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合同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聘用乙方为新生军训教官,乙方工资待遇:外训110元一天,免费吃住,地点:广州市辖区工资核算时间为进驻后新生军训动员大会当日上午或下午开始计算,至军训结营的当日上午或下午,(即上午开训从上午开始计算;下午结营,工资算到下午为止)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所学校结束撤离学校时现金结算教官要求:1、 携带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各2份2、 短发或平头,保持好良好的军容风纪3、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敬领导和老教官4、 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打骂体罚学生5、 严格禁止酗酒滋事,拉帮结派,打架斗殴6、 严禁与女学生单独接触,乱搞关系,随意留联系方式7、 严禁收受学生任何礼物,更不允许乱拿学生物品,包括学生请吃的任何东西8、 严禁从事非计划内的军事动作训练或表演,自己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导致他人伤害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9、 严格执行早操和晚点名制度,缺席者罚款50元一次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允许请假和说情)10、 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11、 外出必须逐级请假,严禁不假外出和逾假不归。
12、 保管好公有财产,破坏损毁者自行承担赔偿13、 严禁泄露军事机密,坚守保密条例,贯彻执行“三不”条令14、 本军训队伍奖罚分明,教官必须正确面对奖惩决定以上规定请各位军训教官严格执行,如有违反,立即解聘,不享受任何待遇和福利签署此合同即表示我已经知道此合同全部要求,我表示能全部遵守此合同之规定,如有违反,我同意按此合同规定执行 乙方签署人:日期:2001 年 月 日。