列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 )A、发行的银行B、银行的银行C、企业的银行D、政府的银行参考答案:C9. 关于信托的成立时间,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B.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信托合同备案时,信托成立C.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

8、托者,委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D.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者,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参考答案:AD10.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黄金经营业务范围的是( )。A.黄金制品B.含黄金矿产C.含黄金“三废”D.含黄金化工产品参考答案:B11.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机构改革,新增加的职能部门是( )A、反洗钱局B、管理信贷征信局C、资金安全局D、现金管理局参考答案:AB12. 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 )。 A甲给乙打电话,称:“我有ED机一台,九成新,一千元,你要不要?”乙聊了几句下列情形中,要约仍有效力的有()。A甲给乙打电话,称:“我有ED机一台,九成新,一千元,你要不要?”乙

9、聊了几句,但对上述问话未作表态B甲公司电告乙公司“现有小麦一万吨,于上海交货,每吨1000元”乙公司回电:“同意贵公司报价,交货地为天津。”C乙按甲要求的时间、方式发出承诺通知,但因邮局的延误,乙的承诺通知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人收到后未作表态D乙在承诺期限后次日向甲发出了承诺通知,但甲在收到后未作答复C根据合同法第23、28、29条。选项A,对话方式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因此无效。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变更,因此要约无效。选项D,乙在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属于新的要约。选项C,由于邮局的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要约人没有通知受要约人因

10、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因此该承诺有效。13. 6国际私法的“国际法学派”认为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性,因为( )。 A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 B国际私法所调6国际私法的“国际法学派”认为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性,因为()。A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B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与国际法相同C国际私法的渊源是国内法和国际条约D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划分国家主权扩及的范围ABD14.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信托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 )。A.有限责任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两合公司参考答案:AC15. 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 )人民币。A.5亿元B.10亿元C.20亿元D.30亿元参考

11、答案:A16. 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亲权 D生命权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A名誉权B姓名权C亲权D生命权C17. 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8. 可以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的是( )。A.单独的劳务供应款项B.代销商品的款项C.商品交易的款项D.寄销商品的款项参考答案:C19. 法的适用是谁的权利?A、公民B、司法机关C、国家D、行政机关法的适用是谁的权利?A、公民B、司法机关C、国家D、行政机关正确答案:C20. 下列各项关于信托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信托财产的

12、债权可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之债务相抵销B.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C.限制流通的财产除非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作为信托财产D.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各种权利,均可成为信托财产参考答案:C21. 原告陈X(1991年4月18日出生)系某市岳江区第一小学二年级学生.由于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中原告陈X(1991年4月18日出生)系某市岳江区第一小学二年级学生.由于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活动中被和平动物园的大狗熊咬伤而向岳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和平动物园和岳江区第一小学共同赔偿医疗、营养、护理、就医交通住宿、误工损失、伤残及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68

13、0800元。案件事实是:1998年4月14日,岳江区第一小学二年级组织学生去和平动物园游览,在参观时,原告与另两位同学脱离学校队伍单独去看大狗熊,由于公园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将狗熊圈外层的大铁门关住,原告与另两位同学进入大铁门内,而第二层门的铁栅又年久失修、锈蚀且有一大缺口,结果,在原告等要离开时,原告被大狗熊从缺口处伸出的爪子抓住。在同学、老师丑闻讯赶来的公园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才将原告从熊掌下挣脱出来。当时,原告左小腿肌肉被熊爪撕裂,血肉模糊,且由于失血过多而休克,被工作人员及老师送到中心医院,当时,动物园工作人员拿出1000元作医药费,后学校又送去3000元医疗费。原告经法医鉴定结论:陈X

14、所受上述损伤,属重伤,左下肢部分功能障碍。事故发生时,熊圈周围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提示性警告。而岳讧区第一小学在组织游园活动之前,曾作过安全教育活动,由二年级教师(共6人)带领151名学生前去游览。 本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二被告均有过错;动物园认为狗熊咬人主要是原告和被告岳江区第一小学的过错造成的;岳江区第一小学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请回答:(1)结合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理论,分析一下在本案中证明责任应该如何承担?依据和理由是什么?(2)本案中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答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四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处从法律或学理角度分析均可)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岳扛区第一小学和动物园共同赔偿损失,应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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