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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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省。市工程。干渠改扩建暨。县城区供水应急工程(施工二标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施工单位。水利水电工程局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_安全生产法、_第493_、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除立即向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报告外,还应该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交通

2、主管部门、地方安监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好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如实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一项”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3、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_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

4、,并报告省、自治区政府和_归口管理部门。2、在_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相同。四、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项目部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

5、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_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弄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_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说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铒成事故通报,_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

6、理资料后实施归档管理。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1、事故调查笔录。2、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_、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3、事故调查报告。4、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6、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7、其他有关的资料。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二)开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

7、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_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开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6、事

8、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_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

9、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三)。省。市。工程。干渠改扩建暨。县城区供水应急工程(施工二标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施工单位。水利水电工程局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第4_号令、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本项目在生产过程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除立即向项目建

10、设和监理单位报告外,还应该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监部门报告。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好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如实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一项”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

11、;(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有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

12、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省、自治区政府和_归口管理部门。2、在_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相同。四、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13、的基础上,项目部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实施验证。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弄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_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说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铒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

14、事故的再次发生。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五、生产安全事故档案1、事故调查笔录。2、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3、事故调查报告。4、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6、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7、其他有关的资料。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

15、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条是关于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_年_令第_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_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_号)也对生产安全事故作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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