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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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 元以下(含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 在50万元以上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 元以下(含8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 在80万元以上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 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 人纳税增值税税率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低税率为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

2、举的五类货物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4%或6%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2009年1月1日以后一律为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纳税人销售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 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 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X4%: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 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 增值税注:该固定资产的进 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增值税=售价土 (1+17%)X1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增值税销售

3、额的确定:销售额包含的项目销售额中不包含的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2、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3、消费税等价内税金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 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4、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5、销货同时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 牌照费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销售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1)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 产(未抵扣进项税额)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

4、 (1+4%)X4%:2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 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该增值税=售价 4-(1 + 17%)X17%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当期已抵扣)4)发生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 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增值税=净值X17%进项税额的计算以票抵税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抵税 外购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X13% 外购运输劳务:进项税额=运输费用X7%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5、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 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解析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 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注意: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 酬消费本规定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 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 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 定资产。解析1:设备在建工程(可抵扣)与不动产在建 工程(不可抵扣)解析2: 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 应税劳务血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 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 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

6、额、非增值税应税劳 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 税劳务解析1: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 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解析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 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 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 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 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 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

7、货物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经营行为分类和特点税务处理原则兼营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 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 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 目与非应税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 务的销售额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 目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混合销售概念:一项销售行为既 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 涉及非应税劳务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 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和内在联系基本规定: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应纳税种。一 般情况下,

8、交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增值 税,交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特殊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 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 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 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 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时间限定税法规定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教材P791. 米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

9、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 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 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 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有变化)4.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 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 收款日期的当天;5.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 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 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2010年1月1日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至0 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 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 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 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 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 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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